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知识介绍(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21:22 464 人看过

一、劳动保障监察

1、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答:劳动保障监察是指由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代表国家执法,具有强制力。法律还要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人的情况不会被泄漏。法律规定,一个举报只要是事实,都能得到查处,而且要给举报人回复。农民工无论到什么地方打工,首先要记住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这是最简洁和方便的维权途径。

2、农民工在什么情况下应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答:

(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扣押身份证件等。

(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等。

(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

(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拒不遵守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等。

(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责任由农民工自负等。

(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办理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8)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

(9)职业中介机构违反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如提供虚假信息、超标准收费等。

(10)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劳动能力鉴定规定的。如提供虚假鉴定意见、提供虚假诊断证明、收受当事人财物等。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受理的其他事项。

3、农民工应如何举报投诉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答:一般来说,劳动者在举报企业有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时候,应当向对自己所在企业依法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部门监察机构举报。

地方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劳动者举报违法行为,可以电话举报、写信举报,也可以当面口述举报。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23: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工资5000公积金知识介绍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2、因此,公司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公司未缴纳是违法的。3、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工资的8%-12%,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是1:1,各地公积金中心规定比例不一样。五千的工资最多可以缴纳600元住房公积金;具体缴存比例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单位财务部门。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05-09
    440人看过
  • 存量房知识介绍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资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的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详细介绍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但按照成都市场上普遍对于存量房的理解和我们所经营运作的范围来说,存量房主要包括开发商开发楼盘的尾盘、开发商抵押给银行的房屋、债权人手上的房屋、个人手上的房屋(未居住过的)、
    2023-06-10
    201人看过
  • 糖尿病知识介绍
    什么是糖尿病糖尿病是对人类健康危害严重而不易引起人们重视的一种常见病。它是由于胰腺所产生和释放的叫做胰岛素的物质绝对或相对不足,或者是该物质本身质量及其它原因所造成不能发挥正常生理作用而引起的以糖代谢为主的糖、脂肪、蛋白质三大物质的代谢紊乱的一种综合病症,其特征为三多一少:多尿、多饮、多食、体重减轻。糖尿病发生危险因素包括哪些1、遗传因素:家族中有糖尿病患者,其得糖尿病的机会较一般人为高。2、肥胖:肥胖是Ⅱ型糖尿病的重要危险因素。体重及体内脂肪的增多增加了胰岛素抵抗,除易发展成糖尿病外,还会导致高血压,高血压是导致糖尿病并发症的重要原因。3、不合理膳食:热量摄入过多、高脂肪、低碳水化合物、低饮食纤维的摄入会引发肥胖,并与糖尿病有关。4、体力活动:强体力劳动者患糖尿病可能远低于轻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5、吸烟:吸烟较不吸烟者发生Ⅱ型糖尿病的机率要高。6、高血压: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既有共同的
    2023-05-29
    232人看过
  • 关税的知识介绍
    关税是指国家授权海关对出入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每个国家都会对进出口的商品根据其种类和价值征收一定的税款。关税在各国一般属于国家最高行政单位指定税率的高级税种,对于对外贸易发达的国家而言,关税往往是国家税收乃至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关税的税额计算公式关税的征税基础是关税完税价格。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该货物销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减去出口税后,经过海关审查确定的价格为完税价格。关税应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适用税率。关税的特征(1)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2)关税具有强制性。(3)关税具有无偿性。(4)关税具有预定性。关税的纳税方式通常的关税纳税方式是由接受按进(出)口货物正式进(出)口的通关手续申报的海关逐票计算应征关税并填发关税缴款书,由纳税人凭以向海关或指定的银行办理税
    2023-06-06
    84人看过
