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7:00:18 420 人看过

合同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此作出补充协议。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应按照民法典中对合同履行期限的规定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期限。如果依旧无法确定履行期限,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基于对双方合理期限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履行。由于合同履行期限与诉讼时效紧密相连,合同权利方应按时提醒合同义务方履行义务,而合同义务方应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将承担延期履行责任或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合同履行应当遵守什么原则

1、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

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技术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技术合同履行地首先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甚至是没有约定的情形,则可以协议补充。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为了防止技术合同签署后发生纠纷,各方合同当事人在拟定技术合同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约定纠纷发生之后哪个法院享有处理纠纷的管辖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双方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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