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死刑辩护怎么进行调查取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2:30:24 390 人看过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的方式:

1、辩护律师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进行调取;

2、辩护律师可以对笔录情况进行核实,审核其他证据的真实性;

3、在征得法院或检察院同意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向证人、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

4、辩护律师收集被告人亲属协助侦查,收集证据。

一、律师在侦查案件中有哪些权利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4、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二、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如下:

(一)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二)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四)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五)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三、刑事诉讼法会见监听是什么?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1、会见时间。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时间,由现行刑诉法的第一次讯问后提前至第一次讯问之日起。

2、会见手续。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3、会见程序。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的规定对一般案件,律师会见直接向看守所提出,看守所必须最迟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安排。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8: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辩护相关文章
  • 对行政案件进行调查时怎样调查取证
    1、公安机关需要对行政案件调查取证的,按以下程序进行:(1)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必须如实提供证据,并告知其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提供虚假证词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需要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开具调取证据通知书,明确调取的证据和提供时限。被调取人应当在通知书上盖章或者签名,被调取人拒绝的,公安机关应当注明。必要时,公安机关应当采用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内容及取证过程。(3)需要向有关单位紧急调取证据的,公安机关可以在电话告知人民警察身份的同时,将调取证据通知书连同办案人民警察的人民警察证复印件通过传真、互联网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有关单位。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证据合法性包括哪些内容1、证据合法性-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
    2023-02-28
    74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辩护人可否申请调查取证
    可以。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一、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一)会见、通信权是指,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刑事诉讼法》第36条)(二)阅卷权,是指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
    2023-02-27
    135人看过
  • 死刑犯人能自行辩护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二)开庭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第三十八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一、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吗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
    2023-04-05
    101人看过
  • 集资诈骗罪辩护律师怎么进行辩证
    1.从案件的定性方面切入因集资诈骗罪的客观方面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比较相似。两者最大区别在于主观目的不同,集资诈骗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如何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最高院会议纪要以及司法解释已做了相关规定,见前文表述。尽管如此,法律规定不得客观归罪,不得以案件损害结果反推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因此辩护人此时可以着重从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出发阐述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具有非法集资的行为。以笔者亲办的上宗全国最大集资案为例,我方当事人进入**公司工作后,受公司高利息回报诱导,自己也投资入股,最后资金也无法收回。从该细节可以看以看出,行为人自己也是“受骗者”,不具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只是出于工作的原因具有“非法集资”的行为。因此,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不构成集资诈骗罪。2.从行为人在案件所起的作用方面切入因非法集资类案件一般需要多人共同完成,
    2023-03-10
    436人看过
  • 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怎么进行
    一、申请仲裁委调查取证怎么进行一般当事人应该为自身请求进行调查和提供证据,但也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第二款规定:“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通过此条规定可确定仲裁庭有权决定是否调取证据,相比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调取证据的情形,仲裁庭的调查取是系一种权利。此外,除仲裁法外,各个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也就仲裁庭的调查取证作了相应规定,同时《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或者仲裁庭认为必要时,仲裁庭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仲裁庭调查事实、收集证据时,认为有必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的,应当及时通知。经通知,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未到场,不影响仲裁庭调查事实和收集证据。”《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暂行规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且仲裁庭认为必要,或者当事人虽未申请,但
    2023-06-18
    407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何时可以自行辩护,死刑犯人能自行辩护吗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自己为自己所作的辩护。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或者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分阶段只能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起诉、审判阶段也都有权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目前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重要的途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他们对是否实施了犯罪、如何实施的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等情况最清楚,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们会竭力地提供对自己有利的各种事实和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法律应当充分保护犯罪嫌疑人
    2023-06-11
    249人看过
  • 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
    一、犯死刑辩护律师该怎么做1、认真分析依据认定事实和法律规定,是否必然得出死刑结论。无论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的公诉书,还是审判阶段法院的判决书,认定被告人应当被判处死刑的依据,无外乎是涉案证据已经证明其行为结果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死刑标准。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应当做到有的放矢,审查采信证据是否存在不当问题,现有证据能否确凿证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是不是准确等问题。比如某贩卖、运输毒品案,涉案毒品数量已经达到死刑标准,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依据是其在团伙中是处于支配地位的主犯,但该案有关证据却不能证明被告人为主要出资者,也不能证明其为毒品所有者或者起意、策划、纠集、组织、雇佣、指使者,即几名共犯的地位和作用基本相当,认定其为共同犯罪主犯的证据不足,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宜判处被告死刑立即执行。2、熟练掌握刑法、司法解释、座谈会纪要等不能或不宜判处死刑的规范性文件。司法实践中
    2023-06-03
    138人看过
  • 死刑犯是否需要无罪辩护
    一、死刑犯是否需要无罪辩护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刑事案件,要由抗辩人进行辩护,如果当事人不委托辩护人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辩护,但是否做无罪辩护,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三十七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
    2023-06-13
    177人看过
  • 律师进行死刑辩护的切入点
    对于死刑辩护,律师可以考虑的切入点主要有:1、口供是否有刑讯逼供的情形。2、证人的证言之间的矛盾点。3、是否有必要对鉴定结论进行重新鉴定。4、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办案程序是否违法。5、书证物证的原始性。6、被告人是否有酌定从轻或减轻的情形。主要有退赔赃款、民事赔偿、悔罪表现、积极坦白罪行、初犯等。7、被告人是否有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在接案时首先应该注意的问题。比如自首、立功、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未遂等。但特别要注意,因为现行的法庭审理很少有公安机关的人参加,因此公安机关的到案证明也就成了认定自首的关键。另外未成年的问题,因为有些农村是按照农历上的户口,这时认定未成年时要注意这方面的证据。8、伤害类犯罪的被害人是否有过错。
    2023-04-22
    313人看过
  •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如何进行,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如何进行实践中,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证据收集证据须具备以下证据:(一)提出申请的人必须是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二)须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在程序上应该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三)符合申请提交的期限。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届满前。(四)提供必要的证据线索,而且该线索应该与证据有实质联系。(五)缴纳人民法院收集证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二、辩护律师收集证据的程序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同样是法律专门赋予律师的调查取证的权利,其他辩护人不享有这个权利。但律师在行使这一权利时,要受到以下限制:一
    2023-02-16
    44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者由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能力终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被害人应当提起民事诉讼。共同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办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刑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023-08-09
    351人看过
  • 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
    一、死刑犯的辩护律师怎么安排辩护意义何在?1、在法院未判决前,刑事案被告人都应该是“犯罪嫌疑人”。死刑犯是一类特别的罪犯。死刑,也叫生命刑、极刑,是法律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它是维护国家统治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死刑犯则是指国家的审判机关判处死刑的犯罪人。在我国,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两种。2、死刑犯,是法院依法律为准绳,以罪犯嫌疑人的所犯下的罪行证据剥夺了他的生命权。但是,夺取的只是他的生命权,他还应该拥有其他的权利不受侵害,如: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执行前不许对死刑犯进行虐待)、申诉控告检举立功权、遗产继承和处理权、会见亲友权、尸体器官处理权、生活保障权、被执行人道权等。3、为死刑犯进行辩护的意义:除了保障死刑犯生命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外,更重要的是体现法律的公正,从犯罪原因来分析,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一般而言,犯罪的发生,是个人的、社会的、环境的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强调死刑
    2023-04-16
    103人看过
  • 如何给死刑犯辩护
    一、死刑案件如何进行辩护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6)有刑讯逼供、诱供的情况存在;(7)被告人被指控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后果等是否符合逻辑,各证据之间有无冲突;(8)被告人有无自首、坦白和立功的情况;(9)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是否从犯、胁从犯;(10)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或具有防卫的性质;(11)被害人是否存在过错或过失;(12)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否达成了协议,如
    2023-06-27
    145人看过
  • 婚姻调查取证的目的是什么?怎么进行?
    1、婚姻调查取证的目的。据统计,婚姻调查的委托客户中,约点三分之二的是出于维护家庭挽救婚姻的目的,这其中约一半人完全是为了挽救婚姻,另一半人基本是为了挽救婚姻,但也想收集一些证据以备离婚时资证。只有约三分之一的人,才是真正为了想要离婚的目的,才委托私家侦探婚姻调查机构收集证据。总之,委托婚姻调查的客户,大部分或至少前期都是想要维持家庭关系。2、离婚取证的方法离婚取证方法主要有四种:(1)通过律师调查如工商资料、房产证、土地权属等登记资料;(2)当事人提供如结婚证、户口本、保证书或悔过书;(3)借助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取得有效证据。如家庭暴力警方所做的笔录;(4)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或证据保全。如银行查询、证券查询等。3、外遇证据调查的作用当事人委托私家侦探收集自己配偶的外遇证据,可以有四方面的作用:(1)出于和解目的,在配偶以及家族中赢得话语权,劝导配偶及时退出婚外情游戏。(2)出于求证目的,可
    2023-02-19
    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辩护是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事实和刑法规定,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的辩护。 死刑辩护主要是量刑辩护,在一审中主要是辩护犯罪达不到必须适用死刑的程度,找出各种有利的量刑情节,建议法庭采纳不适用死刑。二审的辩护主要是针对死刑立即执行的辩护... 更多>

