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转走公司公账是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6:56:21 104 人看过

在我国企业法人的股东转走公司公账一般是民事纠纷,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占用资金,数额较大的,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属于刑事纠纷。股东转走公司公账属于抽逃出资且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小股东该可否查看公司会计账簿

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

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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