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案件审理中存在问题应重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9:53:04 462 人看过

近年来,人民法院通过公正高效地审理征地拆迁行政案件,依法规范了征地拆迁行为,维护了被征地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案件审理仍面临较多困难,如何实现顺利拆迁和群众利益保护的双赢,笔者认为在当前征地拆迁案件审理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问题是:

1、一些征地拆迁的补偿和安置标准偏低。一些基层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与土地的市场价格差距过大,有的甚至将被拆迁户安置在远离市区的,且房屋质量差,交通不方便的小区居住,导致拆迁过程中补偿安置工作充满矛盾和冲突,被拆迁户因此拒绝拆迁。

2、拆迁政策不够透明。在征地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不明确,有的补偿政策出台较晚,宣传不够,有暗箱操作之嫌。

3、个别地方存在层层克扣赔偿金的现象。实践中,因拖欠、克扣赔偿金引发征地拆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

4、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土地资本运作引发纠纷。近年来,随着土地资源向土地资本转变,政府先进行拆迁安置后,将土地纳入国土资源,再由国土局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拍卖。这种做法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即征地拆迁就成了政府与拆迁户之间的民事行为,一旦产生纠纷,矛头就直接指向政府,造成到政府上访的群体性事件增多。

5、一些地方城市规划变更频繁。某些基层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没有从长远考虑,出现城市规划随时在变,拆迁随时在进行的现象。某县城南大街系前几年规划修建的,一些住户才建新房两三年,一些人建房的贷款还未还清,一些人的房屋尚在修建中,政府今年又规划要拆迁开发改造,居民损失严重,不愿再次拆迁。

