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权是形成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08:05:13 418 人看过

受遗赠权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依照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使已经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形成权具有行使表现为单方行为、单方意思表示一经到达对方即为生效、效力的产生不需要另一方作出某种辅助行为或共同的行为,按一方意志即可形成法律关系等特点。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有何联系和区别

受遗赠权是指国家、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享有的接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遗赠的财产的权利。简单点说,是受遗赠人接受死者生前所作出的无偿让与财产的权利。此种权利于遗赠人死后发生法律效力。

受遗赠权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当然取得。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前,这种权利只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所设定的权利,尚不具有法律的执行效力,受遗赠人无权提出取得遗赠财产的请求,是一种期待中的权利。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受遗赠人接受死者遗产的权利,成为一种既得的权利。因为从被继承人死亡时起,受遗赠人可以取得受遗赠的财产。此种受遗赠权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侵犯,若被人侵犯,受遗赠人可以提出请求恢复其被侵犯了的受遗赠权。因此,受遗赠权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前是一种遗赠期待权,而在被继承人死后才是一种遗赠既得权。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1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赠相关文章
  • 未成年人怎么办理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未成年人可以让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是否受法律保护?受到法律保护。有遗嘱的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
    2023-07-31
    184人看过
  • 受遗赠权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权利存在的期间。在民法中,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在立法宗旨、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诉讼时效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而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续的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可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除斥期间可以分为法定除斥期间和约定除斥期间。前者由法律直接规定,后者允许当事人根据法律自行约定。甚至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由一方向对方单方提出一合理期限。除斥期间的特点包括:一般是不变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这些形成权,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2024-01-06
    95人看过
  • 受遗赠权的放弃问题
    受遗赠人想要放弃受遗赠权的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一、遗产时效期是什么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放弃继承权后就不能继承遗产了吗放弃继承权后,一般不能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三、遗产继承可以放弃吗遗产继承可以放弃。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
    2023-02-17
    356人看过
  • 杀害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吗
    一、杀害受遗赠人丧失继承权吗?杀害受遗赠人的行为会失去继承权的,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遗赠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2023-04-29
    350人看过
  • 受遗赠权效力是如何规定的
    (一)物权之效力。法国采意思主义之物权变动模式,物权依意思表示而生移转之效力,遗赠生效时即发生物权表动,无须再经现实交付或登记之手续。《法国民法典》第71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因继承、生前赠与或遗赠以及债的效力,取得与转移。”,《法国民法典》第1014条第一款规定:“一切不附任何条件的遗赠,在遗嘱人死亡之日,赋予受遗赠人对遗赠物的权利,此种权利得转移给受遗赠人的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受遗赠人依遗赠所获取之权利,直接取得遗赠物之所有权,即受遗赠权为物权效力,公示仅为物权变动之对抗要件。(二)债权之效力。德国采形式主义之物权变动模式,动产所有权依交付移转,不动产所有权依登记转移,遗赠乃是为遗产义务人设定负担。《德国民法典》第1967条规定,遗赠属于遗产债务,由继承人负责清偿。《德国民法典》第2174条规定:“遗赠为受益人而创设向被加重负担者请求给付被遗赠的标的的权利。”《德国民法典》第217
    2023-06-14
    453人看过
  • 遗赠受领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
    一、遗赠受领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之点是:1、主体不同这是继承权和受遗赠权的根本区别所在。在我国,遗嘱继承权的主体仅限于法定继承人,而受遗赠权的主体则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国家、集体组织,简言之,法定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就是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按照遗嘱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就是受遗赠权。2、表示接受、放弃的形式不同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视为接受继承,而受遗赠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权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作出,到期没有作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二、遗赠受领权与遗嘱继承权的联系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都是依死者生前遗嘱取得遗产的权利。两者间有以下联系:1、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
    2023-05-06
    77人看过
  • 受遗赠人的权利是否优先于遗产债务债权人的权利
    法律规定,在处理被继承人财产的时候应当先清偿债务再执行遗赠。只有在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有剩余财产时,遗赠才能得到执行。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则不执行遗赠。在执行遗赠之前,应当先用遗产偿还遗赠人所欠税款和债务,清偿之后,如果遗产尚有剩余则再执行遗赠;同样,如果执行遗赠之后,债权人才知道遗赠人死亡、遗产被分割的事实,则其有权要求受赠人将所得遗产用于偿还债务。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1、受遗赠人的权利(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2、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
