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等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方式,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减少或者免除经营者的责任,增加消费者的责任,不得使用格式条款,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格式条款、声明、声明、店铺公告中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至于所列禁止内容的条款,无论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制作,还是以通知、声明、店铺告示等形式制作,只要含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内容,条款内容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需要指出的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行为与违反该法第二款的行为不同。违反第一款规定的,只视为不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所涉及的条款不构成合同内容,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力,但消费者主张适用,因此,在性质上属于可撤销条款,而违反本条第二款的原因是直接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在性质上属于无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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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有何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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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经营者能不能向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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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经营不平等格式条款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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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对消费者做出的约定无效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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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合同中“消费者单方放弃服务余款不退”的格式条款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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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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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式条款"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有何义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51、格式条款由一方提前拟定。格式条款是由一方于订立合同前拟定的,而不是在双方基础上形成的。制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公司,也有政府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公司制定的公司,这些公司使用的公司,如运输合同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由一方提前拟定的,所以无论哪方提出先签订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申请人的地位。2、格式条款是为了重复使用而制定的。格式条款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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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规定的义务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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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是否有效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81.合同中有不公平的条款,其表现是免除一方责任,限制一方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合同撤销后就无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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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合格又要消费者退货怎么办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6不可以。 一、“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干涉。所以,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商家又有明确的“假一赔十”告示,就可以认定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