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信托财产所有权制度的冲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9:04:25 79 人看过

(一)英美法系信托财产上的双重所有权制度

现代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信托在我国更多的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而在英国最初发展起来时,目的是为了规避法律、逃避债务和税收。简单的说,当时人们为了达到这些目的,通过签订契约转移土地所有权,同时保留土地上的用益物权,最终使得自己既可以继续享受财产带来的收益,又不用负担原有的债务或税费。但这种契约是很不稳固的,一方面这是以看似合法的契约得不到承认和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在财产转移后,受托人享有了所有权,但受托人背信弃义处分信托财产的行为时,委托人得不到应有的救济。在这两方面矛盾的催化下,英国衡平法院的法官根据良心、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一方面承认受托人是普通法上的所有权人,另一方面又认为受托人出尔反尔违反合同的行为违背道德和良心,因此确认受托人有义务依照协议的约定处理信托财产,受益人衡平法上的利益获得了承认和保护,并逐渐发展成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1]通过衡平法院的判决,英国信托法上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的制度确立下来。

(二)大陆法系信托财产单一所有权制度

一物一权是大陆法系的一贯传统,因此大陆法系各国都认为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不可以分割。在信托财产所有权不可分的前提下,各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理论,较有代表性的有:

1.代理权说。该学说以德国为代表,也可以成为受益人所有说,认为信托财产属收益人所有,受托人依据信托文件享有代理权。这种学说的矛盾在于,受托人只是享有代理权,却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四项权能,明显超过了代理权的范畴。

2.债权——物权说。该学说以韩国、日本为代表,认为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益人根据信托文件享有对受托人的债权。这种学说的弊端在于,物权效力可以对抗债权,受托人违约后,只需承担违约责任而可以继续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这与信托制度的初衷是相悖的。

