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的权利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43:51 270 人看过

1、健康利益,健康权是权利人享有健康利益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譬如各器官、系统发育、功能发挥等如常,保持劳动能力等,依法享有权利。

2、身体机能完全性,健康权是权利人以保持身体内部技能的完全性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是人身属性的权利,权利人对健康权的支配是有限的。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损害自己健康的情况下,权利人才得以对自己的健康利益进行支配。

3、生理机能和良好心理状态,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善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行为有哪些

1、暴力行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是严重的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违法行为

2、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武器、警械。是指枪支、警棍、警绳、手铐等。有权使用武器、警械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主要有人民警察、武警部队人员等.武器、警械的使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有关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逮捕、拘留、押解人犯和值勤、巡逻、处理治安事件等公务时,可以使用武器或警械,但必须符合使用武器和警械的使用条件,使用武器、警械的时间、种类以及如何使用,必须与被管理对象的行为程度相适应;使用武器、警械需要经过一定的批准程序时,则必须履行批准程序。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有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在不该使用武器、警械的场合而使用武器、警械:使用武器、警械程度与被管理者的行为不相应;使用武器、警械的种类上选择错误;使用武器、警械违反法宝批准程序,等等。凡是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国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行为。这是国家赔偿法的概括式规定,是指国家赔偿法第3条列举规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造成公民生命健康权损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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