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19:43:21 123 人看过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些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呢?

商业秘密的种类

商业秘密,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应用范围。它是所有者的重要财产,而且这种财产既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依据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界定,它所涉及的范围为两类:

1.技术信息。它是指凭经验或技能所产出的,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它包括化学配方、工艺流程、未申请专利的设计、技术秘诀等。

2.经营信息。它是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它包括管理方法、企业营销战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

商业秘密包括生产领域的秘密和商业领域的秘密。从商业企业角度来看,商业秘密范围的理解似乎更广一些,同时也更为具体明确些,主要涵括如下诸方面的内容:

1.产品。它是指由公司自己开发的,并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在未获得专利之前,便可以称得上是一项商业秘密。即便产品本身不是商业秘密,组成产品的成分及组成的方式等也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2.配方。工业配方是商业秘密中的一种常见形式。很多食品的配方及其化学合成,化妆品的确切成分及各种含量度的比例都是很有价值的商业秘密。如“可口可乐”饮料配方作为一项商业秘密闻名于世。

3.工艺程序。它是指若干设备,经过特定组合,可以成为一项高效率的工艺流程。这项工艺流程便可能成为商业秘密。

4.机器设备及其改进。在市场上,通过一般正常的渠道公开购买的设备不能算作商业秘密。但是,若公司以独特的方法对它进行改进,从而使其生产能力更高或具有更多的用途。那么,这项改进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

5.研究与开发的文件。公司在文件中如何记录研究和开发活动,也是商业秘密。如设计的蓝图、图样、计算机数据、实验结果,以及具体表明开发过程的设计都属于这一类,即使是失败实验的文件和记录也属于这一类,切不可落入竞争者手中。

6.通信。公司的一般通信信件不属于商业秘密,因为它不属于保护的对象。但有些特定的通信同公司的经营活动有关,事关大局,落入竞争者手中将对对方大有帮助,这样的通讯就视为商业秘密。

7.公司内部文件。公司有许多文件,同公司各方面经营活动有重要关系,应尽可能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如某公司采购文件中记录了该公司购买关键物资或服务的实际费用。若竞争对手看到这项文件,就可推算出公司对某些产品的定价,对其很有帮助,这样的文件就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即便是一张计算机用纸,若在上面打着表示公司在任何一个时间存货的情况,都可属于商业秘密。

8.客户情报。客户情报是商业秘密中的重要内容。若是在价格合适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在市场上向任何人出售产品,则公司的客户不能成为商业秘密。通常是在工业部门,客户名单则是受到保护的公司情报。

9.财务和会计报表。公司的内部财务和会计报表,除向外公开的以外,应该属于商业秘密的范畴。在发达国家,甚至公司同哪些银行有联系也可算作商业秘密。

10.诉讼情况。一项潜在的诉讼会给公司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在诉讼尚未成为公开事实之前,也应列入商业秘密范围。