3.他物权说。该学说认为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他物权。他物权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拥有对抗债权的效力,但是还是对抗不了所有权的对世效力。其他关于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学说还有限制性权利转移说、法主体说、委托人所有权说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信托财产相关文章
  • 大陆法系国家对代位权制度的两种模式
    大陆法系国家对代位权制度有两种立法模式:德国的否定模式和其他国家的肯定模式(如法、日)。一、德国模式在我国的不适用性(一)我国并无德国已采用的强制执行法模式。(二)我国目前的执法环境尚不足以支持强制执行法的良好实施。二、直接受偿说具有过多的理想化色彩,不具有理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目前关于代位权主要有两种学说――“直接受偿说”和“入库说”。(一)直接受偿理论主要来自于日本和的某些学者,并非主流观点,亦不为立法所肯定。我国是唯一在立法层面肯定的国家(我国司法解释具有某种立法职能)。其理由主要有三:1、次债务人向债权人直接清偿有利于提高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积极性,同时可以避免债务人坐享其成后又另行处分给他人,最大限度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2、简化程序,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债权人只需通过一次诉讼即可实现债权,无需象传统观点,债权人先进行代位权诉讼,再进行债权诉讼才能实现债权。3、不会影响其他债权人的正当
    2023-04-21
    74人看过
  • 参与分配制度不应与破产法相冲突
    参与分配是在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已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在其他债权人提起的执行程序开始后、完毕前,可申请参与对被执行人财产分配的制度。参与分配是最高人民法院以系列司法解释建立的制度,体现了执行中的多数债权平等而不是个别债权优先原则。破产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法院强制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分配、公平清偿债权人,或由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或通过企业重整,避免债务人倒闭的法律制度。破产是对全体债权人的集体公平、有序清偿程序。属破产法适用对象的债务人发生破产原因,其债务清偿就应以破产程序解决,这是法制的基本要求。建立参与分配制度主要缘于两方面考虑。第一,我国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未涵盖应经破产程序保障公平清偿利益的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分配的平等执行可缓解不能适用破产法造成的清偿不公矛盾。第二,因观念偏见、社会保障等配套制度不健全、不当行政干预、法院内部机制阻碍,以及一些政府部
    2023-06-06
    463人看过
  • 信托财产权和信托法律关系
    一、信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信托是以财产为中心所设计的一种财产管理法律制度。其首要法律特征是,委托人必须将自己拥有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移转,使委托人财产所有权转化为信托财产所有权。与此同时,信托财产所有权在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进行分离,一方面将信托财产所有权中处分权和经营管理权配置给受托人,使受托人取得对信托财产的经营管理权和处分权;另一方面将信托财产所有权中的收益权配置给受益人,使受益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权。根据我国信托立法的本意,信托被界定为是一种财产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释义》第二部分总则中有如下表述:理解信托的定义,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其基本的特征:一、信托是一种由他人进行财产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财产管理制度
    2023-04-24
    217人看过
  • 票据法律体系与票据法律冲突
    以1673年法国路易十四时期的《陆上商事条例》为发端,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民商法典中均对票据作了规定,有的还制定了专门的单行法规。根据各国票据立法内容的差异,可以将各国票据立法归类为法国法系、德国法系、英美法系,后来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融合为日内瓦统一法系,现今世界上的票据法主要存在日内瓦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体系。由于商业活动天然具有国际性,从性质上看,票据(汇票、本票、支票)是明显可能引起法律冲突的。如汇票可能在一国(如法国)签发、在另一国背书转让(如英国)、在第三国承兑(如比利时)、在第四国支付(如中国),而每一个国家的法律都有可能影响汇票的效力或者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而商业活动顺利开展和票据的顺利流通对票据的有效性又有很高的要求,因此在各国票据法律歧异的情况下,避免或解决法律冲突,寻找并确定一个法律基础来支配涉外票据法律关系维护该票据法律关系的有效性就显得十分必要,这就产生了涉外票
    2023-04-24
    481人看过
  • 利益冲突与公司法的制度安排
    在公司发展史上,先有公司事实上的存在,然后才有作为法人的公司。公司演变为法人的立法动因乃是从法律上确认和实现相关利益主之间合理的利益均衡。为实现公司法的利益均衡之目的,在立法技术上就必然表现为对公司人格的确认,使公司免受来自股东和第三人的非法干预,超然于各原始利益主体之上,并通过其正式建立的机关(主要是董事会)为一定的行为。日本学者大隅健一郎认为:“无论是在理念上还是在现实上,股份公司都是股东利益、公司债权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各种利益的错综物,不仅这些利益本身屡有矛盾对立,而且各利益内部也还包含了利益抗争的可能性。……在这样的矛盾对立中努力寻求真实的形式,乃是股份公司立法的任务。“那么公司法是通过怎样的制度设计来实现对公司各类参与主体的利益制衡的呢?通过对公司参与主体之间主要的利益冲突类型和公司法几个主要原则之间的对应关系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其中的奥秘:股东与公司———“资本三原则”、
    2023-06-09
    497人看过
  •  探讨英美与大陆著作权的异同点
    英美版权和大陆著作权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获取方式和法律规定上。大陆著作权在作品完成的同时即可取得,无需申请;英美版权则需在申请后才能拥有。在法律依据方面,英美版权依据判例,而大陆著作权则依据成文法。英美版权和大陆著作权的差异在于获取方式的不同。大陆著作权在作品完成的同时取得,不是要在申请以后才拥有。英美版权只有在申请后才拥有。法律依据不一样。英美版权不根据成文法保护,而是判例。但大陆著作权有成文法保护。 【 保 护 方 式 】 英 美 版 权 与 大 陆 著 作 权 的 判 例 有 哪 些 差 异英美版权与大陆著作权的判例在某些方面存在差异。首先,在版权保护期限上,英国版权法规定版权保护期为70年,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加50年。其次,在侵权行为方面,英美法强调“实质性相似性”,而我国《著作权法》则强调“侵权行为”。此外,在侵权责任方面,英美法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2023-09-04
    293人看过
  • 财产所有制、财产所有权和产权的关系
    ●财产与财富的联系和区别财产是对于主体所享用的财物的统称。马克思曾经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8页)。这表明财富的概念范畴可以容纳一切财物,但财物却不一定是财产。论及财富时,人们可以不论谁享有财富,谁是权利主人之类的问题。论及财产时,人们不能不问财物归谁所有,谁是财物的主人,以及与之相关的权利和收益如何分割等等问题。政治经济学所讲的财产,是指归具体主体所有的财物。●财产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第一,必须是独立或相对独立于主体的意志而存在的对象,也就是说财产必须是与财产主体分离开来的。第二,必须是能够被人们所拥有的对象,即必须能够为人们所控制和利用。第三,必须对人有使用价值。第四,必须具有稀缺性。一种独立于人的意志存在的东西,虽然能被人们拥有,也对人们有用,但是如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不具有稀缺性,就不
