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与项目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我公司与某建筑公司的项目部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现在出现合同纠纷,想起诉建筑公司的项目部,但对于这份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有点迷惑?所以想请问与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答:
有的。但项目部属建筑公司的内设临时机构,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其责任和义务由建筑公司承担。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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