11.公司的规范和战略发展规范。公司的长远规范,内部的运作与营销战略计划,这些,内部文件也商业秘密。令人惊奇的是,很多企业还没有注意到要保护这些文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七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1: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包括秘密的经营信息和
    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即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两种。根据《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可知,商业秘密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一、合同涉及到商业秘密咋办在一般的合同订立过程中,不涉及商业秘密的问题。因此,没有必要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谈判的过程中交换的信息都作为商业秘密来处理。这些信息可能是很有用的,也很有价值。如果不是商业秘密,当事人均可以使用这些信息。但是,如果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到商业秘密,情况就有很大不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
    2023-04-12
    464人看过
  • 专利属于商业的秘密吗
    专利属于商业秘密。专利的商业秘密权的类型包括以下四点:1、占有权;2、使用权;3、收益权;4、处分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商业秘密与商标、专利、著作权等一般知识产权性相比,有其自己的特殊性。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要件不同商业
    2023-07-26
    174人看过
  • 公司合同属于商业秘密吗
    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这个需要具体分析,而且作为商业秘密的公司合同,公司一般需要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并与相关可能接触到这些合同的人员签订相关的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一、不支付保密费 保密协议是否有效没有保密费用,保密协议有效;但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可以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支付保密费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员工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方法如下:1、加强门卫制度。门卫设防对来访者,验明身份,问清来访事由,不让无关人员特别是竞争对手随便进入公司。建立登记制度,必
    2023-03-29
    172人看过
  • 属于商业秘密特征的是哪几项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2、非排他性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3、利益相关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4、保护期限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一、商业秘密损失计算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大致分为以下两种:一是以商业秘密权利人
    2023-03-23
    469人看过
  • 哪些商业秘密归属用人单位
    商业秘密的归属问题在高科技企业里尤为突出。任何企业的成果都是企业里的雇员完成的,但是雇员完成的成果却不一定都是企业的成果,员工完全可以在业余时间里利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独立创造出一项成果来。因此技术秘密可以分为职务技术成果与非职务技术成果两种。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无权处分该项技术成果,但有权在有关的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职工在完成技术成果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或原材料,或者该项技术成果的实质性内容是在本单位尚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阶段性成果或者关键技术基础上完成的。在技术成果完成后,对其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性的不包含后续开发内容的试验、小试、中试而利用的物质条件或者在研究开发
    2023-06-09
    79人看过
  • 销售模式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一、销售模式是否属于商业秘密销售模式不属于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方法、技术、制程、配方、程序设计或者其他可用于生产销售或经营之信息,要求之一就是“非一般涉及该类信息之人所知者”。商业经营销售模式本质上是企业之间、企业的部门之间、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企业与营销渠道之间的各种交易关系和连结方式,而这些连接方式有很大一部分难免会在营销领域中被公开,因而不具备“秘密性”而无法主张为“商业秘密”。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业秘密中的客户名单,一般是指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的习惯、意向、内容等构成的区别于相关公知信息的特殊客户信息,包括汇集众多客户的客户名册,以及保持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特定客户。客户基于对职工个人的信赖而与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市场交易,该职工离职后,能够证明客户自愿选择与自己或者其新单位进行市场交易的,应当认定没有采用不正
    2023-04-22
    90人看过
  • 合同价格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一、合同价格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合同价格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就是属于商业秘密。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我国法律对于商业秘密的定义体现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和《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从法条中可以总结商业秘密应当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秘密性,即非公知性,不为公众所知悉。2、保密性,即采取了保密措施。3、商业价值性,即具有价值性、经济性和实用性。因此,具有商业价值是商业秘密必不可少的条件。具体而言,就何为商业价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进行了进一步规定:有关信息具有现实的或者潜在的商业价值,能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从比较法上看,美国侵权行为法认为商业秘密的价值性是相对独立的,与不知道或不使用它的竞争对手相比,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三
    2023-04-24
    477人看过
  • 泄露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
    泄露商业秘密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是对公司权利的侵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泄密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受权利人保护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因此,许多单位(如it、科技、证券等金融行业)在招聘新人、引进科技骨干人才时,往往会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随着国内外企业在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日益增多,犯罪手段日趋智能化。比如通过电子邮件、软盘拷贝等手段,采取泄密、盗窃、间谍、占领等手段,行动更加隐蔽。在实践中,间谍为了躲避攻击,有时会采用“合法”的方式进行掩盖,如利用商业秘密权利人招收人才的机会,窃取商业秘密并跳槽,或以“合法”转让的形式从研究机构获取商业秘密,以高薪挖走那