  • 农民工维权意识不强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不少人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农民工求职心切,不知道在受雇用的时候要和老板签订书面的合同,因此常常是以口头的形式和老板约定。一到纠纷发生,口说无凭,最后受伤害的还是农民工。当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其孤身在他乡,信息相对闭塞,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没有什么机构指导他们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一、法律执行力度不够虽然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在第五十条中明文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劳动执法部门,社会保障部门,没有完全负起他们应该履行的职责。加之我国现今的经济发展水平,还没有普及建立相应的措施和机构来维护民工的权益。当民工的权益遭到侵犯的时候,相应的机构远远与民工的现实需求相差甚远。另外由于法院在审理案件的程序上要求,要给予双方足够的举证期限及开庭审理、双方当事人上诉的权利期间。这样也是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不能及时
    2023-03-24
    64人看过
  • 债券回购知识介绍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债券的同时,与买方约定在某一日期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债券购回,并支付一定利息的交易行为。债券交易按交易标的的不同,可分为债券现货交易与债券期货交易两种方式。债券现货交易是指以债券现券为交易标的,在规定的结算日须实际办理债券现券交割的债券交易方式,又称现券交易。债券期货交易是指以债券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可在合约到期前对冲平仓,或者在合约到期时进行债券现券或现金交割的债券交易方式。与债券现货交易相比,债券期货交易除了交易标的、结算不同外,还实行保证金交易,能够“以小博大”;可以买空卖空,与现货市场进行相反交易,帮助投资者实现套期保值、套利、投机等不同的目的。我国在证券交易所成立前,银行柜台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就存在债券现券交易;沪、深证券交易所成立后,即开始了债券现券的场内交易。1992年12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办国债期货交易,当时仅限于证券商自营买卖
    2023-06-04
    443人看过
  • 人身自由权相关知识介绍
    人身自由权的特点:一、是人身自由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如囚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自主思考如何上诉、申诉、控告、辩护的自由。如果以强制、诈欺等手段使囚犯陷入错误的思维,做出错误的决定,像以申诉不当要加刑的错误认识欺骗囚犯使其不敢申诉,就是违反法律规定,对囚犯精神自由权的侵害。二、是人身自由权是绝对权,实现此种权利不需要具体义务人的积极配合。三、是人身自由权的客体是人身自由,人身自由包括身体自由和精神自由两部分,对应的人身自由权亦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身体自由权指公民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利。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是公民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非法限制或剥夺公民的身体自由
    2023-05-04
    77人看过
  • 著作权相关知识介绍大全
    1、什么是著作权(版权)?著作权(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2、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利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3、什么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是指著作权法律关系中对作品享有著作权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什么是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5、哪些作品受保护,哪些不受保护?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有: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④美术、摄影作品;⑤电影、电视、录像作品;⑥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⑦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2023-04-13
    497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相关知识介绍
    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侄甥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这一条适用于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如果法定继承中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情形时这一条不适用。简单来讲,侄甥享有代位继承权的条件有三:1、法定继承,即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或遗赠协议;2、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晚辈直系血亲均不继承;3、侄甥的父亲或母亲(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被继承人是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那就
    2023-07-22
    123人看过
  • 工伤鉴定的相关知识介绍
    在对工伤事故处理的过程中,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以及工伤赔偿是三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同时它们也是环环相扣的。没有上一步,那么就不会有下一步。今天,我们一起说说工伤鉴定过程的知识。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4)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
    2023-06-10
    86人看过
  • 专家介绍防雷知识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雷雨季节,午后的雷阵雨天气逐渐增加,并已发生多起雷击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内蒙古气象部门有关人员认为,如果能懂得一些防雷常识,可大大减少损失。近期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后旗短短3天内就发生两起气象灾害。7月20日,贲红镇突降雷阵雨,多户人家的电视机、冰箱遭雷击损坏;7月23日,土牧尔台镇新井村雷雨骤至,一名村民在屋下避雨时被雷电击中,当场死亡。内蒙古气象台副台长康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城市中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相对较少,但造成的财产损失比较多。其原因是市民中防御雷电的知识普及得比较好,但很多建筑物没有通过防雷检测。农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都很大,农民的防雷意识亟待提高,防雷工作不容忽视。康玲提醒:在雷暴天气条件下,在建筑物附近和室内时,不能停留在楼(屋)顶,因为大多数雷击发生在建筑物的顶部;要注意关闭门窗,大多数球雷沿建筑物的烟囱、窗户、门进入室内,
