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的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8:00:51 288 人看过

下列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一、单位可以告员工吗

当公司和劳动者之间产生一定的争议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起诉员工,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3)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二、空挂资质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最高院民一庭意见: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不能仅以存在劳动合同就认定双方当事人存在劳动关系。

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不仅应审查主体是否适格、是否有书面劳动合同,还应审查当事人之间是否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

是否发生实际用工、劳动者是否提供有偿劳动并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等。

空挂资质的个人与单位之间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由此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应按民事纠纷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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