    #死刑辩护
    相关咨询
    • 怎样进行死刑案件的辩护调查取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06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 1、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调查。如有必要,律师也可以自行调查。.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公诉人提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亲自前往现场,核实现场情况下勘验检查记录的情况,进一步审查案件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辩护律师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5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
    • 有关死刑辩护人调查取证的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30
      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 第五十二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可以由律师自行调查。 第五十三条对于符合本指导意见第二十五至第三十四条情形之一的,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必要时,也
    • 死刑案件辩护调查取证有哪些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4
      死刑辩护调查取证主要有以下规定:1、辩护律师应当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并及时向法院申请调查。如有必要,律师也可以自行调查。.辩护律师可以向法院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公诉人提出的鉴定结论。.辩护律师可以亲自前往现场,核实现场情况下勘验检查记录的情况,进一步审查案件中其他证据的真实性。.辩护律师在征得人民法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对证人和被害人进行调查核实。5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有协助侦破案件、
    • 刑事辩护调查取证是怎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下面是关于刑事辩护调查取证资料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
    • 刑事犯罪辩护怎么进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7-17
      刑事辩护可以选择的基本抗辩方法是:案件事实辩护、证据不足辩护和法律适用辩护。 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二、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三、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四、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五、律师辩护应尊重委托人或被告意见。 《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