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全面要约收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1:52:38 149 人看过

全面要约收购是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简称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简称部分要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约收购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一、部分要约和全面要约的适用情形

要约只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协议收购触发要约收购。这是指将协议收购限定在目标公司股权的一定比例内,超出该比例的收购,应以要约收购方式进行。这里的要约收购,既可以采取全面要约方式进行,也可采取部分要约的方式进行。

二是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触发要约收购。这是指收购人欲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只能在目标公司股权的一定比例内进行,超出该比例的收购应以要约方式进行,或采取全面要约方式进行,或采取部分要约方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六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但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七十三条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收购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收购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但是,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

二、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及提示性公告

依据我国《收购办法》的相关规定,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部门,同时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做出提示性公告。本次收购依法应当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做出特别提示,并在取得批准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要约与要约邀请两者有什么区别?要约收购是什么
    (一)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见表示,并按照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价格、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又称为发盘、出盘、发价或报价等。根据《民法典》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见,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二)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在发出要约邀请以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责任。(三)要约与要约要请的区别: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
    2023-03-19
    199人看过
  • 怎么收购要约
    接受要约收购的方式:同意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东,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办理预受要约的相关手续。而收购人,则应当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且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票,在要约收购期间不得转让。一、公司的收购的方式有哪些公司之间进行收购的方式包括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以及其他合法的收购方式。我国《民法典》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二、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收购方式有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三、上市公司如何协议收购市公司?收购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
    2023-04-10
    265人看过
  • 公司要约收购立法如何健全?
    公司要约收购立法如何健全少数股东利益保护制度的思考《证券法》第四章对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规定,虽然确立了目标公司的全体股东待遇平等原则,赋予了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获得有关收购信息的平等权利,体现了对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利益进行保护的立法意图。但是,这些法律规定与西方国家的相关法律相比,仍然暴露出对目标公司的少数股东利益保护不充分的弊端。其中的不足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其一,法律条款的设置过于简单笼统,涉及面较窄。如《证券法》第80条对大量持股及其变动须公告的内容虽有明文规定,但这些要求披露的信息显然不充分,其中遗漏了大股东大量持股的目的和收购者使用资金来源的信息。又如,在收购要约发出前,《证券法》第82条仅规定收购人应向证券主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报送收购报告书,免除了向目标公司的股东披露信息的义务。即使是收购报告书也仅规定了8项记载内容,没有包括对投资判断十分重要的财务信息。另外,《证券
    2023-06-05
    445人看过
  • 收购要约什么时候发出
    收购要约可以随时发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一、企业变更法人多长时间可以贷款主要还是得看银行或贷款机构的规定,公司可以尝试去申请贷款,不过可能大部分银行和贷款机构会拒绝。毕竟公司才刚刚变更了法人,这些银行和贷款机构可能会觉得公司经营不稳定,也就会担心发放贷款后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概率会选择拒绝贷款。不过公司变更法人后过个半年或者一年以后再去这些银行或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没准就能办到了。毕竟到了那时,公司运营已经稳定,银行和贷款机构也就不用担心发放贷款会有比较大的风险了。当然,也有一些金融机构的贷款条件要求没那么严格,可能公司刚刚变更了法人也没太大的关系,只要公司当下能够保持有稳定的盈利收入;且信用良好,无严重负
    2023-04-07
    355人看过
  • 部分要约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制度
    对要约收购可作不同的分类。基本的分类是将其分为全面要约收购与部分要约收购。前者是指以取得目标公司100%控股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后者是指以取得目标公司部分控股为目的的要约收购,在要约中规定取得目标公司股份的最高数额或比例。按要约收购是否出于法律义务,可分为自愿要约收购与强制要约收购。前者是指收购人在自主愿意的情况下进行要约收购;后者是指收购人持有目标公司一定数量或比例的股份时,法律要求收购人必须向该公司其余股东进行要约收购,而且对收购条件也有限定。自愿要约收购既可以是全面要约收购,也可以是部分要约收购;强制要约收购通常是法定的全面要约收购。法律之所以规定强制要约收购制度,其主要目的在于纠正部分要约收购对目标公司股东可能造成的不公平。其实际效果是当收购人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时,使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能够以公平的价格退出公司,防止他们因为处于少数派股东地位而遭受损害。当然并不是所有达到规定标准的股份
    2023-02-21
    464人看过
  • 要约收购主要内容以及要约收购失败
    一、要约收购失败的法律规制:要约收购失败一般来说是指收购要约期满,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总数的50%,法律对收购失败的规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收购失败者有义务返还受要约人已承诺售出的股票,承诺人有权撤销承诺。2、禁止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再次发起收购。收购失败说明收购人资金不足缺乏实力,或表明了目标公司股东对收购者的不信任,因此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收购失败者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再次发起收购。二、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1、要约收购的价格。价格条款是收购要约的重要内容,各国对此都十分重视,主要有自由定价主义和价格法定主义两种方式。2、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证券法》未对收购要约的支付方式进行规定,《收购办法》第36条原则认可了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但《收购办法》第27条特别规定,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
    2023-06-01
    487人看过
  • 要约收购适用于什么情况?
    要约收购适用于什么情况?第一,投资者可以自愿选择以要约的方式向目标公司购买股份。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的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第二,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所持有的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第三,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第四,收购人拟通过协议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超过百分之三十的,超过的部分应当改以要约方式进行,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收购人可以向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要约。第五,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
    2023-06-05
    232人看过
