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4:32:53 345 人看过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是企业通过授权将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而许可经营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获得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经营资格。两者在经营范围、审批机关、许可方式等方面存在区别,但特许经营也需要取得许可经营所需的批准文件。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是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特许经营是指企业通过授权,将经营权授予给他人使用,被授权方必须使用特许方的品牌、技术、管理经验等资源进行经营。而许可经营是指企业依据法律法规,向相关部门申请批准,获得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经营资格,从而开展经营活动。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在经营范围、审批机关、许可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存在联系,特许经营是许可经营的一种形式,特许经营企业需要取得许可经营项目所需的批准文件,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的法律差异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是两种常见的商业经营模式,它们在法律上存在一些重要的差异。特许经营是指授予他人使用商标、品牌、技术或经营模式的权利,以获得经济利益。特许经营合同通常具有较长的期限,涉及更广泛的权利和义务。而许可经营则是指授予他人使用特定资产或权益的权利,如专利、版权或土地使用权。许可经营合同通常具有较短的期限,涉及更具体的权利和义务。此外,特许经营涉及更多的监管和法律要求,包括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等,而许可经营的法律要求相对较少。因此,在选择经营模式时,商家需要仔细考虑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之间的法律差异,以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特许经营和许可经营是两种不同的商业经营模式,它们在经营范围、审批机关、许可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特许经营是企业通过授权,将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而许可经营则是企业依据法律法规获得特定行业或领域的经营资格。特许经营需要取得许可经营项目所需的批准文件,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在选择经营模式时,商家应仔细考虑法律差异,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广告中对食品作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或者发布未取得批准文件、广告内容与批准文件不一致的保健食品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虚假食品广告,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食品检验机构、食品行业协会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消费者组织以收取费用或者其他牟取利益的方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三节 标签、说明书和广告 第七十九条 保健食品广告除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外,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其内容应当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并及时更新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广告目录以及批准的广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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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3日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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