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学习、贯彻两个安全生产规定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22:35:32 215 人看过

各区县商务局、商联会:《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于2006年10月26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参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各区县商务局、商联会: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于2006年10月26日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将于2007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参照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案,持制定以下工作计划,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统领《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广泛宣传、全面教育、分级培训、落实普查、整改隐患、严格执法的总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众和企业经营单位宣传《规定》的原文和精神,努力在商业服务业营建学法规、懂法规、守法规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和根本好转。

二、时间划分和重点工作。

从现在开始到2007年4月底,按照学习宣传培训、全面普查整改和检查验收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和培训阶段(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底)

1、由市商务局、市商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召开“北京市商业服务业安全生产规定宣贯布置大会,下发相关资料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提出要求。

2、由市、区县商务局分别组织本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学习(不少于2个学时),掌握《规定》宣贯落实具体要求。

3、由市、区县商务局和商联会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宣传媒体对《规定》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4、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要利用本单位的局域网、有线广播、学习栏和黑板报等方式,组织宣传报道,采取智力竞赛、现场提问等各种形式搞好企业的教育宣贯工作。

5、市商务局、市商联会组织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教学骨干和大型、联锁企业、重点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规定》专项培训,同时向区县下发《规定》、教育读本、问答等教材。

6、区、县商务局、商联会组织辖区内所有监管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进行全面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

7、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规定》专项培训,分级分类组织好全体员工的专项教育。

8、区、县商务局要结合《规定》的宣传和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活动组织一次企业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

(二)全面普查和整改阶段(2006年12月中旬至2007年3月底)

1、市、区县商务局结合下发《规定》,对照《规定》的基本要求,对商业零售经营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设施设备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逐个列出各单位基本情况和有关隐患或问题,以区、县为单位建立详细的企业经营单位台帐明细,为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管理打好基础。

2、督促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按照统一的要求和登记表格,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自查自纠活动,及时发现问题和差距,消除存在的安全事故隐患。

3、市、区县商务局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和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利用《规定》下发、“两节”期间、3月份“安全生产警示月”等活动时机,分三个波次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完成自查活动,落实《规定》要求,整改不达标项目。

4、区、县商务局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工作进程,发现并树立典型,召开学习、交流和经验推广现场会。市商务局要加强全市行业宣贯活动的信息传递,定期发布信息及简报,推动工作全面扎实有效的展开。

5、市、区县商务局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联合组织抽查检查;并根据市、区县安委会安排,组织安监、消防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07年3月下旬至4月底)

1、市、区县商务局对集中开展宣贯活动进行小结,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现状,分别列出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监察对象。对严重问题和隐患逐级汇总上报。

2、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召开情况通报会,对《规定》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执法检查中的处罚情况和违规企业,在全行业中进行通报,严重的要进行公开曝光。

3、商联会和相关企业要做好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差距、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规定》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化管理的重要步骤,是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和经营单位负责人要认真按照市商务局确定的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和措施。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规定》,亲自上好本级、本单位组织的培训第一课,亲自过问工作进展和整改结果。

(二)加强培训,保证实效。各级商务局、商联会和经营单位要安排专门经费保障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通过宣贯活动的开展,使企业员工宣传教育的覆盖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专项培训率、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人员专业培训率均达到100%.推进“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加强检查、落实整改。各单位在宣贯活动中要紧密结合冬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边学习、边宣传,边普查、边督导,边整改、边提高,及时分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心中有数。对于普遍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重点解决,确保问题和隐患在《规定》实施前的过渡期内妥善处理解决好。

2007年4月10日前,各区县商务局将贯彻实施活动情况总结报市商务局安全生产办公室。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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