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6:51:31 150 人看过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全省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03年底,全省累计拆除棚户房2796万平方米,解决了85.5万户、282.3万人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但是,由于我省城市人口比重大,历史欠帐多,目前仍有32.5万户、108.7万人居住在1142万平方米的棚户区里。为进一步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确保实现2006年底基本完成全省棚户区改造的目标,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任务

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坚持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是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疾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凝聚力工程,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质量,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改变城市面貌,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投资环境的需要。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以及确保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级政府要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棚户区改造,力争到2005年底(改造任务重的地区不超过2007年)拆除棚户区房屋1142万平方米,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广开渠道,加大资金筹措力度

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改造建设资金。一是省政府以贷款贴息的方式,对各地棚户区改造给予适当支持;二是各市政府要从市本级财政、土地出让收益和减免土地出让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三是个人出资,按照国家、省、市城市房屋拆迁政策规定,要求实行产权调换的居民应承担的部分资金和承租公房的棚户区居民按届时房改政策参加房改应缴纳的房改资金;四是商业银行贷款,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要落实保证条件、还款计划,保证稳定可靠的还贷资金来源;五是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三、政策扶持,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

各地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给予政策扶持。要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和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征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收取国家、省、市已经明令取消的各种收费。各金融部门要在贷款方面给予支持。

四、统筹规划,搞好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

棚户区改造要在各地政府统一组织下,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实行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要按照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定,认真搞好给水排水、暖气煤气、通讯交通、文教卫生、商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和环境、公益设施的配套建设,使其与住宅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棚户区改造建设步伐

棚户区改造要实行政府推进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有效盘活棚户区拆迁腾空后的土地,积极通过市场运作归集土地收益资金,补充棚户区改造建设资金的不足。有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任务的城市,棚户区改造要与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工程相结合,通过采煤沉陷区治理改造拆除CD级房屋,通过棚户区改造拆除AB级房屋。棚户区改造要与房改相结合,鼓励承租公房棚户区居民按届时房改政策参加房改,缴纳购房款并确认个人产权。棚户区改造要与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相结合,棚户区改造除了建设回迁居民用房外,还要建设货币化安置居民可以购买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以满足棚户区不同收入家庭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

