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责任并且几年内不能再追究
刑事案件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刑事案件已经被立案或者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八条【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处罚种类有哪些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主刑中,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的人身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一种刑罚方法。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内的人身自由,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附加刑中,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管理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的一种刑罚方法。
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法。
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边)境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有一些的期限规定的,一般超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就不能再提起诉讼了,法律上是有相关的规定的。
-
对于强奸罪几年后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
266人看过
-
因走私废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有哪些种类
117人看过
-
刑事责任能力有几种不负刑事责任的有哪些
139人看过
-
破坏林地几年不追究刑事责任
368人看过
-
刑事责任种类包括哪些,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有什么区别
480人看过
-
免予刑事处罚刑事责任还追究吗?
36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行政处罚与追究刑事责任是如何的,哪种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6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在以一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行政: 1、不履行法定职责; 2、在具体行政行为中,或滥用职权,或超越职权,或事实认定不清,或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不符合法定程序;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行政行为
-
刑事责任几年后不再追究的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2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少年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要依据法定最高判刑而定,例如可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是经过5年,但已经立案的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
-
醉驾追究刑事责任的种类的后面还有哪些处罚决定的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301、酒后驾车酒后驾驶机动车延长了暂扣驾驶证的时间,时间为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2、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增加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针对该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几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15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
刑事责任追究免于刑事处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是两个不同概念,刑事责任包含犯罪和刑罚两个问题,而刑事处罚主要指刑罚。免予刑事处罚,只是免除对被告人刑罚而没有免除对被告人的犯罪认定。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仅免于刑事处罚仍是在追究刑事责任。免予刑事处罚的前提是必须确认被告人构成犯罪,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免予刑事处罚虽不具有刑罚的性质和作用,但却是刑罚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