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取保候审一天不抵刑期。取保候审不是刑事处罚,只是一种强制措施,所以不能折抵刑期。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折抵刑期吗
取保候审不会折抵刑期,在我国只有进行羁押才会折抵刑期,而取保候审不属于羁押。
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取保候审是相关法律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既不属于一种刑罚,也不会被羁押,所以不能折抵判决后的刑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考验期与缓刑
250人看过
-
多长时间可以完成缓刑考验期?
199人看过
-
第一阶段刑事案件的时间有多长?
45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与原判刑期的关系
54人看过
-
醉驾判刑多长时间缓刑考验
65人看过
-
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怎样计算时间
368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缓刑考验期间可以换成羁押时间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1缓刑之前被羁押的时间是不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的,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缓刑考验期多长时间缓刑考验期一般不超过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9缓刑是对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或者不属累犯的犯罪分子适用的量刑制度,根据刑法第76条,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拘役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也
-
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和诉讼阶段分别是多少时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7一、审查起诉阶段: 1、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九条【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二、诉讼阶段: 1、如果是简易程序,则应当在受理后
-
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两个关键阶段是什么?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10订立合同的程序主要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应当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刑事案件法院阶段时间是如何的啊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没有最长的规定,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