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几日内提供相关材料呢?
资料要求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网上备案服务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推出的便民服务措施之一,申请人须确保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请勿虚报、重报,或填报、发布其它无关信息。对在本站发布不良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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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多久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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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建设用地能否征用为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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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更名为“建设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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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行为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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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限制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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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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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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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设用地使用单位开具的土地使用用地证明,如何办理建设用地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2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筹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时,必须附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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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工作单位建设用地使用用地使用权处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责任区内盗伐滥伐林木、破坏绿地、破坏草场事件制止不力的;(二)责任区内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组织扑救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在规划设计、种苗供应、组织施工、检查验收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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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哪些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青海在线咨询 2022-01-20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划拨地块规划条件(图则)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图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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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涉及农用地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范围内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06《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具体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 法申请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 的国有建设用地。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 建设项目确需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 范围外的土地,涉及农用地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时,由土地行政主管 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提出建设项目用 地预审报告;可行性研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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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在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对相邻的土地使用者如何处理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1其基本运作形式就是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农用地区域内的建设用地(甲地块)复垦成农用地,在规划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占用等质等量的农用地(乙地块)进行非农建设。一般情况,这两个地块不可能相邻,绝大多数分属于两个土地使用者或分属于两个集体经济组织。操作时,往往采用“推磨”的形式——把甲地块复垦为农用地,沿着推磨线路,与相邻的土地使用者或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等量、等质的土地调换,以此类推,直至调整到乙地块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