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约定房屋保修期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0:45:03 332 人看过

业主与开发商可以在合同中依法约定房屋的保修期,房屋保修期一般是5年,房屋主体结构终生保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业主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期限。

开发商可以把车位卖给不是业主的人吗

一、开发商可以把车位卖给不是业主的人吗

1、开发商不可以把车位卖给不是业主的人。小区内的车位、车库建设的成本是纳入到住宅小区的建设成本中的,并由全体业主分担,车位、车库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将所收费用纳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用中,由全体业主共同受益。只有在满足业主所需车位后且有剩余时,开发商才可以允许业主以外的人使用小区的车位,但开发商不能通过出售等方式转移车位所有权,只可以通过出租方式给业主之外的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二、什么样的车位属于业主呢

1、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被开发商计算在公摊面积内;

2、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被开发商计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当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也就是说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把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建车位是开发商的法定任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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