污染环境罪取证要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1:32:33 438 人看过

1、证明标准设定:需在刑法和刑诉法的双重指引下

首先,污染环境罪证明标准的设置必须符合实体法的规定。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有关刑法章节中规定的属于污染环境犯罪及上述司法解释规定了的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和行为致害的结果等将构成是否成立犯罪的核心实体条件。具体而言,危害行为、犯罪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等都需与刑法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合一审查,之后来确定是否符合污染环境犯罪的构成要件。

其次,污染环境犯罪证明标准的设定必须符合程序法的规定。我国刑诉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要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三个条件:即“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所以,污染环境犯罪只有严格适用刑诉法对证明标准的要求,才能真正把握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明内容。

2、证据形式设定:需符合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要求

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经司法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转化为刑事诉讼的证据使用。因此在环保行政机关向司法机关提供的污染环境刑事案件的证据中,上述客观证据是可以转化适用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言词证据必须要经过司法机关依法重新制作言词证据的笔录来进行转化固定,并按照刑诉法及其解释的规定,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进行审查与认定。

其次,环保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作为刑事证据使用,应当在遵循刑诉法及其解释的规定的前提下,依照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的要求审查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在实践中,环保部门的监测数据作为刑事证据使用时,既要符合环保部门的采样、鉴定等程序要求,也要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即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需经省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认可。

另外,刑事诉讼证据的要求比行政诉讼证据的要求要高,作为环保部门先期行政执法收集的证据,首先应进行行政诉讼证据要求的审查,而后依照刑诉法规定进行刑事诉讼证据证明要求的审查。对于行政执法的取证、采样、鉴定等方面收集证据不符合法定程序,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对行政机关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经过审查得以确认或不能排除的,也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一、打麻将合伙诈骗需要什么证据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环境污染罪的判刑:犯本罪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7-06
    34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从犯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污染环境罪从犯的量刑标准是需要结合犯罪情节、造成后果和作用大小进行决定的。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是主体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存在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主观目的、造成严重的后果等。一、污染环境罪从犯怎么量刑污染环境罪从犯确定量刑标准关键要看犯罪情节、造成的后果以及在该案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
    2022-06-14
    475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环境污染如何认定
    一、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认定必须有向环境中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具体指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土地、水体、大气,构成我们生活的环境。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地、山岭、滩涂、河滩地及其他陆地。水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以及地下水体,还包括内海、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
    2023-06-02
    14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一、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比如,2013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两家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成污染环境罪,量刑起点为一年,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1至6个月的,可判处拘役;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4年。《意见》要求,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环境的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
    2023-03-22
    126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
    2023-02-19
    153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特点是什么?如何理解环境污染侵权?
    一、主体的不平等性、不特定性在环境污染侵权行为中当事人双方力量悬殊巨大,加害一方常常为具有经济、科技、信息实力经国家注册许可的公司、企业集团乃至跨国公司,而受害人则多为欠缺规避能力和抵抗能力的普通农民、渔民或市民。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主体间的实力具有不平等性。在一些情况下,侵权主体与受侵害的主体具有不特定性。环境污染是伴随经济发展的“副产品”,有不少是由不特定的多数人的无可厚非的日常行为蓄积造成的。如在由汽车排放尾气造成的光化学污染事件及其他复合侵权事件中,要寻找加害人即使不是不可能,也是非常困难的。受害人往往就更难确定,如1986年前苏联发生的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故,造成成百上千的人患上癌症,并将危及后代人。二、侵害过程的间接性、复合性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人的加害行为大多并不直接作用于受害人或其财产之上,而是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其过程表现出极
    2023-04-03
    365人看过
  • 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
    污染环境判最高刑期可达七年。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实施了国家环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另外,实施的污染环境行为本身没有触犯法律法规但污染环境所导致的结果触犯了法律一样可认定为犯罪。一、污染环境判几年污染环境最高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污染环境如何认定为犯罪污染环境认定为犯罪必须是达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
    2022-06-23
    463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必备的证据
    有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统一组织申领,无单位的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可到社会保障卡信息采集办公室办理;办理社保卡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一寸白底照片2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
    2023-07-02
    33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q ot;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q ot;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q ot;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相关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q ot;。2018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污染环境类犯罪量同比均有上升。
    2023-03-16
    42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最新法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处罚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举报环境污染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报告热线12369进行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境保护报告热线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
    2023-03-22
    390人看过
  • 室内环境污染有哪些?哪些污染算室内环境污染?
    室内污染主要是由于室内空气中存在的多种挥发性有机物而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危害较大的主要有氡、甲醛、苯、氨以及酯、三氯乙烯等。一、氨的来源及危害在我国很多地区,建造住宅楼、写字楼、宾馆、饭店等的建筑施工中,常人为地在混凝土里添加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等外加剂,以防止混凝土在冬季施工时被冻裂,大大提高了施工进度。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外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湿度、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大量增加。同时室内空气中的氨也可来自室内装饰材料,比如家具涂饰时使用添加剂和增白剂大部分都用氨水。烫发过程中氨水作为一种中和剂而被洗发店和美容院大量使用。按毒理学分类,氨属于低毒类化合物。氨是无色气体,当环境空气中氨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强烈的刺激气味。人对氨的嗅阈值为0.5~1.0mg/m3。氨进入人体后易溶于上呼吸道的水分中,对人体的上呼吸道
    2024-02-02
    48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一、污染环境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二、污染环境罪犯罪的认定原先对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但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确立了新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2023-04-15
    39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林木死亡多少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一、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
    2023-04-29
    19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环保判什么罪?
    会被判处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合理的行为。一、污染环境罪的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具体的举证思路和方法上,原告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环境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这里的违法性并非仅指加害人的污染环境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污标准,对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的污染行为,一旦造成了污染损害,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加害人经常以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标准作为抗辩理由,所以受害人在对此类案件举证时要特别注意从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上强
    2023-06-24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2-18
      环境噪声污染的特点: 1、 噪声污染属于感觉性公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主观意愿有关; 2、 噪声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其影响范围有限。声波的传播过程是声能量传播的过程,声能量随距离逐步衰减,所以其影响范围有限; 3、 噪声源广泛而分散,噪声污染不能像污水、固体废物那样集中处理; 4、 噪声源一旦停止发声,噪声即会消失,噪声污染不再持续,但噪声已产生的伤害不一定消除,如突发性噪声造成的突发性耳聋。 环境
    • 环境污染罪有吗,环境污染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当前环境污染的现象虽说相比以前已经减少很多,但环境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关于保护环境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和相关赔偿,对于环境污染罪的内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环境污染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
    • 环保法污染环境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般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条件,如要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对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予以立案。依据《处罚办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审查,要对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根据情节轻重及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