六、依法运作,确保社会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同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政策规定。棚户区拆迁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进行补偿安置,要实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加强监管,确保货币化安置居民补偿安置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和产权调换房屋建设所需资金。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策的统一,各地不得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政策,避免由于政策的差异造成上访。在城市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要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要给予倾斜,不能因棚户区改造而造成这部分群体的生活困难。在确定改造方案、制定建设标准时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确保社会稳定。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棚户区改造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市政府要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市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牵头部门具体负责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确保棚户区改造建设扎实推进。各地建设部门要尽快制定棚户区改造方案,认真抓好棚户区改造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建设。各级财政、民政、计划、土地、金融、税务、物价、环保、卫生、消防、人防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加强和改善服务,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23: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银行贷款相关文章
  • 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辽市政办发〔2008〕50号发布日期:2008-7-2执行日期:2008-7-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在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确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顺利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在我市城市市级统筹区域(以下简称城区)各级各类学校(全日制市属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及各类民办学校)就读、取得我市学籍、在户籍所在地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我市城区户籍学生,经医保经办部门核准后可随同所在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按照未成年人缴费、补助标准执行。其中,政府补助资金对本市非城区户籍的,由市财政和户籍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照5.5:4.5比例分担;对外市户籍的,由市财政承担。二、为便于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凡在我市城区学校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意外伤害保
    2023-06-07
    179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住宅区管理规定》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省直机关住宅区管理规定》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二年四月十八日省直机关住宅区管理规定为加强和完善省直机关住宅区的管理工作,保障物业合理使用,创造优美、宜人的居住环境,维护物业使用人、业主和物业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标准及评分细则》和《辽宁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一条省直机关住宅区及区内附属配套设施均实行物业管理。暂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原负责管理的部门参照物业管理法规及标准进行管理,并应参照物业管理住宅区的管理办法,成立由管理部门、业主单位和物业使用人代表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建设。第二条物业管理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依据有关法规及本规定,提供服务,保持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和公用场地完好,使用方便、安全,环境整洁,公共秩序良好。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或主管
    2023-04-22
    499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依法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的通知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辽政办发[2000]92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直属机构: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动员全社会力量,从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入手,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并用,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有效地保障了广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全省仍有部分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及其职工没有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根据十五届五中全会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目标要求和全国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政府决定进一步依法扩大全省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扩面的范围1.国有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国营农场另行研究)。2.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3.能正常经营并有缴费能力的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4.能正常经营并有缴费能力的集体企业,以及按当地政府规定参加了人寿保险
    2023-06-09
    338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十二五”旧区改造若干问题的意见
    沪府办发〔2012〕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旧区改造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既关系到改善民生、推进发展,又关系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广大市民群众居住条件,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4号)、《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0〕5号),现就加快推进本市“十二五”旧区改造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要求,以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为契机,解放思想,迎难而上,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加快推进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进一步改善、提高市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和质量。(
    2023-06-01
    117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01-02-20生效日期:2001-02-20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辽政办发[2001]7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机构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5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辽宁省专利管理局更名为辽宁省知识产权局。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是受省政府委托,主管全省专利工作和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的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一、职能调整(一)增加的职能统筹协调全省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二)划入的职能原省科委承担的省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能。二、主要职责(一)贯彻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章;提出实施
    2023-06-05
    485人看过
  •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九月十三日附: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3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六年六月六日
    2023-04-22
    409人看过
  • 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
    发布部门:辽宁省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7]116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关于在全省积极推进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6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全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站和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以下简称“两站”)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推进“两站”建设,是将消费维权工作延伸到城镇社区、行政村屯,切实解决消费者投诉难、申诉难、维权难以及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的重要组织保证,是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需要,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区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要求,对改善消费环境、保持社会稳定、巩固基层政权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对“两
    2023-06-07
    446人看过
  •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淘汰落后产能,是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减少煤矿数量任务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煤炭工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重大决策。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8〕23号),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和产业水平,现就进一步加快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明确兼并重组整合目标。到2010年底,全省矿井数量控制目标由原来的1500座调整为1000座,兼并重组整合后煤矿企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吨/年,矿井生产规模原则上不低于90万吨/年,且全部实现以综采为主的机械化开采。各市保留矿井数量分别为:太原市50座,大同市71座,阳泉市50座,长治市95座,晋城市118座,朔州市65座,忻州市63座,晋中市110座,吕梁市100座,临汾市127座,运城市18座。国有重点煤炭集
    2023-06-05
    81人看过
  •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晋城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晋市政办[1999]49号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晋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确立的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推进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政府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后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现状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起步较早,从1987年起,我市市政府就开始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到1989年,市、县两级政府就全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近十年来,常年法律顾问主动介入,大胆工作,为政府的宏观决策和依法行政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近几年来,我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出现了“滑坡”。
    2023-04-24
    407人看过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意见的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陇南行署,省政府有关部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00四年八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市低保工作的意见最近,民政部召开了全国城市低保工作视频会议,对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加强和规范我省城市低保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和制度各地要认真贯彻城市低保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低保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争取全社会对城市低保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完善地方低保政策和制度提供准确依据。要定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街道和社区干部进行学习培训。同时,要教育困难群众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自己的生活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对近几年城市低保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低保政策和制
    2023-06-09
    322人看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厅、国资委、工商局,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证监局:自2005年下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上市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始终坚持分类指导、积极稳妥推进,始终把股权分置改革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下大气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结合起来,始终重视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带头示范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民营资本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进度,整体改革扎实有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已进入全面攻坚阶段,为确保实现今年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任务,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大决策。这项改革关系到上市公司的规范运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已成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稳定的
    2023-06-09
    122人看过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城市低保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我省建立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今年5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充分肯定了我省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省民政厅研究制订了《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的要求,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省民政厅要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于12月中旬将整改结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关于城市低保工作的整改方案(省民政厅二00四年九月十六日)今年5月,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议,对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开
    2023-06-09
    124人看过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
    发布部门: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文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旅游局、省计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统计局、民航东北管理局、沈阳铁路局《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旅游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0年9月7日关于进一步发展全省假日旅游的意见去年,国务院决定调整假日后形成的三个假日旅游“黄金周”,推动了我国旅游业以及铁道、交通、民航、餐饮、商业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有力地拉动了内需,增加了财政收入,提高了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据统计,我省今年“五一”期间接待来辽旅游人数380.7万人次,旅游收入达18.5亿元,分别比去年“十一”增长了52%和85%。但由于对假日经济估计、准备不够和供给不足等原因,在假日旅游中也暴露出我省旅游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城市管理和社会服务体系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2023-06-07
    434人看过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审计机关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00-11-28执行日期:2000-11-28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级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审计署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市、县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建设几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6号,已翻印下发)精神,现就贯彻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国务院的通知精神,把加强审计机关建设作为严肃财经法纪,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要通过调整,配备强有力的审计领导班子。按照国家审计署关于市、县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岗位任职资格和考核、考试录用办法的要求,市、县审计局正副局长除必须符合地方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财经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从事审计、财税、金融、会计、企业财务等专业5年以上的资历,或具有审计、会计、财税、金融等专业
    2023-04-24
    167人看过
换一批
#贷款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更多>

    #银行贷款
    相关咨询
    •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8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生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公通[2014]74号 各市公安局: 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户口难问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肃户口登记管理纪律,维护社会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公民出生登记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明确出生登记的条件和程序。出生登记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行使法律赋予各项权利
    • 辽宁省铁岭县人民政府关于休产假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8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 国家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印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国有林区林场、国有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2013年改造各类棚户区320万户以上,2014年计划改造470万户以上,为加快新一轮棚户区改造开了好局。但也要看到,目前仍有部分群众居住在棚户区中,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
    • 关于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买卖问题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13
      关于拆迁安置房买卖政策如下: 1、签约前一定要审查动迁协议,明确房屋共有人;签约时共有人应该在场,并且同意出售签字按手印。 2、违约金不应过高,一般上限为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在未过户前让房主提供担保。 4、买卖双方可以找一家中介,签订一份带附加条件的预约销售合同,合同声明该房屋已经售出,但是要等产权办好后再过户。而中介会把这份合同拿到公证处公证,证明双方已经发生了这个交易行为。 5、除了
    •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棚户区住房改造征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
      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赔偿准则以及赔偿方式。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赔偿与宅基地赔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赔偿。商业用房赔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花费、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夺。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