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费用才可在补缴工伤保险后申请支付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8:56:17 353 人看过

一、补缴工伤保险费后新发生的费用才可在补缴工伤保险后申请支付吗

1、可以,如果公司为职工补缴了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公司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并非公司补缴工伤保险费及滞纳金后新发生的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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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学问,其中的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表现得尤为突出。

许多当事人有证据、有道理,也能找到法律法规的支持,但依然未能胜诉,这也是老百姓看到的有些该赢的官司没有赢,该输的官司没有输,究其原因,很多是因为不懂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所致。

三、工伤险怎么赔偿的

工伤险的赔偿是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级不同赔偿费用不同。工伤保险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当事人在计算工伤保险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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