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7 00:00:25 409 人看过

1、对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

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等等。建议使用传真件签订合同后还是需要重新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加盖双方印章。

一、协议传真的签字信息有效吗

无效,原因有:1、部分企业使用的传真纸为热敏感应纸,该纸张上的字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模糊和消失,将来发生纠纷时,无法证明当时所签订的合同内容。2、传真件属于电子证据,不能作为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使用,不能直接证明有关事实,法院无法直接采信,必须与其他证据向结合才能证明有关事实。

二、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会生效吗

双方签字盖章,合同会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电子扫描或复印合同也是有效的,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纷,对方否认合同效力,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合同内容,法院通常不接受传真,另一方就无法证明合同的真实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形式订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书面形式的,应当书面形式,当事人同意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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