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管辖有何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2 16:17:07 327 人看过

一、工伤鉴定管辖有何规定

工伤鉴定应该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一般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职工劳动工伤鉴定标准,根据伤残的程度,分为一到十级伤残等级。符合评残标准一级到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符合评残标准五级到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符合评残标准七级到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等级越靠前,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越高,通过劳动维持生活水平能力就越低,得到的工伤赔偿就越多。因此,工伤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视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

三、拿到工伤鉴定结论书之后要怎么做

1.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住院伙食补助、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n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如何确定管辖仲裁庭,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认定如何确定管辖仲裁庭因工伤认定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
    2023-04-19
    60人看过
  • 工伤案件管辖地的确定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首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设置不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其次,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都可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仲裁是工伤案件的诉讼前置案情简介民事诉讼状原告:张荣梅,女,1973年11月19日出生,家住江西信丰县小江镇罗吉村竹头下小组。被告:信丰县建丰牙签厂,法人代表杜章塘,2001年元月在信丰县工商注册,工商注册号3621232210070。诉讼请求:原告在信丰县建丰牙签厂九龙林场分厂上班期间负工伤致残,就伤残赔偿金问题原告与被告协商不成,现向贵法庭对被告提起诉讼,请求法庭按《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被告支付原告伤残补偿金、误工费、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金额叁万捌仟元整。诉讼理由:原告于20
    2023-07-05
    279人看过
  • 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如何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
    工伤和残疾的鉴定如何做1.医疗结束后,工伤和残疾员工应携带相关信息到当地社会保障机构申请残疾等级评估2.评估人员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疾病和残疾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体检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资料,以及周一、周二《员工工伤、疾病、残疾劳动鉴定审批表》,周三和周五3.评估人员携带的资料经专家确认后,评估办公室支付200元评估费。如果材料不完整,评估机构将在评估前进行委托诊断4.评估办公室应每周四定期召开评估会议,做出评估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5.自收到并登记评估材料之日起15天后,本单位的劳资人员应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和收到的全部材料工伤伤残鉴定时限工伤一般为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医疗后评定的伤残等级结束或到期如果因工伤申请工作能力评估,雇主,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在医疗期满前已进行工伤鉴定的,如果在医疗结束后
    2023-05-07
    219人看过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管辖规定是什么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当事人分别向二者申请的,由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一、劳动合同约定管辖地是否有效?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无效,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二、劳动仲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劳动仲裁需要四十五日内拿到赔偿。劳动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中院申请撤销,或者向基层法院起诉的,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告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主要实行地域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星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
    2023-03-25
    102人看过
  • 江苏工伤认定管辖权是怎样规定的
    一、工伤认定应当属地管辖还是统筹地管辖外地某施工企业在北京承揽项目时,施工单位职工将分揽的项目与在京老乡共同完成,结果老乡发生工伤事故。受伤害者向北京某区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该劳动行政部门也认定其为工伤。施工企业不服将劳动保障部门诉之法庭,结果法院认定劳动行政部门超越范围,判定撤消工伤认定结论。法院的理由并非认为受伤者与施工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认为施工企业注册地不在北京。因为依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配套文件规定,工伤认定实行企业法人注册地或工伤保险统筹地属地管辖,北京的劳动行政部门无权对该受伤人员进行工伤认定。本案涉及的是工伤认定的管辖权。对于工伤认定的管辖权,目前大多数地方都是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注册地或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但也有个别地方由事故发生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如重庆市。这些规定在实践中便产生了企业法人注册地和事故发生地劳动行政部门都对工
    2023-03-16
    480人看过
  • 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如何管辖
    一、工伤认定劳动仲裁如何管辖工伤认定须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该两者分别规定了工伤认定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原则。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并实行省级调剂金制度。因此,工伤认定一般向生产经营地的市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而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劳动关系争议的仲裁,由职工当事人工资所在地县级仲裁委员会处理。这样,同一工伤认定案件,如果对劳动关系申请仲裁,则工伤认定与劳动仲裁不论在级别还是地域管辖上都可能存在冲突,两者往往由不同的部门作出。为了方便相对人,可以规定由工伤认定部门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或所在辖区的县级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在相对人不申请仲裁时,可由工伤认定部门向所在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仲裁机构委托出具意见书。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工伤认定部门对劳动关系可进行形式审查,但不能认为申请材料无法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
    2023-06-09
    462人看过
