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否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7:11:09 471 人看过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未办理登记的收养行为,不具有合法收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因而也是无效的。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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