6、正常的信访渠道不畅。一些基层政府和某些主管部门遇事采取推诿的态度,对群众的问询漠不关心,一些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拆迁住户正常申诉的渠道不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为何要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哪些问题
    一、为何要征地拆迁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二、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城市中心,征地建设的发展使得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显现,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有几:(一)征地拆迁安置量大,历史欠帐多,是零星征地成本高,难度大,拆迁安置所需的资金缺口也不小。(二)我市对征地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文件的尺度不一。拆迁户对比落差,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因素。(三)被拆迁户反映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村社集体资产分配处置难。(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工作中无经济利益,征地的性不高。(五)土地、房屋权属情况,直接补偿利益。(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不规范,利益矛盾,交地受阻。(
    2023-04-15
    263人看过
  • 地皮赔偿的问题在拆迁中的重要性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房子被烧了怎么赔偿房子被烧了分以下情况赔偿:1、如果办理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负责;2、没有保险的引起火灾的责任人负责;3、没有保险没有责任人的自己负责,政府补助。此外,要看被烧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自然意外就没有赔偿,如果是邻居家殃及的或者是人为故意的,邻居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
    2023-07-06
    433人看过
  •  重新审视案件流转过程中的反馈问题
    检察院在案件重新反馈时,经历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到了批准逮捕的阶段,案子由公安机关送到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第二种情况是到了起诉阶段,案子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从受案起有7天的办案期限。在检察院属于审查起诉阶段,事实上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检查,另外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案件在重新反馈时,经历了两种情况:1、到了批准逮捕的阶段,案子由公安机关送到检察院,请求批准逮捕;2、到了起诉阶段,案子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院从受案起有7天的办案期限;2、批准逮捕后,案子转回到公安机关,公安有2个月的侦查期限,侦查完毕公安又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属于审查起诉阶段,事实上是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检查,另外代表国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 【 核 心 内 容 】 案 件 审 查 起 诉 阶 段 , 如 何 重 新 反 馈 ?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
    2023-10-11
    185人看过
  • 重治违规征地拆迁等七大问题
    核心提示:(记者周海滨实习生杨桂芳通讯员吴忠新)昨日省、市分别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未来2年,省、市政府将重点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征地拆迁、虚假招标、豆腐渣工程等七类问题。本报讯(记者周海滨实习生杨桂芳通讯员吴忠新)昨日省、市分别启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未来2年,省、市政府将重点治理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征地拆迁、虚假招标、豆腐渣工程等七类问题。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宪生表示,要重点排查和治理违规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转包和违法分包,偷工减料,施工监理不严格和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排查和治理决策环节、招投标制度、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等、豆腐渣工程、擅自改变城乡规划、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七类问题。李宪生强调,要围绕关键环节,发现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集中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推动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又讯在全省会议结束后,武汉市召
    2023-04-23
    284人看过
  • 征地拆迁在农村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1、征地拆迁概述征地拆迁是指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城市公共设施的建设,需要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进行占用,并对原有土地资源进行强制拆迁、改造,与此同时,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对农民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与城市一般建筑拆迁工作不同,征地拆迁的主要对象是面对被征收、征用的集体土地的房屋等附着物,其主要拆迁和补偿工作是在国家的拆迁政策下完成的,而且具体工作的开展是在各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下进行的。与城市房屋的正常拆迁工作不同,征地拆迁的本质是一种纯粹的行政行为,而且其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公共利益的需要。征地拆迁一般都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公共设施的建设,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公共利益问题,而城市房屋的正常拆迁一般都是关系城市的房屋建筑以及某些开发商的根本利益,从这个角度上讲,征地拆迁是公共利益的具体需要。其二,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城市房屋的正常拆迁一般都需要开发商与拆迁居民之间的
    2023-04-23
    79人看过
  • 应重视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存在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户主要核算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正常的应收应付款项。我们在审计中发现往来账户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1.应收应付款金额大、笔数多、时间长、回收难度大。一些单位的应收款少则几笔上千元,多则几百笔上千万元,而且时间长。由于长期不催收,有的企业倒闭、破产,有的严重资不抵债,回收难度大,甚至根本无法回收。2.少数单位手续制度不严,往来账不健全,有的未设置明细账核算。有的单位漏登或少记往来账。由于长期不清理核对,债权债务账账、账据、账表不符,单位与单位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往来账不符。3.不少单位会计调动交接不清,前后账目不衔接。有的会计调走把账簿凭证带走,不办移交手续,有的只交现金和银行账,不交往来账。4.一些单位领导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对会计工作不够重视。对会计交接工作不认真负责,无人监交,导致以前的会计业务领导不管、会计不问,债权债务无法查清。5.有的单位预算外收入挂在往来账,
    2023-06-08
    375人看过
  • 企业破产案件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有何建议
    一、企业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2007年1月—2012年8月,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共审结了11起企业破产案件,解决债务8652万余元,涉及职工3000余人,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支持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从破产案件的审理情况看,当前破产案件的审理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申请破产的主体多为债务人。这些破产案件中,绝大部分是债务人申请的破产,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案件仅1件。二是国企破产比例较高,尤其是国有老企业破产的居多,受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影响,一大批国有工业企业退出市场舞台。11件破产案件,涉及国有企业的有9件,占81.8%.三是破产案件工作量大,法律关系复杂,审理周期长。绝大部分破产企业是经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老企业,破产清算中资产的清理、评估,债权、债务的调查、确认等工作难度大。破产案件的审理不仅涉及企业与其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各类合同关系,还有其与工商、
    2023-04-29
    215人看过
  • 土地估价机构在征地拆迁中的法律地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由于
    2023-07-03
    119人看过