    2023-04-26
    481人看过
  • 科斯定理与法人财产权的冲突
    新制度经济学表述的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无论产权的归属如何,只要这项产权的是清晰、明确的,同时允许自由交易,总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在科斯定理的应用中,一个清晰界定的产权和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是一个有效率的经济制度的两大理论支柱,现代产权经济学,以至主流经济学的全部理论几乎都是对这两点的应用和解释。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一个清晰界定的产权就是私有产权,而私有产权主要又是指自然人产权,即原子式产权。因为只要将产权界定给了自然人,产权就实现了高清晰度,这是最符合科斯定理的要求,是最有效率的产权。新制度经济学强调的原子式产权最有效率的观点,却并没有得到产权形式发展的有力支撑。如果按照科斯定理,产权形式就只能是朝着私有化,甚至是原了式产权的方向发展,因为如果是用清晰度来衡量产权,就不可能有比自然人产权或原子式产权更清晰的产权形式。但现实却恰好相反,现代社会中的产权形式,特别是经济发达国家的产权形式
    2023-06-05
    119人看过
  • 英美法系国家有哪些
    一、英美法系国家有哪些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英国法系、判例法系、海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南非等。是西方国家中与大陆法系并列的历史悠久和影响较大的法系,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二、英美法系立法精神除非某一项目的法例因为客观环境的需要或为了解决争议而需要以成文法制定,否则,只需要根据当地过去对于该项目的习惯而评定谁是谁非。普通法是判例之法,而非制定之法。是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而形成的一套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这种法系根据人们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公序良俗进行判别谁是谁非
    2023-04-24
    374人看过
  • 英美法系对法人的分类?
    有学者认为,在英美法系国家,因为没有所谓财团法人的概念,它们的这类组织是由信托制度代替的,所以不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许多英美学者把法人分为集体法人和独任法人。集体法人,也称为合体法团,是指由多数人组成而可以永久存在的集合体,其性质与大陆法中的社团法人基本相同,商业公司、合作社是最为典型的集体法人;独任法人,也称为单任法团,是指担任特定职务的人由于法律的确认而享有法人资格,这种职务本身具有恒久的存续性,并通过任职者之间的继任实现,担任这项职务的人之人格与这个职位无关,独任法人最初多是教会教职人员。(参见马俊驹、余延满:《民法原论》,146页,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修订版),78页,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
    2023-06-08
    277人看过
  • 对我国继受信托法的两点反思:法律传统与制度冲突问题
    我国是具有法典化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法律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成文的法典。因此,继受法律,本来只能到法典主义国家去移植,英美法的普通法不在选择之列。因为普通法是由法官一手制造和培育出来的,判例法的适用和演进也离不开法官。只有熟悉判例法体系方法的法官,才能够依靠经验和才智,从判例的长河中发现法律,在司法中运用新的法律规则。判例法法学教育,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也采取学徒制方式;即使在职业学校里也需法官夫子自道地传授知识,进而法官又是法学教授和法学家。这一切共同规定了普通法是法官的法,是很难移植的。信托法作为普通法的一员,自然也具有这一特点。尽管信托法在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典化为其实现跨法系移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信托法对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和法律观念等本土化资源的高度依赖性,决定了信托法在移植的过程中必须克服诸多制度上的障碍与冲突。如果这些障碍不能克服,即使制定出了一部完善的信托法,也至多只能具有形式
    2023-04-24
    439人看过
  •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一)财产所有权的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财产所有人与财产所有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的人。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有国家、集体和个人三种。1、国家。2、劳动群众集体组织。3、个人。(二)财产所有权的客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财产所有人所有的物或财产。作为财产所有权客体的物或财产须具备以下条件:1、须是特定物。2、须是独立物。3、原则上须为有体物。(三)财产所有权的内容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财产所有人对自己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以及非财产所有人承担的不妨害不侵犯财产所有权的不作为义务。
    2023-06-08
    374人看过
  • 英美法系的庭审方式
    一、英美法系的庭审方式国家实行当事人主义,强调诉讼双方权利平等,程序正当;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职权主义,强调寻求事实真相,追究犯罪,从而形成两种影响广泛、具有代表性的法庭审理方式。对此,美国学者帕克概括为普通法系的正当程序模式和大陆法系的犯罪控制模式。这种理论概括是否全面、准确,还可以继续探讨。不过,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两种庭审方式,既是客观存在,又的确各具特色,故本文不准备从理论概括上进行论证,而拟对以上两种庭审方式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比较,并联系修改后的我国公诉案件第一审庭审方式进行论述。普通法系法庭审理采用对抗制(又译辩论制)。对抗制的主要特点是:起诉方和被告方都是诉讼主体,虽然相互对立进行争辩,但地位平等,权利相同,双方就有争议的问题申辩事实和进行辩论,各方提出证据以支持本方的主张;法官只负责主持庭审,不主动调查证据;陪审团听审以后进行评议,负责作出是否有罪的裁断;如
    2023-06-05
    318人看过
  • 婚前财产关系冲突怎么办?
    婚前财产关系产生纠纷的办法: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还可以就该协议进行公证,加强证明力。该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若双方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调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一、如何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确定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应的方式:男女双方采取书面形式,依法订立的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自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生效。即对双方产生法律效力。二、夫妻没有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没有离婚,财产是不能分的。夫妻双方没有离婚的,财产是不能进行分割的,但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达成协议,双方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立即发
    2023-06-24
    189人看过
换一批
#信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管理或处理的财产,也叫信托标的物.信托财产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转移给受托人并由受托人按照一定的信托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财产,以及经过管理、运用或处分后取得的财产收益。... 更多>

