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20 21:38:45 203 人看过

一、农村土地被征收后失地农民属于城镇户口吗?

不是,土地征收和户口无关,村民户口不会自动变成城镇户口,对失地农民的补偿政策,由地方政府自行规定。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金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哪些情形下可征收农村土地?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

(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

(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

(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三节 房地产抵押  第四十八条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n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城镇户口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
    一、城镇户口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吗城镇户口是否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个涉及农村土地权益的重要问题。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即通常所说的农村户口。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城镇户口并不直接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2.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模式,城镇户口的个人或单位可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进行合作,间接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3.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参与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不侵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4.对于已经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村户口居民,如果他们转为城镇户口,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来确定。二、土地权纠纷处理方式土地权纠纷是指当事人间因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流转、调整、收回以及承包合同的履行等事项发生的争议。针对土地权纠纷,双方当事人
    2024-07-24
    145人看过
  • 农村的集体所有土地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1、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2、每个地方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会根据具体的经济情况和其他因素来决定;3、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
    2024-05-14
    437人看过
  • 土地被征收的农民算什么户口?
    一、土地被征收的农民算什么户口?1、土地被征收后,农民可能也就是农业户口,也有可能属于城镇户口。村集体如果为村民留有土地,那么就依旧享受弄粗户口。如果没有了,那就是整体转非农了。2、我国目前户口分类:(按不同的用途,有不同的分类)(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2)按居住地域分类: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3)按居住的成员分:家庭户口和集体户口。二、农村征地补偿款哪些人不享受?1、不能获得农村征地补偿款的人群包括在外就读户口迁出的学生、外地嫁娶户口迁出的人员等。(1)在房子中有户籍或者没有户籍但是从这里迁出去的学生、工作人员,或者是与有户籍的人是配偶共同居住的是安置对象,如果有其他住房不属于安置对象。(2)现在动迁时是以房子为基础,户口数为准,动迁时一定要所有居住人签名同意的,只要有一个人不同意,动迁就算搁浅了。(3)实际居住的人能享受动补偿,空挂户口一般是不能享受动补偿的,不过也
    2023-03-18
    406人看过
  • 农村户口征地之后还是农村户口吗?
    我国已经取消农村户口、城市户口的分类,目前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采取居民户口征地后还是居民户口的。即在土地征等相关活动中,收并不必然改变农民的户籍性质。一、为什么农村户口就不能办失业证?农村户口有土地,可以靠种植养殖养活自己,不存在失业一说.至于农村户口打工,那是增加收入的第二手段.居民户口,是没有土地最保障的,一旦没工作,就没有养活自己的经济来源,你想种植养殖都必须要给别人租赁,这已经是投资性质了.所以国家为了不至于饿死人,所以居民户口有失业证和就业证。二、县镇非农户口什么意思农业户口一般是指务农的人、家庭是农村,以种植为主要业务的。非农业户口一办是指像城里、镇里的人的户口,也就是“城镇居民”。非农业户口类型分为:城市,县城,乡镇。非农业户口被说成城镇户口或城市户口。农村居民户口特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与“城镇居民户口”相对应的户口类型。三、户口
    2023-03-18
    169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用后,用户的户口是否仍被视为农村户口?
    本文介绍了当前中国农村居民户口的分类及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改革。根据公安部门的分类,只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两种,之后非农业户籍被称为城市户籍和农村户籍。改革旨在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目前,农业户口已不再存在。农村居民户口是指在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地区,以及对应城镇居民户口的户籍类型。根据公安部门对户籍的分类,只有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两种,之后非农业户籍被称为城市户籍和城市户籍。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城 乡 一 体 化 后 , 农 村 户 口 有 哪 些 变 化 ?城乡一体化后,农村户口发生了许多变化。根据《中华
    2023-09-04
    306人看过
  • 农村城镇化征收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
    2023-04-05
    379人看过
  • 农民户口迁到城镇后,还可在农村的宅基地建房吗?
    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农民有权使用,农民可以得到朋友的家园,是村集体转移根据房子的原则,如果户主,死了没有继承人,所以村里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如果有继承人,但户口的继承人不在农村,但已迁往城市,则是宅地的继承者不能继承,村落集体土地可以放回原处。然而,房子上面的土地可以继承,这是他们的私有财产,然而,继承的房子不能等到装修,死亡自然死亡,或者村庄集体土地回收。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政策现在比过去有很大的不同,现在国家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但与此同时,想回到农村的宅基地是困难的,更不用说房子在乡下。而现在农村宅基地越来越有价值,甚至是按揭贷款,所以我们建议农民朋友不要把户口转移到城市,要不然转出后,农村宅基地将和你没有什么关系,有好的政策你都没权利享受。这5类农民将不能在农村建房一、宅基地流转给他人的农民农村居民,将自己原先的土地转租或出手了,最后由于各种原因丧失了土地所有权,这类农民将不能
    2023-05-02
    470人看过
  • 经征收后农村土地的归属权归属于谁
    一、经征收后农村土地的归属权归属于谁土地被征收之后,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也就是说土地被征收后所有权属于国家,但使用权等则需要就事论事。《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农村土地补偿包括以下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