  • 如何处理直诉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1、侦查人员严格使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规范办案。对实施严重刑事犯罪行为或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流窜犯罪、多次作案、经常居住地不在本地的犯罪嫌疑人,限制使用或者不使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对直诉案件及时移送审查起诉,小案快办,缩短诉讼期限。2、完善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使其适用条件更加规范,便于实际操作,以减少随意性,体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3、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后,及时与公诉部门联系,以利于公诉部门办案人员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动态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便于案件的及时办理,提高诉讼效率。4、履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直诉案件监督力度。对违反刑诉法中关于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的,坚决予以逮捕;对滥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违法违纪行为,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立案查处,以
    2023-02-21
    93人看过
  • 征地拆迁信访制度中如何化解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
    1、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社会转型期矛盾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尤其是当前因征地拆迁引发的利益诉求,往往是当事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处置不当,极易影响社会稳定。因此,要从教育引导入手,切实加强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民意如水,宜疏不宜堵。加强疏导,就是要不断提高群众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既要引导群众正确对待自身利益,摆正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又要引导群众按程序、依据政策法律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以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的方法,多做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切实做到以情动人,以诚感人,以理服人,以法治人,通过以心换心地坦诚沟通,以情交情地真挚
    2023-06-03
    266人看过
  • 征地拆迁有什么问题
    征地拆迁原因:为了国家发展需要。问题:一、现实中政府以土地储备为由征收土地,能否确定土地储备的公益性;二、被征收房屋性质如何认定;三、被征收房屋如何评估;四、补偿问题。一、常德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一般情况下,常德企业拆迁赔偿标准通常如下:1、房屋价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会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发放公告时,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并请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赔偿金额;2、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3、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当事人可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让评估机构确定。二、天津工厂用地建居民楼拆迁补偿吗天津工厂用地建居民楼拆迁需要补偿。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具体的补偿数额由天津市政府根据天津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规定。三、怎么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提高征地拆迁补偿的
    2023-06-19
    70人看过
  • 实际存在的需要重视的问题
    工厂拆迁,涉及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影响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于企业这一损失的评估也比较复杂。这不但关系到需要工厂拆迁的政府,还涉及作为当事人的企业,因此,又不能不予以重视。一般来说,工厂拆迁对企业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拆迁准备阶段、拆迁阶段和拆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损失可以一条曲线来表示,即开始从零开始逐渐上升(拆迁准备阶段),上升至最高值(拆迁阶段),然后从最大值逐渐下降至零(拆迁后生产恢复阶段)。下面,就这三个阶段分别进行一些分析:(一)拆迁准备阶段:因工厂的客户得知该企业拆迁的消息,从而对其交货能力缺乏信心,因此定单会逐步减少转移;拆迁企业不能在原地上新产品和扩大生产规模,丧失了发展的赢利机会;由于工厂将要拆迁,对原材料的定货将逐步减少,这势必在与原材料供应商的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由于工厂将要拆迁,企业管理层必然为
    2023-07-02
    346人看过
  • 征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处理
    一、征地拆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征地拆迁对象抵触情绪较大;2、在利益调整过程中,部分群众心态失衡引发冲突;3、征地拆迁政策还待完善;4、补偿标准不一致;5、社会保障措施尚未健全。二、征迁工作存在的问题如何处理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如要保证顺利进行,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
    2023-04-23
    305人看过
  • 异地搬迁存在的问题
    1、扶贫资金的投入难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现有贫困村基础条件和资源条件却较差,基础设施建设是线长面广、任务重、成本高、资金缺口大。资金需求量大,改造建设难,前期投入巨大,会造成一定的资金困难和当地政府的财政压力。2、政府管理效率不高,资金浪费严重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大,补助资金不能如期足额到位,异地搬迁过程中,政府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为搬迁户安置生活,如为搬迁户建筑房屋的费用,学校和交通等基础实施的建设费用,给搬迁户一定的安家费用等。有些地区由于近年来财政收入减少甚至出现了赤字,加之由于当地政府的政策透明度不高,甚至存在一些腐败问题,难以及时支付当地政府应给搬迁户的搬迁补贴,造成移民对当地政府不满,因许诺不到位,搬迁移民不信任搬迁工作的组织者,认为他们在用异地搬迁作幌子从中捞取好处。而没有真正达到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的目的。因而解决好资金来源及有效使用扶贫资金,树立政府威信,是移民搬迁工作中的首要问题。3
    2023-03-01
    186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中程序方酐存在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14
      1、征地拆迁工作实施主体不规范2、征用土地公告不规范3、不告知听证权4、调查工作不细致5、补偿、安置不到位6、送达手续不到位
    • 如何解决农村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0-15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 3、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从法律和权限上讲,征地拆迁本身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其审批、协调、仲裁等权限均在地方政府。 4、要完善法律法规与补偿机制 5、依法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事实上,政府部门在组织农村征地工作的时候并不是要以牺
    • 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生的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
      1、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全国各地都在进行不同程度的征地拆迁。国家也相继出台很多政策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拆迁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安置政策的透明程度和规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 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8
      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具有以下几点: 1、办案环境不顺。有的党政主要领导认识上有偏差,对办案工作不够重视、支持。社会上的关系网、人情风已逐渐渗透到办案工作中,利用各种关系为涉案人员说情开脱。有关执纪执法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各自为战; 2、举报件质量不高。由于信访网络不健全,信访渠道不畅通,举报人存在的主观偏差等原因,造成举报件质量不高,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成案率; 3、办案手段不多。现在,腐败分子的作案手
    • 简易程序在刑事案件的审理中存在哪些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1
      1、简易程序适用的范围。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案件需要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不适用的不能用简易程序。 2、审理的方式的选择。如果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理,如果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该组成合议庭审理。 3、审理案件的程序。简易程序审理刑事一审案件的,不受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程序规定的限制。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一审案件的,审理的期限一般是受理案件20日内,但审理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