    2023-06-06
    312人看过
  • 后续审计知识介绍
    后续审计的特点后续审计具有以下特点:1、由于国家审计是强制性审计,因此后续审计通常由国家审计来实施,必要时国家审计机关可委托社会审计组织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后续审计。2、后续审计的重点一般限于审计结论和决定所涉及的范围。3、后续审计所涉及的时间是从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执行起至后续审计开始止这一段时间内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情况。4、后续审计的程序和方法与一般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基本相同,但针对性较强。后续审计的意义首先,可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审计人员通过后续审计,监督管理者纠正错误的态度是否积极、措施是否得当、效果是否显著,是确保审计效果的重要措施。其次,可以促进管理者的工作。后续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管理者切实采取措施,纠正错误,而不是敷衍了事。内审人员应将有说服力的审计结果送交管理当局或董事会,使之对管理者施加影响,促使管理者改善生产经营管理。再次,可以
    2023-04-24
    426人看过
  • 社保系列知识介绍
    男性年龄超过4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35周岁,自己买社保肯定划算。按目前政策,男性年龄40周岁,离退休还有20年,女性年龄35周岁,离退休还有15年,养老保险交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如果这一政策未来不调整,那么男性年龄40周岁、女性年龄35周岁开始交社保,刚刚好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各项待遇。当然,如果未来退休政策调整,要延迟退休,就需要缴纳比15年更长的年限才能办理退休。不管未来政策怎么调整,这个年龄段都是非常合适的时期,既不会因为个人交社保时间太长,而感觉离退休遥遥无期,同时也能在刚好交够时间的情况下办理退休,是性价比较高的年龄段。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女性在35周岁以下,自己买社保不划算。个人买社保每月需要承担的费用非常高,可能一年要花费近万元。近万元的金额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负担太重,而享受养老退休待遇又遥遥无期。再者,年轻人一般身体都很好,生病概率较低,医保待遇享受的相对较少,所以,
    2023-05-10
    311人看过
  • 债权拍卖相关法律知识介绍
    一.实现程度具有不确定性物权对应特定的财产或物品,拍卖中获得物的所有权是所有买受人的最终目标。债权并不对应特定物,债权的买受人获得的只是取得物权的手段,有待于通过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来实现。债权的实现程度首先取决于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履行能力;其次受权利时效等因素制约,例如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即演变为自然债务,即债权人可以接受债务人的自动履行,但是丧失了诉讼胜诉权;再次,取决于主张权利的时机,债权人之间是平等的,在债务人财务状况不断恶化的情况下,先行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往往能够以优良资产获得清偿,而后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一般只能获得不易变现的财产或者不能得到全部清偿。二.买受人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并存债权实现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就决定了买受人既有通过债权获得超额利润的可能,又有债权无法实现的巨大风险,机遇和风险共存,如影随形,因此,对某些投资人是商机,对某些投资人却是不适合的。为了规避风险,应在参与竞买前尽
    2023-06-13
    12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保险赔偿知识介绍
      贵州在线咨询 2021-09-04
      (1)赔偿的项目。一般情况下,需要赔偿的项目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出险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标准决定的,需要在保险单赔偿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2)赔偿的额度。关于赔偿额度,一般为事故应赔偿金额的80%。
    •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讲座稿文怎么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一、开头开头要点:要抓住听众,引人入胜演讲稿的开头,也叫开场白。它在演讲稿的格式中处于显要的地位,好的演讲稿,一开头就应该用最简洁的语言、最经济的时间,把听众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吸引过来,这样,才能达到出奇制胜的效果。二、主体主体要点: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主体是演讲稿的主要部分。在行文的过程中,要处理好思路、节奏和衔接等几个问题。首先是思路,思路清晰的演讲才能引导听众,最简单的思路是用数字序号来表达内容
    • 有哪些知识介绍民事诉讼证据取证?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民事诉讼证据取证的知识: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 农民工项目有哪些农民工项目介绍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我们知道在工作中受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赔偿,那么,农民工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被认定工伤的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工伤医疗待遇,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等,还有被鉴定伤残等级后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同时在工伤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福利是不变的。
    • 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的介绍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9
      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