  • 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一、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工伤待遇管辖法院应当是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发生工伤纠纷如何办?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
    2024-01-25
    355人看过
  • 陕西省人社厅工伤鉴定管理处关于工伤鉴定的规定
    各地的拉倒保障局为了使劳动职员的权益得到保障,都纷纷制定了工伤鉴定的标准,陕西省人社厅工伤鉴定管理处,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工伤鉴定的标准,在陕西省就职的各位员工,在受工伤后,可以按照这些标准得到救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16〕24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工伤保险省级行业统筹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近三年我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1
    2023-04-28
    304人看过
  • 军婚管辖权有何特殊规定
    关于军婚诉讼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正确处理好这一问题有助于保护军人的合法权益,提高部队的战斗力。由于军人身份的特殊性,其离婚诉讼管辖与普通离婚诉讼管辖有所区别,不能简单的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又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地域管辖。大致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况:第一,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
    2023-05-08
    231人看过
  • 北京市工伤鉴定的类型及管辖问题
    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对于工伤鉴定的种类、管辖及程序,一般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在实践的工伤案件处理中,导致了很多争议。关于工伤鉴定的种类较多,具体有下列类型:一、劳动能力鉴定,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鉴定,其中对于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应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中加以明确,如果结论中未注明的,不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四)旧伤复发的确认;(五)工伤与非工伤的界定;(六)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鉴定;(七)其他受委托进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对工伤鉴定的管辖分工问题,根据>中的相关规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承担下列职责:(一)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二)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三)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该项鉴定必须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辅助器具的类型和费用标准由市鉴确定,如果工伤职工自行选择的超过该标准的,超出部分
    2023-06-10
    247人看过
  • 毒品犯罪的管辖有何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毒品犯罪案件的地域管辖,应当坚持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的原则。“犯罪地”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常住地、户籍地及其临时居住地。对怀孕、哺乳期妇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查获地公安机关认为移交其居住地管辖更有利于采取强制措施和查清犯罪事实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移送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查获地公安机关应继续配合。一、公安机关行政案件的指定管辖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
    2023-03-15
    294人看过
  • 工伤怎么认定管辖地?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3、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法院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工伤认定管辖地规定《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的内
    2023-08-05
    275人看过
  • 受工伤后工伤鉴定和赔付金额有何规定?
    当一不小心受了工伤时,在及时就诊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该如何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更好的获得工伤赔偿。相信对于受工伤后工伤鉴定和赔付金额也是大多数人最关心的两个方面。那么具体该如何做工伤鉴定又该如何获得自己应得的工伤赔付金额呢?希望下边的解答会对你有所帮助。【一】如何做工伤鉴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
    2023-04-28
    341人看过
  • 如何确定未投保工伤的管辖权
    如何确定未参保工伤认定的管辖范围。如果我市生产经营场所多,生产经营地所在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对未实施工伤认定的开发区工伤事故进行工伤认定,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所在行政区域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用人单位或者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发现不属于本辖区的,要积极联系各有管辖权的区县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对工伤认定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管辖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长职工因事故受伤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认定为工伤人员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业病。如果治疗后伤情相对稳定,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应
    2023-05-07
    1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究竟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
      1、工伤鉴定的管辖机关:如果是用人单位去申请,则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如果单位逾期没有进行申请,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 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0-19
      如果是用人单位去申请,则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如果单位逾期没有进行申请,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关于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2022年具体如何确定工伤鉴定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工伤鉴定的管辖机关:如果是用人单位去申请,则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如果单位逾期没有进行申请,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
    • 职工的工伤鉴定由什么管辖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2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 怎么才能够确定工伤鉴定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3
      1、工伤鉴定的管辖机关:如果是用人单位去申请,则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如果单位逾期没有进行申请,则职工一方可在一年之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