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3 09:40:25 121 人看过

房产预告登记权利人是预告登记的申请人。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协议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进行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生效的时间范围内,房产开发商不能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有利于维护购房者的权利。

一、未预告登记情况的预告登记效力怎么确认

办理了不动产买卖等合同的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若债权消灭或预告登记权利人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本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二、一房二卖可以随便终止吗?

一房二卖后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应当视具体情形而定。在实践中,一般先订立合同的买受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为了降低自身风险,建议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办理预告登记。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三、购房指南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

1、进行预告登记法。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2、及时登记法。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该规定就是要求物权在设立和变动时,必须将物权设立和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保护交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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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31日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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