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吗?
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寻衅滋事罪治安和刑事区别是法律性质和法律概念都是不一样的,治安方面的处罚主要是指行政处罚。
1、定义上的区别
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已经构成犯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没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就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行政处罚了,只是违法行为。
2、性质上的区别
寻衅滋事罪是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坐牢)。
治安案件最多就是拘留15天以内和罚款。
3、具体表现上的区别
寻衅滋事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没有达到“恶劣”或者“严重”的程度,不构成犯罪。
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恐吓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在当代的社会无缘无故的就殴打他人,或者说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导致公共场合造成非常严重的混乱的情况之下,是需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也就是需要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对此判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比较轻微的判处拘役或管制。
-
去哪追究寻衅滋事的法律责任
310人看过
-
如何追究对方寻衅滋事罪
445人看过
-
被追究寻衅滋事能销案吗?
17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责任的情形包括什么
163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案底是否会追究?
422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达到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79人看过
-
如何判刑追究寻衅滋事罪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10《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
撤案追究寻衅滋事罪可以吗?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91、司法机关决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能够进行撤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寻衅滋事罪强拿硬要数额才会追究责任!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93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
-
寻衅滋事罪在哪里追究呢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5《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被追究寻衅滋事能撤案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31、司法机关决定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能够进行撤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