    2023-05-07
    87人看过
  • 判断一项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的标准是什么?
    一、秘密性也被称为非公知性,这是商业秘密最重要的特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指出,“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一种信息是否成为商业秘密,主要看这种信息是否已为公众所知悉,是不是处于保密状态中,一般人是否能够通过正当的途径轻易的取得。值得注意的是,几乎所有的商业这种秘密都不是绝对保密的。所谓的秘密性,只能是相对的。因为一种信息在使用或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向外界公开。不仅雇员在工作中可以知悉,用人单位的合作伙伴、政府的审批机构等都有可能接触到商业秘密。但只要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就可以认定是处于秘密状态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亦指出秘密性“不要求绝对的秘密,只要该是通常与其打交道的圈子内的人们普遍知悉或易于取得,该信息即被认定为秘密。”二、经济性商业秘密的经济性是指商业秘密的使用可以为权利人带来经济上的利益,使权利人拥有
    2023-03-01
    274人看过
  • 不能成为商业秘密的信息
    根据商业秘密的基本理论和国际惯例,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包括:(1)、公知领域内的信息,主要包括从公开渠道(如公共场所、报刊、书籍、传媒体、展示会等)获得的信息,同行业、同领域一般人员具有的知识和经验,专利失效后的技术信息等;(2)、与人身有紧密依赖关系的经验、知识和技巧,如:同行业一般人员只要长期操作,不需要经过特别的培训可熟悉的技术,还包括因本人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的特别优秀而维持的客户渠道等。
    2023-06-05
    154人看过
  • 企业客户资料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所作的定义是:所谓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含两大部分,即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经营秘密又包括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经营方法等。从中可以看出客户资料虽然涵括在商业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户资料都能成为商业秘密,客户资料构成商业秘密应当具备几个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一本电话薄或企业名录说是企业的商业密码,那是不成立的。只有通过自己搜集、整理、加工,使其具有不为公共所知悉的独特性,这样的客户资料才能有可能成为商业密码。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些客户资料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这是至关重要的一点,企业必须把这些客户资料做为
    2023-02-22
    204人看过
  • 纳税情况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范围。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依法制作或者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涉及纳税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纳税人、主要投资人以及经营者不愿公开的个人事项。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范围。一、新疆当地税务局的网上申报怎么操作纳税人根据业务办理范围,以纳税人15位编码注册,并按申请表中栏目填写必要信息,完整、准确填写“申请理由”事项,并点击“提交”。税务机关通过各地、州、市局核实纳税人所提交业务内容事实是否属实。对不属实或不属于自治区区级地税局办理范围的业务,将通过纳税人所填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原因,如属于我局下级地税机关处理范围并通知相应下级地方税务局。审核通过的纳税人,将出现“审核成功!”提示信息,此表单内容信息将进入我局正常业
    2023-03-20
    120人看过
  • 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不是知识产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第二十一条甲方商业秘密包括:1、计划、项目,方案,销售、市畅广告、产品开发、财务等有关的信息。2、甲方人力资源方面信息—如人力资源政策或计划。3、其他甲方有合作义务保密的其他公司信息。第二十二条乙方不得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的任何时间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第二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应将在受聘期间甲方提供或乙方获得的属于甲方的财产、文件及客户、代理商有关的记录归还给甲方(如涉及甲方经营的文件、资料、图纸、磁带、磁盘、笔记等)
    2023-07-09
    393人看过
  • 可以构成商业秘密的信息具体是指哪些
    商业秘密可以分为两大类,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1、技术信息主要包括:技术设计、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应用试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计算机程序等。作为技术信息的商业秘密,也被称作技术秘密、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等。2、经营信息主要包括: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等。商业秘密是指什么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有的甚至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可申请紧急保全。
    2023-08-17
    63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种好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具
    • 商业秘密属于全部秘密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0
      商业秘密是指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为公众所知,能给权利者带来经济利益,实用性和权利者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
    • 哪些才属于商业秘密怎么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2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事项,即必须是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人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客观上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且给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 哪些行为涉及商业秘密,哪些属于涉密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2-04
      以下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一)通过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往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四)权利人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 2022年供应商信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15
      供应商应该属于商业秘密,对于贸易公司来说,一个好的供应商就是一条财路。 公司的供应商信息,属于公司的货源信息,同样具有一定商业价值,但因为供应商必然希望拓宽销路,其在向被侵权方供货的同时也可以向侵权方供货,而轻易认定供应商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容易产生垄断货源的后果,不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