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怎样继承遗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6 16:03:22 464 人看过

残疾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遗赠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一、遗产继承顺序是多少?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方式是: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继承人应当如何进行继承遗产分配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7: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继承遗产怎样继承失独老人
    失去独立性的老年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处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法定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孤寡老人死了侄女可继承遗产一、孤寡老人死了侄女可继承遗产1、孤寡老人死了后,侄女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但是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老人的遗产。可以让老人立下遗嘱,对个人死后的财产做出处分,通过遗嘱继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2023-08-07
    353人看过
  • 遗嘱继承纠纷会更偏残疾继承人么
    一、遗嘱继承纠纷会更偏残疾继承人么1、我国法律上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据此,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遗嘱人通过遗嘱方式处分其财产时,得为其保留必要份额:(1)必须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即应当属于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由于法定继承人有顺序上的限制,因此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并不一定取得继承权。只有取得继承权的遗嘱人才有义务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就是说,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无法享受遗嘱应当为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权利,在此时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或丧失继承权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员才有该权利。(2)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所谓缺乏劳动能力,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该法定继承人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劳动的能力,不能凭其劳动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3)法定继承人没有生
    2023-04-14
    277人看过
  • 代位遗产的继承怎样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一、侄子侄女可以继承到继承叔叔的遗产吗侄子侄女在叔叔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形下是可以继承叔叔遗产的,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侄子侄女一般是不能继承叔叔遗产的,侄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顺序内的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转让继承是指什么制度转让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死亡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让给其合法继承人的继承制度。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取代被继承人子
    2023-03-25
    253人看过
  • 残疾人的监护人有没有权利继承遗产
    残疾人的监护人没有权继承遗产。监护人是没有权利处理残疾人遗产的,如果残疾人死亡后立下遗嘱,那么残疾人的遗产由遗嘱指定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没有指定继承人,则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由死者的第一序列继承人进行继承。若第一序列继承人不能继承,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监护人如果私自将残疾人遗产据为己有,属于违法行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7、法定继承
    2023-08-14
    99人看过
  • 智力残疾人死后遗产由扶养人继承吗
    一、智力残疾人死后遗产由扶养人继承吗智力残疾人可以选择该遗产死后由扶养人继承。根据《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嘱继承顺序是什么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真实意识设立继承人,遗嘱继承效力大于法定继承效力,所以遗嘱可以定继承顺序,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
    2023-05-06
    244人看过
  • 残疾人继承父母遗产由监护人来处理吗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残疾人,继承遗产时视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由残疾人来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三条【法定代理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一、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人分为哪几类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不满18岁已经工作了的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中限制行为能力的相关的该法律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3-10
    72人看过
  • 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如何立遗嘱
    被继承人是精神残疾人的话是不能立遗嘱的,精神残疾的人如果没有辨认、控制自己能力的,属于法律上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是没有法律效果的。遗嘱生效应该具备的条件是: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处分其他财产无效。4、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一、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4、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5、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6、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二、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遗产要怎么分配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
    2023-06-28
    53人看过
  • 立遗嘱人去世,继承人怎么样继承房产
    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财产的名称、数额,财产分割意见,有关继承人应得的具体数额,以及其它有关要求。立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最后署明立嘱时间。因为是房屋继承,所以最好公证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一、老人不会写字遗书能找别人代替写吗老人不会写字,立遗嘱时可行办法是:(一)采取公证遗嘱的形式。虽然公证遗嘱中也规定必须有老人的签字,但我国的《遗嘱公证细则》第十八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1、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2、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即,老人不
    2023-03-24
    328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
    一、残疾赔偿金作为遗产被继承行不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本条将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有利于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为受害人能够得到有效治疗、残疾人能够正常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所以,依据现有的法律,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不同,也不同于“遗产。二、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给父母还是自己可以获得残疾赔偿金的主体是残疾者自己,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2023-05-06
    101人看过
  • 怎样认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丧失继承权?
    认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方法: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无论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都丧失了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继承人,成为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继承人,是主观上故意杀害继承人,有争夺遗产的目的,是客观上非法剥夺继承人的生命;3、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是指依法有法定义务、有扶养能力的继承人故意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被继承人在死亡前自己财产的决定,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置其合法财产的法律形式。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是否会丧失继承权1、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丧失了继承权,但继承人如确有悔改表现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
    2023-07-12
    469人看过
  • 相互继承人死亡怎样争取遗产继承
    相互继承人同时死亡的,根据不同情形,继承方式如下:(1)一方没有其他继承人的,推定其先死亡,另一方可继承其遗产;(2)都有继承人且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后辈可继承长辈遗产;(3)都有继承人且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一、继承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样的?继承的法律效力有:1、继承人的范围确定;2、遗产的范围确定;3、确定遗产所有权的转移,继承一开始,遗产的所有权便转归继承;4、遗嘱效力的确定,遗嘱的效力必须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能最终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
    2023-06-28
    172人看过
  • 精神病人残疾人能否继承房产
    精神病人残疾人能继承房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一、父亲再婚后去世继母会继承多少财产父亲再婚后去世继母会继承多少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就按照法定继承,继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民法典中遗产继承办理的比例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如下:第一顺位的
    2023-03-24
    448人看过
  • 老人遗产是怎样继承的呢
    老人的遗产如果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则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是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配偶有继承老人遗产的权利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配偶是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在不发生遗嘱继承的情况下,配偶是享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的。法定继承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是可以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2023-08-01
    126人看过
  • 遗产继承继承人不参加继承诉讼对怎样处理
    1、起诉状中已被列为被告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法院向其送达诉讼材料后,不会征求其是否愿意参与诉讼的意见,需要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2、起诉状中未被列为原告或被告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征得法院的同意后可以到法院对遗产的处理出具书面处理意见。一、继承纠纷谁做被告继承纠纷中,原告所起诉的对象都为被告。继承诉讼开始后,如继承人、受赠人中有既不愿意参加诉讼,又不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应追加为共同原告;已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再列为当事人。据此,如原告只起诉部分继承人为被告的,法院会追加其他继承人为共同原告。继承人不愿意做原告又不愿意做被告的,不能列为第三人,只能选择放弃或作为被追加的共同原告。二、继承遗产的诉讼中继承人是共同原告规定是什么在继承遗产的诉讼中,部分继承人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继承人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被通知的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又未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的,人民法院仍应把
    2023-03-09
    276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残疾人士继承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6
      残障人士继承遗产的方式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遗赠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精神残疾人遗产继承是如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5
      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如下: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残疾人遗产怎么继承的法律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15
      残疾人继承遗产的方式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遗赠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在法定继承中残疾人能不能多继承遗产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2-21
      在法定继承中残疾人能多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如果残疾人因为身体原因在生活上有困难,自己又缺乏劳动能力的,法院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可以让其多分财产。
    • 残疾人可以在法定继承范围内继承遗产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02
      残疾人在法定继承时能多分一点。《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