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32:02 126 人看过

1、合法运作原则

合法运作原则是指土地储备制度地运作必须在实质上和形式上都符合法律法规地规定,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运行。

2、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土地储备法律制度的构建须符合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原则是指土地资源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上的合理、有效的流动和配备。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由于中国实行土地所有权公有制度,因此,现实可供自由配置的只能是土地他物权,即土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是在人类面临科技进步与生态环境恶化、贫富差距日益拉大这两大社会失衡的背景下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发展观,其核心思想在于要求人类以最高的智力水平和泛爱的责任感去准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在作出每一个行为与抉择时,不仅要考虑本代人的利益平衡,而且要考虑到代际人的利益平衡,从而实现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在现在与将来的高效、持续发展。

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违反宪法的规定

就土地储备制度目前实施的情况看来,其存在与《宪法》规定的冲突,表现在:《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土地的征收或征用有一个宪法前提,即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土地储备项下的土地征用是否都符合“公共利益”?显然,执行该制度而将要征收并储备的土地大部分是出让给商业机构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这些土地没有进入工厂建设等经济领域,很多城市政府还征收了城区工厂的土地做房地产开发,而商品房开发显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因此,出于储备目的而进行的土地征收,一方面,由于对征收目的也就是土地用途无法确定,使得征收行为有违反宪法的嫌疑;另一方面,如果征收时已经确定了土地用途的公共利益性质,那么储备制度的建立就显得多此一举,何必早早的征而不用储备起来。这种规定实际上将公共利益扩展到了整个经济领域,既包括公益性的,也包括商业性的,导致了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在一次讲话中说,根据对土地违法案件的统计,非法批地的案件,占涉及土地面积的80%,主要是地方政府和涉及政府违法的案件(《上海证券报》2007年7月13日)。由于土地所有权流转的单向性、非市场化,在土地储备征收环节很难有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区分,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宪法条款根本没有适用之余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也偏离了宪法条款的本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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