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与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06:20:20 178 人看过

一、信用卡诈骗与诈骗有哪些区别

本罪和诈骗罪之间有法条竞合关系,本罪属于特别法条,其犯罪成立的逻辑线索是欺骗他人,使他人陷人错误然后处分财物,犯罪人由此取得财物,使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由于机器不能陷人错误,不能成为被诈骗的对象,所以,在ATM机上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都应当成立盗窃罪。换言之,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使用行为,仅限于针对银行柜台、特约商户的工作人员实施。如此解释“使用”一词,维持了诈骗概念的同一性,也符合诈骗犯罪实行行为的内在要求。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2008年4月18日)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

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196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认为机器可以被骗,但是,这与法理不一致,也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以前作出的其他司法解释有冲突。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3年4月2日)规定,明知是非法制作的IC电话卡而使用的,构成盗窃罪而非诈骗罪。对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的行为,似以盗窃罪定罪更为合适。

二、信用卡诈骗的实行行为有哪些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物和用信用卡接受有偿服务。对这里的伪造的信用卡应作广义理解,包括变造的信用卡在内,其是由使用者本人还是由他人伪造都不影响本罪成立。将自己伪造的信用卡交给他人委托其代为取款,但向其隐瞒信用卡系伪造的事实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间接正犯。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是指因法定理由失去效用的信用卡,包括因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的信用卡、持卡人在信用卡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并将其交回发卡银行的信用卡、因挂失而失效的信用卡等。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信用卡必须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转让。冒用他人信用卡

是指冒充合法持卡人,并通过银行职员或者商场(特约商户)收银员使用信用卡,使持卡人资金受到损失的行为。至于冒用的信用卡是他人委托保管,还是以欺骗、捡拾等方式取得,在所不问。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也是冒用他人信用卡。在信用卡被有效挂失后冒充合法持有人使用信用卡,给特约商店或发卡银行带来经济损失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而非冒用他人信用卡。

