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间周期是多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11:53:08 229 人看过

三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级人民法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审理结果

本案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侯马中行给付曲沃农行人民币114.5万元,曲沃农行将两张承兑汇票交给侯马中行。

[评析]

本案是因侯马中行拒付而引发的承兑汇票纠纷,经再审审理,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分清了是非,明确了责任,终于调解结案。就其调解结果看,与一审判决结果基本一致,侯马中行还是承担了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义务。当事人争议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本案所争议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上是否合法有效。二是本案当事人曲沃农行取得该两张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享有票据权利。三是曲沃农行在提示付款前将被背书人名称补记完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一)本案所争议的两张承兑汇票形式上是否合法有效。

经审理,本案所涉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完备,各项必要记载事项齐全,不缺失影响票据效力的必要记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认定有效票据。

(二)本案当事人曲沃农行取得该两张银行承兑汇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享有票据权利。

票据的无因性决定票据关系一经产生即与基础关系相分离。本案持票人曲沃农行只需要证明所持有的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必要记载事项齐全,取得汇票票据关系合法成立,没有义务对其前手取得票据的基础关系是否合法有效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持票据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本案当事人曲沃农行在取得票据前即贴现前已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支付结算办法》第九十三条有关持票申请贴现时须提交贴现申请书,经其背书的不到期商业汇票,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形式审查义务,并且曾就汇票的真实性问题向侯马中行进行过查询,在得到肯定的书面答复后,方办理相关的贴现手续。由此,持票人曲沃农行在取得票据时履行了必要的审查义务,并不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且支付了对价,故曲沃农行是本案两张银行承兑汇票的合法持有人,依法享有票据权利。侯马中行认为曲沃农行是恶意取得两张汇票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曲沃农行在取得两张承兑汇票后,向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的行为,符合人民银行于1994年7月发布的《再贴现办法》第二条规定:再贴现是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银行再贷款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再贴现到期日,人民银行从申请再贴现银行的存款帐户内收取票款。以及符合《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人民银行办理再贴现后,将汇票款额扣除,同时将汇票退还曲沃农行,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故曲沃农行合法取得票据,具有持票人主体资格,理应享有票据权利。按照票据无因性的特点,承兑汇票只要持票人在取得票据时,不违反法律规定,持票人就享有票据权利。侯马中行认为曲沃农行无主体资格不享有票据权利是错误的。

(三)持票人曲沃县农行在提示付款前将被背书人名称补记完整,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汇票属于要式证券,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的相关记载事项来确定票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原二审判决认为,该两张银行承兑汇票在转让过程中,并未在背书人一栏填写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是在曲沃农行要求承兑时才填写的,故曲沃农行所取得的承兑汇票属空白票据,其所持汇票并不享有票据权利。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条规定:汇票的背书转让或背书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为由驳回曲沃农行的诉讼请求不妥。

笔者认为,该条规定仅仅要求汇票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没有要求记载行为必须由背书人亲自实施。因此,在背书人授权被背书人填写被背书人名称的情况下,该记载合法有效。实践中,背书人多是在背书人栏中签章后,即将汇票交与被背书人,被背书人一栏多由被背书人自行填写记载,这一做法并没有违背票据法的立法本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一规定,把实践中空白背书的情况以司法解释的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说明,承认了空白背书的合法性,符合国际上通行做法。由此可见,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而非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在背书人背书转让汇票的过程中,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指汇票正面即票据法二十二条规定的七项)的欠缺,会导致被背书人丧失票据权利。而欠缺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指汇票背面)则可根据法律规定来加以确定。因此可见,本案所涉及汇票上是否记载背书日期和被背书人名称,均不影响背书转让的效力。况且本案承兑汇票背书人的一栏中均加盖背书人单位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且是连续性背书,在提示付款日期前,曲沃农行补记被背书人名称和日期,符合法律规定。侯马中行认为曲沃农行在提示付款前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被背书人名称是在诉讼后才填写的理由不足。一是该说法与侯马中行当时的拒付理由相矛盾。按照1997年9月5日侯马中行给曲沃农行出具的拒付理由函:曲沃农行:你行提示,我行签发的金额为80万元、30万元的两张承兑汇票,由侯马市人民法院冻结,我行无法兑付。而不是其所说的未填写被背书人名称。其在诉讼中所提不同的拒付理由均属狡辩,故其拒付理由均不能成立。而且曲沃农行作为金融业务专一的银行,在提示付款时也不可能在没有补记完整的情况下,去要求支付。二是被背书人一栏已盖有被背书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签章行为就是背书行为。三是按照法律规定,补充记载后的票据是完整的票据,补充记载并无法律上明文禁止的规定,补充记载不属于承兑人拒付的法定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一条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一)法律规定由其管辖的第一审案件;(二)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四)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五)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六)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票据效力相关文章
  • 哪些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会一审
    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的范围是什么?评析: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法院中最高级别的法院,除了审判第一审案件以外,主要担负着二审案件、死刑复核案件、死刑缓期两年案的核准、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以监督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为此,法律规定中只将影响大、涉及面广,但数量不多的全省性重大案件划归高级法院管辖。陈希同身为北京的父母官,贪污、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且案情复杂,审理难度很大,为保证公正处理案件,由北京高级法院管辖本案是完全正确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由于基层法院分布广数量多,最便于群众就地参加诉讼,也最有利于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所以,基层法院是普通刑案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中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是: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案;外国人犯罪的刑案。这三
    2023-04-27
    353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上诉案件,并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规进行司法解释。为了保证最高人民法院有效地行使上述各项职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它只受理以下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二、各法院管辖案件的范围(一)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二)高级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三)中级人民法院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四)基层人民法院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一)告诉
    2023-06-08
    383人看过
  • 人民法院规定的刑事案件审理时间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交通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其他需要延长审限的案件,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一)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三)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2023-07-04
    292人看过
  • 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少?
    民间借贷诉讼期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间借贷诉讼期间可否保全财产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民间借贷产生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在诉讼期间出现判决难以执行的情形时,权利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
    2023-07-03
    423人看过
  • 高级法院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
    1.再审申请人整理相应材料(证据、一审、二审判决、申请人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为单位的话,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书写《再审申请书》,并将上述材料送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2.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申请再审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受理并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及送达地址确认书:3.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可以召开听证程序,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4.人民法院就是否对案件进行再审做出裁定。5.做出再审裁定后,依法对案件进行再审。再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再审又称为审判监督程序,其审理期限即是指其审结时限应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即适用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如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但是如果适用二审程序进
    2023-07-02
    141人看过
  • 再审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少?
    再审案件在法院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检察院抗诉的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同样为三个月,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法院审理期限也为三个月,需要延长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依照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其它情况,经省、自治区、直
    2023-07-01
    477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效力是指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 更多>

    #票据效力
    相关咨询
    • 人民法院审理审理案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理期限三个月(评估、鉴定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多少时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23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没有最长的规定,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要多长时间?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4
      死刑复核是一个特殊程序,复核需要多长时间,不仅《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对死刑复核期限可长可短,视案件情况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以上内容就是对于最高法院复核死刑要多长时间的详细情况。
    • 人民法院审结案件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5-09
      六个月。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时间是多久?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2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