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6:00:36 327 人看过

答案是存在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为“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因此,经过合法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工主体。

个体工商户是合法的用人单位,招收的员工也是按照其安排从事工作,接收其管理,受其规章制度约束,按劳取酬,符合劳动部规定的劳动关系成立条件,因此属于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该规定表明,各类企业的劳动关系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都归《劳动法》调整。

一、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从关系主体的范围看,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就更为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从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上看,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在雇佣关系中,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劳动者通常不具有约束力,劳动者在实际工作中是相对独立的,两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08: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个体工商户相关文章
  •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考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法上的隶属关系,即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进行管理、安排工作。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法院判决: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院判决:农民工与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1、农民工建筑工地受伤,与建筑公司协商未果2006年3月小陶从庄河老家来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的北府花园工地,经工友介绍小陶来到工地项目部,项目部领导审查了小陶的吊车工上岗证后,立即安排小陶当天下午上班,做工地吊车工,一周后,小陶在修吊车吊环时不幸被小滑车
    2023-07-09
    410人看过
  • 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什么关系
    一、首先对于“雇用”一词,在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中都没有明确其含义,仅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不同的人群对此都有不同的理解。在外资企业,“雇用”一词用得十分的广泛,凡是支付金钱的都叫做“雇”,比如:雇员、雇主、雇工、雇聘律师、雇散工等等。在这个含义上的“雇”包含了劳动关系和委托关系或其他合同关系在内!在国外,特别港澳台地区,“雇”就专门指聘请劳动即劳动关系。这在立法上就可以看出来,比如香港的《雇用条例》、《雇员赔偿条例》等等。但在国内,由于原来的劳动关系属于固定工,与临时聘员(即所谓的“雇”有所区别,即使后来固定工变成了合同工,但是传统观念上的与“雇佣”的区别仍然保存了下来,所以大家都经常的把“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区分出来。由于我国的劳动法和其他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雇佣”一词作定义或解释,所以其实如此讨论什么是劳动关系什么是雇佣关系并没有什么法律上的意义。因此,在这篇分析中,我将尽量得避免
    2023-03-02
    172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雇佣关系装修脚跟骨折能认定工伤吗
    个体工商户和劳动者建立雇佣关系的,并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劳动者受伤后,不能认定为工伤,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
    2023-08-17
    294人看过
  • 是否存在雇佣关系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如下认定方式发放。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
    2023-05-05
    94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是不是劳动关系
    个体户在当前社会中非常常见,在个体户的工作中可能会因为自身无力支撑所有的工作,所以会雇佣员工帮助自身进行工作,进行个体户工作。但是当前很多人都认为这种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不是劳动关系,也有的人认为个体户与雇员之间是存在劳动关系的,那说到底个体工商户的雇员是不是劳动关系呢?个体工商户的雇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合同法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导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与其雇用的人员之间形成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既然个体工商户与其雇员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那么个体工商户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当然也包括工伤保险;所以,工伤保险条例也明确规定,有雇工的个体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也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可以看出,虽然人们在上称个体工商户与其雇用的人员之间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但实际上他们之
    2023-04-28
    441人看过
  • 雇佣关系的定义是什么?如何判断一个关系是否属于雇佣关系?
    雇用关系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1、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2、是否形成行政隶属关系。3、福利待遇不同。4、从所从事的工作(劳务)时间长度不同。5、用工主体不同。6、解决争议的方式不同。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分是什么1、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承揽人报酬的合同。承揽关系是基于承揽合同的履行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2、由于有的雇员在实际工作中也具有相对的工作自主性和独立性,有的定作人也会对承揽人的工作作出具体的指示并现场指挥,因此,有时雇佣关系与承揽关系也容易混淆。区分二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1)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支配从属关系。雇员的劳动是从属性劳动,雇员对工作安排没有自主权,雇主
    2023-07-11
    421人看过
  • 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
    一、个人雇佣关系是否劳动争议不是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雇佣关系并不是劳动关系,所以雇员在雇佣活动中受伤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劳动仲裁的。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
    2023-06-17
    394人看过
  • 工伤风险如何体现在雇佣关系中?
    不能。雇佣关系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有雇佣关系是否可以申报工伤不能,只有劳动关系才能认定为工伤,雇佣关系出现人身损害的,按人身损害纠纷处理。构成工伤的条件:(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四)地点方面:必须工作场所或者与工作有关的场所。(五)原因方面:必须是工作原因。在雇佣关系中受伤,雇工与雇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并不构成劳动关系,所以不能适用工伤,对于此类受伤,只能适用一般民事侵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
    2023-07-12
    332人看过
  • 律师看笔迹证明存在雇佣关系
    核心提示李-娟(化名)在个体食品厂当杂工,发生工伤后,老板说根本不认识她,无奈之下,她到崇明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援律师通过笔迹的比对,迫使厂方承认老板在发生李-娟工伤之后,曾带她去医院就诊。案情回放李-娟是个离婚多年的农村妇女,孤身一人抚养正在上高中的女儿,生活十分艰难。2008年10月8日,李-娟进入王-艳(化名)开办的个体食品厂做杂工。王老板既没有同李-娟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对李-娟做过任何上岗前的培训,更没有为李-娟缴纳社保金。工资每天20元,节假日天天上班,一个月也只能得到600多元报酬。2009年1月18日中午12时许,李-娟在飞速运转的搅拌机里舀面粉时,右手被搅拌机轧伤。出事后,王老板将李-娟送医院抢救。医院诊断结论为:右尺骨近端骨折伴桡骨小头脱位,右多发腕骨骨折、脱位。工伤发生后,王老板支付了住院医疗费1.6万元,对于李-娟的后续治疗费用及其它工伤待遇拒不支付,更不
    2023-06-14
    85人看过
  • 工作关系和雇佣关系
    1.用工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用工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但劳务关系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2.主体双方之间的隶属性不同,劳动关系中,主体双方具有隶属性,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3.国家干预性程度不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除由劳动合同约定以外,劳动法还强制性的做出了规定,劳务关系的双方主要根据双方的协商签订合同。如何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四点区别,分别是: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
    2023-07-12
    485人看过
  • 个体工商户与雇工的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判断两者之间是否建立劳动关系,要从几个标准入手,首先得看单位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按照规定,个体户是企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因此,个体户劳动关系是成立的,当个体户员工和老板发生劳动纠纷,可以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怎么认定个体工商户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具备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隶属程度
    2023-07-12
    319人看过
  • 雇佣关系是否可以不止一个人
    1、雇佣关系可以是多人的吗?我国法律对劳动关系中的人数没有限制,雇佣一人或者多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授权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就可以形成劳动关系。第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造成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伤害的,他应与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劳动者要求赔偿。前款所称从事劳动活动,是指在用人单位授权或者指示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员工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表现为履行职责或者与履行职责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就业活动”。其次,明确拒绝帮助他人,再加上谁对伤害负有责任
    2023-05-31
    391人看过
  • 雇佣人员与被挂靠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与“因工伤亡职工(人员)”之间不是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用工单位”、“被挂靠单位”仅是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一、工伤骨折老板不管怎么办工伤骨折老板不管的解决办法是建议起诉处理。具体如下:1、在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自己或近亲属,可以直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那么将由用人单位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3、如果跟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是直接受雇的老板,之间有证据证明形成雇佣关系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责任”,可以起诉老板,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有哪些劳务派遣中劳动关系的实质与形式相分离,出现了如同工不同酬、责任分担不清,被派遣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权利得不到保障等问题。因此,
    2023-02-22
    314人看过
  • 个人雇佣不存在劳动关系如何判决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个人雇佣关系中,如何判决损害赔偿承担主体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因工受伤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劳务关系中的侵权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一、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个人雇佣关系中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
    2023-02-12
    29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且从事工商业经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自然人。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更多>