  • 股份要约收购有什么特点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在该比例范围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预受要约的数量超过收购人要约收购的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一、上市公司收购的类型与规则1、股东平等待遇原则。股东平等待遇原则的具体内容有;(1)全体持有人规则。在公开要约收购的情况下,收购者必须向所有持有其要约所欲购买股份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2)按比例接纳规则。进行部分收购时,当目标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票数量超过收购者计划购买的数量时,收购者必须按比例从所有同意出卖股份的股东那里购买,而不论股东作出同意出卖其股份的意思表示的先后。(3)价格平等
    2023-03-05
    273人看过
  • 收购要约的期限是多久,收购要约的程序是怎样的?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
    2023-02-27
    117人看过
  • 购房者收房入住全面指导
    特别提示:1.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2.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3.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4.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
    2023-06-10
    402人看过
  • 全面要约与部分要约的含义
    一、什么是全面要约收购人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充分披露终止上市的风险、终止上市后收购行为完成的时间及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剩余股东出售其股票的其他后续安排。收购人拟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超过30%,须改以要约方式进行收购的,收购人应当在达成收购协议或者作出类似安排后的3日内对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并按照《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同时免于编制、报告和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依法应当取得批准的,应当在公告中特别提示本次要约须取得相关批准方可进行。未取得批准的,收购人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取消收购计划的报告,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公告。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后,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拟自行取消收购计划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取消收购计划的申请及原因说明,并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
    2023-04-14
    365人看过
  • 收购要约书怎么写
    1、要约收购报告书要载明什么事项?要约收购报告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收购人的姓名、住所;收购人为法人的,其名称、注册地及法定代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3)上市公司的名称、收购股份的种类;(4)预定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5)收购价格;(6)收购所需资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保证,或者其他支付安排;(7)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8)收购期限;(9)公告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比例;(10)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包括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持续关联交易的,收购人是否已作出相应的安排,确保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避免同业竞争以及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11)未来12个月内对
    2023-03-21
    184人看过
  • 预先接受要约收购协议是什么意思
    一、预先接受要约收购协议是什么意思预先接受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它是各国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全体股东发出要约,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的目的。预先接受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标的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发行的股份。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二、收购的程序(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
    2023-06-12
    320人看过
  • 适用于要约收购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要约收购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收购要约公平、合理;2、收购人具备主体资格;3、要约收购的其他适用条件。要约收购的程序如下:1、收购人向中国证监会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2、发出全面要约并进行披露;3、终止上市;4、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股票更换;5、予以报告。要约收购的豁免包括哪些什么是豁免要约收购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豁免。所以市场上常有大股东提出有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超逾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五十两临界面,其中之一的条件为获得证监批准
    2023-07-28
    8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全资收购及全资收购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2-21
      全资收购是指一家公司以有偿对价取得另一家公司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收购是指一家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以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收购是企业资本管理的一种形式,既具有经济意义,又具有法律意义。收购的经济意义是指企业的经营控制,原投资者失去了对企业的经营控制,本质上是获得控制。当行业萧条和经济低迷时,低价股票可以在另一家公司的二级市场收购。从法律意义上讲,《中国证券
    • 什么是要约收购,要约收购的种类有哪些?什么情形下会被收购该公司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8
      要约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某一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的方式,以对该公司控股或者兼并为目的而取得该公司股份的行为。 其最大的特点是在所有股东平等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由股东自主作出选择,因此被视为完全市场化的规范的收购模式,有利于防止各种内幕交易,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要约收购包含部分自愿要约与全面强制要约两种要约类型。部分自愿要约,是指收购者依据目标公司总股本确定预计收购的股份比例
    • 收购合同中的收购为什么叫做要约收购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4
      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公司发出收购公告,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施收购行为。这是各国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收购形式,通过公开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来控制目标公司。要约收购是一种特殊的证券交易行为,其目标是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所有股份。
    • 要约收购报告要写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7
      要约收购报告书,(1)收购者姓名、地址收购者为法人的,其姓名、注册地点及法定代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者之间的所有权控制关系结构图(2)收购者关于收购的决定和收购目的,预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3)上市公司名称或收购股份的种类(4)收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5)收购价格(6)收购所需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保证或其他支付安排(7)的收购要约定的市场条件(8)的收购公司的收购公司的数量和收购公司的收购公司
    • 要约收购给收购方取得什么成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对要约条件进行分析,对股东是否接受要约提出建议,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提出专业意见。在收购人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后20日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将被收购公司董事会报告书与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报送中国证监会,抄送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收购人对收购要约条件作出重大变更的,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就要约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