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文号:哈劳社发[2004]73号
各区、县(市)劳动保障局、市各资产经营公司: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的实施意见》(哈发[2004]9号文件)的要求,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置国企改革职工安置工作组。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人员构成
组长:王璞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成员:张小平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处处长
王永晏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失业保险处处长
伏玉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养老保险处处长
郭宏升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医疗保险处助理调研员
邵翠萍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处主任科员
李国滨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工资处主任科员
二、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能
负责对国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劳动关系认定;特殊情况人员劳动关系处理办法;偿还职工债务情况;相关待遇提留标准;补偿标准的认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和接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情况;职工安置去向等。
特此通知。二○○四年六月八日
职工安置是指企业破产或者经营规模缩减需要裁减员工时,向工会提出如何安置员工的提案,工会通过后执行。 职工安置费根据的是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破产兼并等的相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个别地方政府的规章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且其仅适用于国有企业破产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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