    #个体工商户
    相关咨询
    • 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者与被雇佣者之间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个体工商户雇佣他人劳动,是否与被雇佣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工单位之间存在高度的隶属关系。在雇佣关系中尽管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要接受用工方的监督、管理和支配,劳动者与雇主之间也存在一定的隶属性,但是这种隶属性远远达不到劳动关系主体之间的隶属程度,劳动关系的隶属性程度要高于雇佣关系。二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个体工商户成为用工单位的情况下,要判断当事人
    • 个体工商户雇佣员工工资是否合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2-13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工资是根据所经营的行业以及效益自行决定,只要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法的,《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
    • 如何确定当事人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18
      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 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 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 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 同时要看雇员是否为
    • 甲乙双方形成雇佣关系,是否是雇佣关系,雇佣关系如何区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描述的情况,甲乙双方形成承揽关系,不是雇佣关系或劳动关系。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主要在于:(1)雇佣关系中雇主与雇工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雇工对于工作如何安排一般没有自主选择权,雇主可以随时干预雇工的工作,雇工的劳动系一种“从属性劳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地位平等,承揽人对工作如何安排有完全的自主权,定作人无权干预,承揽人的劳动系一种“独立劳动”。(2)雇佣关系中,雇佣合同的
    • 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不是存在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4
      1、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我和小王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王和我父亲的公司是什么样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呢?还是我私人名义和小王之间的劳务关系? 应该属于劳动关系,虽然是以你个人名义聘请的,但是主要还是给公司工作,你父亲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你又负责公司的管理工作。 2、既然我父亲的公司并没有和小王签署国劳动合同,税单和工资单也可以证明这一点,我是否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说明小王搞错了对象?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