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又犯新罪刑期计算方法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4 04:04:57 370 人看过

1.当假释期限届满之时,刑罚便被视为已完整执行完毕。

若该罪犯再次违反法律法规并涉嫌新的犯罪行为,则根据其所触犯的具体罪名及严重程度予以相应的刑事制裁。

2.如若涉案人员同时构成累犯之责,在量刑方面应予以加重。

《刑法》第八十一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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