    #信托财产
    相关咨询
    • 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法系不是主要根据区域,人种划分的。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法系、英国法系,是以英国自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它的普通法为基
    • 英美法系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或者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
    • 中国制定的南海仲裁制度是与菲律宾的关系是否有冲突,美国是否承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所谓的南海仲裁,属于一次带有表演性质的笑话。不具有任何效力,中国不承认,也不参与整个过程,更不要关心所谓的时间。同时,中方多次声明,菲律宾共和国阿基诺三世政府单方面提起仲裁违背国际法,仲裁庭没有管辖权,中国不接受,不承认。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表示,所谓南海仲裁庭一开始就是建立在菲律宾违法行为和非法诉求基础上,它的存在不具备合法性,它做的一切裁决都是徒劳的、没有任何效力的。针对美国对自己及其盟友打开海洋
    •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与法律适用涉外法律冲突的相关法律问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9
      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一)法律冲突夫妻财产关系是指男女因为结婚而产生的对其家庭财产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从属于夫妻身份关系。由于夫妻财产关系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各国的传统习俗以及经济制度,因此各国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比人身关系更加复杂,法律冲突就不可避免。根据各国法律规定,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冲突主要表现在:1、约定财产制和法定财产制的冲突约定财产制是指婚姻当事人
    • 中国宪法与英美法系的区别在哪里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中国宪法是中法系的母法,中国法系的纲领。中国形成了以宪法为轴心,部门法、专门法为支干,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法典法系或罗马日尔曼法系,是承袭古罗马法的传统,仿照《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的样式而建立起来的各国法律制度的总称。欧洲大陆上的法、德、意、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和拉丁美洲、亚洲的许多国家的法律都属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又称英国法系。普通法系或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