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规定是要解决标的物在运输中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未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又不能确定时,如果是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这项规定实际上确定了在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交付义务。而本法规定标的物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规定这种情况下在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就是符合逻辑的。
大量的买卖合同,尤其是国际贸易都涉及到货物的运输,而在运输过程中又容易发生各种风险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以确定货物运输中的风险由谁承担是一个非常重要并且十分现实的问题。规定其风险由买方承担的理由是买方所处的地位使他能在目的地及时检验货物,在发现货物受损时便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减轻损失,及时向有责任的承运人请求赔偿以及向保险人索赔等。某些国际贸易惯例也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如采取FOB、CIF和CFR条件订立买卖合同时,都是由买方承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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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标的物交付会转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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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未能将标的物按约定交付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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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应该交付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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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不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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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资租赁关系中,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出租人,还是交交付给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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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可以拒绝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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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根据法定或约定事由解除合同时,一般可不退还其已收取的保险费,并有权在其保...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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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时,就标的物质量承担什么义务?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0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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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物时转移风险怎么算湖北在线咨询 2023-12-091、法律分析: 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要的条件有: (1)合同已经成立; (2)标的物已由出卖人交由承运人运输给买受人; (3)当事人对风险承担无其他约定; (4)风险从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零四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百零五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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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物风险转移有哪些规则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4(1)送货上门:货交买受人处完成交付,标的物风险同时转移; (2)上门提货:货送出出卖人处完成交付,标的物风险同时转移; (3)代办托运:指由出卖人代理买受人与承运人订立运送合同,买受人承担运费的交付方式。出卖人将货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时完成交付,标的物风险同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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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交付和转移风险有关系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13(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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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标的物对风险转移具有什么影响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3未交付有关标的物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以后,标的物非因双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而发生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此,未交付有关标的物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风险仍然由买受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