    2023-09-03
    252人看过
  • 农村土地被征收后的失业救济金
    土地征收可以得到以下这些补偿:1、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
    2023-07-05
    162人看过
  • 农村叔赠予城镇户口侄子农村住房契税和土地
    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赠予的。叔叔能赠予您的只有宅基地上的房子。,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农村土地证和房产证不一致土地证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颁发的,证明持证人对一定面积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书面文件,是持证人享有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五十年初期,我国完成土地改革后,人民政府曾在农村给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所有权证;在城市郊区给分到国有土地的农民颁发过土地使用证。后经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私有土地变为集体的公有土地,城市郊区农民使用的国有土地也由集体
    2023-07-21
    477人看过
  • 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变吗?
    所谓土地征收,系地方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合理予以补偿和安置的行为。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土地经过国家征收,由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所以,农村土地征收后,土地性质发生了改变。一、集体土地征收的概念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归地
    2023-06-22
    439人看过
  • 城镇居民能否承包农村土地
    可以取得承包权,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第三十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当然、出租,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林业、有偿,你可以从承包土地的农户手中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进行耕种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采取转包.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扣缴、互换:土地承包人必须是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第十五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发
    2023-03-16
    485人看过
  • 农户土地被征收补偿款归被征农户吗
    1、一般土地补偿是有三个部分,只有土地补偿款是发放到村集体的,其余两类是发放到个人的,下面我们具体来看有哪些补偿款。2、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政策规定,咱们通常说的征地补偿款,其实有三部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这里面,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只有土地补偿费是经由村集体分配的,相对容易出现争议的也正是土地补偿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
    2024-05-10
    67人看过
  • 农转非为城市户口,农村老家征地,还能要回土地吗?
    如果你的户口迁入的是没有设区的城市,且没有主动将承包地、宅基地交回给村集体,土地也没有抛荒、弃荒,仍然可以耕种,那么此时即使村集体收回了你的土地,从法律上来讲,这些承包地还是你的,是可以收回来的。具体参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因此要看你目前户口所在地是否是“设区的市”,这个是关键。此外,在征地政策中,对于在发布征地公告之后,临时搞的土地、房屋或者在地方种的苗木等等行为是严厉禁止的,不仅不会获得补偿,还有可能因为面积过大,情节严重而被处以惩罚。虽然在“一口价”的征地补偿政策下,农民们想多拿点补偿为今后没有土地的日子做打算,毕竟没了土地,吃喝就都得拿钱买,而政府的补偿方案是根据当下的土地实际情况“打包”补偿,并没有也不可能为每个被拆迁人后面的日子做那么长远的打算,这样来看,就形成了一种“博弈”,而很明显农民是实力较弱的一方,因为最后总会出现在与政府讨价还价之后变得退无可退。其实从网友的提
    2024-01-08
    3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农村土地征收完之后,仍属于农村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2
      我国土地的所有形式包括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使用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国家所有。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或修改前,没有区分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统称“征用”。从实际内容看,《土地管理法》既
    • 农村土地补偿属于非农户口?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非农业户口不享有土地征用补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当国家因为发展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土地所有单位和使用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支持。规定特别指出,对于农村征地的补贴项目有青苗费,附着物费以及安置费等。以上所有费用都是针对现土地使用者而
    • 失地农民属于什么户口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4
      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主要是看有没有对户口性质进行改变。 失地农民内容介绍: 在工业化过程中,尤其是在快速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经历这样的过程。 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我们给其一个特殊称谓——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是指农民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农业户口的家庭人均耕种面积少于0
    • 属于城镇户口的农村居民还有宅基地使用权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7
      只有两种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1、城镇居民如果原来户口在农民且有农房,之后户口迁出农村的,可以通过确认农房间接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奉行的是地随房走的原则。房子是谁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随房确认,因为房地本来不能分开,只是在政策上将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分分开,土地管理部门又分为林业、农业、国土等部门分头管理。 在宅基缺乏方面,这种情况经该农民集体出具证明
    • 农村户口变城镇户口后,承包地以后会收回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迁移本身,并不具有”非转农“的功能:1、在当事人双方的年限达到配偶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都同意接收其户口入户的前提下;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性质的前提下,迁入当地挂靠,但并不属于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3、当事人是”非农业“户口的,迁移户口本身,是不能转变成”农业户口“的;4、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等,事先咨询户口原籍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