(四)恶意透支。透支是客户在银行账户上无资金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经银行批准,使用超过其账上资金额度的行为。持卡人透支后,必须在限期内补足资金,并按规定支付利息。持卡人在透支限额内或经批准限额使用信用卡后即时补足资金、偿还透支款项本息的,是善意透支。而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用卡相关文章
  • 团伙诈骗与个人诈骗区别
    1.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对于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一、诈骗罪共同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
    2023-06-26
    290人看过
  • 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
    一、什么是信用卡诈骗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4、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三、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
    2023-06-03
    82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合同诈骗罪要如何处罚?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二、合同诈骗罪如何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
    2023-03-15
    381人看过
  • 合同诈骗与诈骗罪哪个严重,以及两者的区别有哪些
    一、合同诈骗与诈骗罪哪个严重合同诈骗与诈骗罪哪个严重要看案件的具体情节。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诈骗罪和诈骗罪都是属于同一种犯罪行为,本身不存在哪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依据犯罪情节确定哪一个严重。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如下:1.侵犯的客体不同。一般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侵犯的只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而在犯罪的归类上属于侵犯财产犯罪。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不仅侵犯了公私财物所有权,而且更主要的是侵犯了国家的合同监管制度,是性质相对更为严重的一种犯罪,因而在犯罪归类上划入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必须与合同有关,即行为人实施的欺骗行为必须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一般诈骗罪在客观方面则没有这种特殊限制,无论是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在什么事情上,行为人只要采取了虚构
    2023-06-19
    161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与诈骗都有哪些区别
    民间借贷的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中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
    2023-06-13
    318人看过
  • 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信用卡诈骗如何量刑
    一、信用卡诈骗罪行为有哪些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使用,包括用信用卡购买商品、在银行或者自动取款机上支取现金以及接受信用卡进行支付、结算的各种服务。这里“伪造的信用卡”,是指本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信用卡。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所谓作废的信用卡,是指使用因法定的原因失去效用的信用卡。根据有关规定,作废的信用卡主要有以下几种:(1)信用卡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自动失效。根据发卡银行和信用卡种类不同、信用卡的有效使用期限也有所不同,有一年、二年、三年或更长时限的。对于超过有效使用期限而不再继续使用信用卡或仍需要继续使用而办理换卡手续的,都应将过期的信用卡交回发卡银行或者发卡公司。(2)信用卡持卡人在有效期限内中途停止使用该卡,此时该信用卡有效期虽未到,但在办理退卡手续后即归于作废的。(3)因挂失信用卡而使信用卡失效。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作骗。
    2023-03-02
    176人看过
  • 诈骗罪如何认定诈骗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呢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认定构成诈骗罪。两者的区别是信用卡诈骗罪要求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诈骗罪则不要求利用信用卡诈骗,可以是口头言语诈骗也可以是利用社交工具诈骗等。一、湖南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湖南信用卡诈骗案立案标准如下: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2、恶意透支,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信用卡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二、信用卡欠款5万会如何判信用卡欠款5万会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刑。恶意透支信用卡一万元以上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信用卡诈骗罪是指
    2023-03-10
    270人看过
  • 识别信用卡诈骗罪:新刑法与旧法有何区别?
    判断信用卡诈骗罪是新刑法犯罪的条件:1、在客体上,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成其主体;4、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并且一般均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犯妨碍信用卡管理罪一般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abs>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认定:怎样判断是否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3、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4、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
    2023-07-15
    413人看过
  • 应该怎么区别集资诈骗与诈骗
    集资诈骗与诈骗的区别为:1、侵犯的对象不同,欺诈侵犯的对象是单一对象,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欺诈侵犯的对象是复杂对象,即侵犯国家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的所有权;2、侵权对象不同,欺诈侵犯的对象是特定人或者单位的公私财产;集资欺诈侵犯的对象是社会上不特定公众或者单位的资金;3、客观方面不同,诈骗虽然是公开的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式,集资诈骗采用大规模、大规模、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利用新闻媒体制造舆论,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4、诈骗金额不同,诈骗金额一般小于集资诈骗金额,因此两种犯罪的起刑点差异较大,诈骗点低于集资诈骗起刑点;5、犯罪主体不同,诈骗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属于单一主体;集资诈骗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属于复杂主体。一、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吗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023-06-25
    297人看过
  • 哪些诈骗行为属于信用卡诈骗罪?
    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4.恶意透支的。《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信用卡诈骗罪
    2023-08-13
    263人看过
  •  信用卡的诈骗形式有哪些?
    信用卡欺诈的形式包括使用伪造或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作废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和恶意透支。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欺诈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三)冒用他人信用卡;(四)恶意透支。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信 用 卡 欺 诈 的 种 类 有 哪 些 ?信用卡欺诈的种类有哪些?信用卡欺诈是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和信用卡公司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信用卡欺诈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信用卡盗刷:指盗用他人信用卡信息,通过POS机等途径进行消费或转账,从而获取财物。2. 信用卡套现:指持卡人以现金的形式取现,但并未实际购物或消费,从
    2023-09-03
    63人看过
  • 金融诈骗和电信诈骗区别
    二者都是属于诈骗活动。电信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电信诈骗判刑怎么判电信诈骗的判刑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2、客观要件,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
    2023-03-15
    232人看过
  • 贷款诈骗罪与骗取现金罪区别有哪些
    骗取贷款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而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个人。根据《刑法》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贷款诈骗罪与骗取银行贷款罪刑罚是一样吗1、贷款诈骗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贷款罪犯罪构成上主观方面无此要求,只要行为人使用欺骗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即可构成;2、贷款诈骗罪侵害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金融管理秩序及金融机构财产所有权,而骗取贷款罪侵害的客体仅是金融管理秩序;3、量刑上,贷款诈骗罪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骗取贷款罪最高刑罚为七年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目的,则构成贷款诈骗罪。如果行为人是为了解决资金困难,在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过程中使用了欺骗手段,但以后有还款行为或者有还款
    2023-08-12
    318人看过
  • 诈骗罪与信用卡诈骗的联系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罪的一种类型。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是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其形式是一张正面印有发卡银行名称、有效期、号码、持卡人姓名等内容,背面有磁条、签名条的卡片。我们现在所说的信用卡,一般单指贷记卡。通俗地说,信用卡就是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
    2023-06-13
    21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用卡
    相关咨询
    • 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
    • 合同诈骗与信用卡诈骗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多少钱构成合同诈骗罪呢?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合同诈骗:如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明知自己无合同约定的投资/运营实/体项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而骗取对方钱财且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则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诈骗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3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 3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诈骗与的区别,与诈骗罪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区别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
    • 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谁,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信用卡诈骗罪概念简述根据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该罪和诈骗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信用卡在该罪中是犯罪工具,行为人以信用卡作为犯罪工具进行诈骗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
    • 什么是诈骗, 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与诈骗犯罪的区别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6
      诈骗是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区别:1、财物交付的原因不同,这是二者的关键区别。诈骗类罪是被害人在行为人的欺骗下形式上自愿地将财物交与行为人,即行为人对他人财物的支配及欺诈之果;而侵占罪则是被害人基于委托、信任等原因完全自愿地将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