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贷款的归属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10 11:44:16 95 人看过

第一,婚前按揭贷款,如果是双方出资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增值部分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第二,婚前一方按揭贷款,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三,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

离婚房产贷款怎么处理

离婚房产贷款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割,房产贷款归取得房子所有权的一方;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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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04日 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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