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数额型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应适用未遂条文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既遂额和未遂额分别在同一量刑档次,但二者之和则量刑升格,对此应适用升格刑,由于未遂额是量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应当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但幅度相对要小,实际量刑不得低于既遂额的量刑,如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未遂也数额较大,二者之和则数额巨大,则按数额巨大档次量刑,同时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
(3)既遂额和未遂额均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且分别在不同量刑档次,而二者之和量刑则再升格一档,对此应适用升格刑。
4.以未遂为处罚原则,既遂作为犯罪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未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既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未遂额,应当适用未遂条文。
5.以既遂为处罚原则,未遂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既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未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既遂额,因此不需引用未遂条款。
笔者认为,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以下原则处理:
1、吸收原则。是指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
2.次数累加原则。主要适用于以次数构成犯罪或者升格量刑的,这时的未遂次数应当计算在内。
3.数额累加原则。这种情况主要适用于数额型犯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应适用未遂条文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既遂额和未遂额分别在同一量刑档次,但二者之和则量刑升格,对此应适用升格刑,由于未遂额是量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应当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但幅度相对要小,实际量刑不得低于既遂额的量刑,如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未遂也数额较大,二者之和则数额巨大,则按数额巨大档次量刑,同时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3)既遂额和未遂额均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且分别在不同量刑档次,而二者之和量刑则再升格一档,对此应适用升格刑。
4.以未遂为处罚原则,既遂作为犯罪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未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既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未遂额,应当适用未遂条文。
5.以既遂为处罚原则,未遂作为量刑情节考虑。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犯罪既遂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而犯罪未遂数额较小,由于决定全案犯罪构成的基本数额是既遂额,因此不需引用未遂条款。
-
既遂与未遂的犯罪量刑如何确定
317人看过
-
财产犯罪中部分既遂部分未遂的定罪与量刑
182人看过
-
中止犯与既遂犯的共同犯罪中可否可以并存
461人看过
-
量刑标准: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如何区分?
160人看过
-
既遂与未遂的抢劫罪量刑有何不同?
314人看过
-
共同犯罪案件中既遂与中止并存情形
441人看过
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具体来说,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当犯罪行为具备了刑法规定的某种具体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时... 更多>
-
同种犯罪既遂既遂未遂并存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20(1)既遂额和未遂额均未达到犯罪构成起点额,但二者之和达到了犯罪构成起点额,应按二者之和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由于未遂额是影响定罪量刑的重要根据,应适用未遂条文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既遂额和未遂额分别在同一量刑档次,但二者之和则量刑升格,对此应适用升格刑,由于未遂额是量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应当适用未遂条款予以从轻或减轻,但幅度相对要小,实际量刑不得低于既遂额的量刑,如盗窃既遂数额较大,未遂也数额
-
共同犯罪中既遂犯与中止犯能否并存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1共同犯罪中既遂犯与中止犯不能并存,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及其存在的特殊因果关系,决定了部分行为人中止犯罪时,应有效防止共犯行为的实施,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
犯罪中止, 既遂, 既遂, 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 犯罪既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4制造条件的,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法定结果出现(结果犯),简单地说,并且所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刑法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准备工具,或者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危险犯),是犯罪预备,是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或者犯罪行为已经完成(行为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为了犯罪,或者已着手实施犯罪(举动犯)。在犯罪过程,就是
-
既遂犯与未遂犯量刑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0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需要确定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需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二节:犯罪预备、未遂和中止第二十二条: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如果被告行为既遂与未遂部分并存可以如何量刑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20在“两高”于2011年公布《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办理诈骗刑事案件解释》)之前,对于数额犯,实践中一直以既遂未遂的总数额作为犯罪数额确定全案的法定刑幅度,将未遂部分作为未遂情节对全案适用。《处理欺诈刑事案件的说明》决定了不以总额为犯罪金额选择法定刑罚幅度,而以既遂部分和未遂部分对应的法定刑罚幅度选择一重处理原则。该说明第六条规定,欺诈既遂又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