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卡诈骗与诈骗有哪些区别
本罪和诈骗罪之间有法条竞合关系,本罪属于特别法条,其犯罪成立的逻辑线索是欺骗他人,使他人陷人错误然后处分财物,犯罪人由此取得财物,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由于机器不能陷人错误,不能成为被诈骗的对象,所以,在ATM机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都应当成立盗窃罪。换言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使用行为,仅限于针对银行柜台、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实施。如此解释“使用”一词,维持了诈骗概念的同一性,也符合诈骗犯罪实行行为的内在要求。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8年4月18日)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
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认为机器可以被骗,但是,这与法理不一致,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以前作出的其他司法解释有冲突。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年4月2日)规定,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的,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对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似以盗窃罪定罪更为合适。
二、信用卡诈骗的实行行为有哪些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物和用信用卡接受有偿服务。对这里的伪造的信用卡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变造的信用卡在内,其是由使用者本人还是由他人伪造都不影响本罪成立。将自己伪造的信用卡交给他人委托其代为取款,但向其隐瞒信用卡系伪造的事实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理由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因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的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等。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冒用他人信用卡
是指冒充合法持卡人,并通过银行职员或者商场(特约商户)收银员使用信用卡,使持卡人资金受到损失的行为。至于冒用的信用卡是他人委托保管,还是以欺骗、捡拾等方式取得,在所不问。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在信用卡被有效挂失后冒充合法持有人使用信用卡,给特约商店或发卡银行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非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透支是客户在银行账户上无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银行批准,使用超过其账上资金额度的行为。持卡人透支后,必须在限期内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持卡人在透支限额内或经批准限额使用信用卡后即时补足资金、偿还透支款项本息的,是善意透支。而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信用卡诈骗的实行行为有哪些,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121人看过
-
盗骗的意思,与诈骗有哪些区别
376人看过
-
如何区分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案
412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与借贷诈骗都有什么差别
494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有哪些区别于盗窃罪
300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在哪方立案,信用卡诈骗有哪
92人看过
-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
-
合同诈骗与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多少钱构成合同诈骗罪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1合同诈骗: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且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则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诈骗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3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3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与的区别,与诈骗罪的区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一、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区别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
-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谁,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一、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简述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
-
什么是诈骗, 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与诈骗犯罪的区别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诈骗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区别:1、财物交付的原因不同,这是二者的关键区别。诈骗类罪是被害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形式上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即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支配及欺诈之果;而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完全自愿地将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