    2023-07-24
    123人看过
  • 夫妻有权将接受的遗产转赠吗
    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一、遗赠的接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表示接受遗产一定要进行明示的表示如:书面、口头等。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一)家庭共同财产是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投资建造的房屋,家庭经营的工商业、农副业的收入或以共同收益所购买的财产均属此类。现在相当多的私营企业、个
    2023-02-24
    136人看过
  • 遗弃被继承人的受遗赠人导致丧失受遗赠权的能重新获得吗
    律师解答:视具体情况而定。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受遗赠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那么受遗赠权可以重新获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2024-04-25
    320人看过
  •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二者的具体区别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二者的区别:受遗赠权是指受遗赠人基于遗赠人所立遗嘱的指定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遗嘱继承权指继承人根据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手续如下:(一)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
    2023-04-11
    124人看过
  • 受遗赠人何时取得所有权
    一、受遗赠人何时取得所有权1、受赠人什么时候取得遗产的所有权,经依据遗产的类型而定,如果是房屋等不动产,要办理产权登记才取得所有权。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遗赠扶养产生纠纷怎么办(1)扶养人应做到对受扶养人生养死葬。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2)受扶养人应当履行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如果受扶养人
    2023-06-17
    336人看过
  • 债权撤销权适用遗赠吗
    一、债权撤销权适用遗赠吗遗赠是赠与的一种,不是继承。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任何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所以你可以确定这是赠与而非继承。撤销权行使的对象是某个行为,本题撤销的是遗赠这一行为,与金额无关。但其只能在债权范围内受偿。二、债权人撤销权法条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撤
    2023-04-24
    148人看过
  • 受遗赠人的权利是什么有何义务
    一、受遗赠人的权利是什么有何义务受遗赠人的权利:1.表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权利;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要求遗嘱执行人按遗嘱的指定给付遗嘱财产的权利;3.当受遗赠权遭受非法侵害时,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予保护的权利。受遗赠人的义务:1.在附义务的遗赠中,受遗赠人完成义务后方能接受遗产;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示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2.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那个缴纳的税款和债务;3.受遗赠人行使受遗赠权不得损害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特留份额;4.依法缴纳不动产契税。二、受遗赠人和继承人的区别继承人与受遗赠人有什么区别如下:
    2024-03-31
    461人看过
  • 受遗赠获得物权属于哪种物权变动
    当事人因受遗赠而获得的物权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基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物权变动。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遗赠人如何接受遗赠1、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特别提示:受遗赠人如果要接受遗赠,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做出接受的表示。至于怎么样叫做接受的表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与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向法院提起诉讼等都应视为做出了接受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
    2023-07-30
    41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
    词条

    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是遗嘱人以遗嘱处分其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遗赠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效力。... 更多>

    #遗赠
    相关咨询
    • 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是怎么回事?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对于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1.受遗赠的国家、单位、集体、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撤销的,遗赠即不发生效力。 2.受遗赠人在2个月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从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未作出接受的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权,从而引起受遗赠权的丧失。
    • 受赠人遗赠权可以没表示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10
      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不代表永远享有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继承权受遗赠权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5
      1.受遗赠人的受遗赠权与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在接受死者遗产的数额上取决于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中所表达的个人意志 取得死者生前在遗嘱中所设定的遗产份额,此种份额既可以是遗产的一部,也可以是遗产的全部,还可以是某特定物或特定部分,总之,一切听命于死者生前在遗嘱中的个人意志。 2.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权在受法律保护的期限方面相同 受遗赠权的保护期限应当适用于继承权的保护期限。 3.受遗赠人的丧失 受遗赠人在以
    • 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永远享有受遗赠权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7
      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放弃,不代表永远享有受遗赠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未成年人该如何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05
      1、未成年人可以让其法定代理人代其行使继承权和受遗赠权。 2、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4、但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