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的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20:14:23 300 人看过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寄托合同,是指保管人妥善保管寄存人交付的物品,并在一定时期或一段时间后归还原物,寄存人按约定向保管人支付或不支付保管费用的合同。在保管合同中,寄存物品的一方称为寄存人,负责保管物品的一方称为保管人。它属于一种提供劳务的合同,提供劳务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二、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其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付的物品的服务。

2、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但需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还需要交付保管物。《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起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没有约定保管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合同是无偿合同(《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在有偿的保管合同中,保管合同是双务合同。

4、保管合同是一种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偿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是否具有合同的特征?
    保险合同属于射幸合同。保险合同具有射幸性,对投保人而言,他有可能获得远远大于所支付的保险费的效益,但也可能没有利益可获;对保险人而言,他所赔付的保险金可能远远大于其所收取的保险费,但也可能只收取保险费而不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中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保险合同的要约是指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双方在签订时所作的协议和要求,一般表现为投保单、保单、保险凭证、暂保单和批单的形式。要求是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明确、真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023-07-17
    436人看过
  • 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仓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仓储合同的概念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仓储合同的特征有:第一,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保管人必须为从事保管业务的人,具有专营或兼营仓储保管业务的资格。第二,仓储合同为提供劳务或者服务的合同。第三,仓储合同的标的物须是动产,且为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种类物。第四,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不以实际交付保管物为合同成立条件。第五,仓储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二、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订立仓储保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必须选择保管条件优、保管水平高、信守合同、收费合理的保管方,特别是要根据储存货物自身的质量、牲和对储存的技术要求来选择,如仓库的结构设施、温度湿度控制、库房货场状况、起重搬运设备条件和距离车站、码头远近、保管质量、服务水平都是签订合同时需要慎重考虑的。2.签订仓储保管合同的核
    2023-05-03
    396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特征
    一、担保合同的效力有哪些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合同双方有所不同:1.担保对于担保权人的效力主要就是担保权人取得担保权。担保权人享有担保权,因而其于一定条件下,可以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当然,由于担保权的标的不同,担保权人行使担保权,以保障其债权受偿的方式和程序,也有所不同。2.担保对于担保人的效力主要表现为担保人负有担保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义务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以一定方式清偿担保权人的债权的义务。担保义务又称为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可以为有限责任,也可以为无限责任。担保责任的具体范围,得由担保人与担保权人约定,但若无相反的约定,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为无限责任,而在物的担保则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度。二、担保合同的特征担保合同具有如下特征:1.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
    2023-04-25
    239人看过
  • 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和效力特征
    合同效力的特征: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具有效力,才受法律保护;合同效力表现为对特定主体的约束力和强制力,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涉及第三人。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特征和分类合同特征: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分类:(1)买卖合同;(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3)赠与合同;(4)借款合同;(5)租赁合同;(6)融资租赁合同;(7)承揽合同;(8)建设工程合同;(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13)委托合同;(14)行纪合同;(15)中介合同;(16)保证合同;(17)物业服务合同;(18)合伙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
    2023-08-07
    126人看过
  •  合同担保的特征及其规定
    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补充性和相对独立性三个特征。从属性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担保合同具备以下特征:首先,它具有从属性,这意味着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换句话说,担保合同需要依赖于其他合同关系的存在才能成立。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担保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其特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担保合同是由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设立的;其次,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
    2023-08-22
    427人看过
  • 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特征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如下: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7、高利贷利息。婚内夫妻间借款合同有什么样的效力对财产有约定各自享有的借款合同有效,没有约定的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借款合同不发生效力。我国对夫妻财产的规定,采用了约定优于法定的模式,如男女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作了明确约定,从民法意思自治的角度出发;法律对该种约定予以保护,但前提是该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对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规定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
    2023-07-10
    295人看过
  • 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及其特征
    一、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物业管理合同的基本内容由以下方面构成: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7.合同的有效期限。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二、物业管理合同的特征物业管理合同的特征如下: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三、物业管理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根据印花税的定义,物业管理合同不
    2023-05-06
    408人看过
  • 合同诈骗的特征有哪些合同诈骗犯罪特征
    合同诈骗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等等。一、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具体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1、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2、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3、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二、合同诈骗罪的界限是什么合同诈骗罪的界限为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
    2023-06-26
    239人看过
  • 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以及该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保管合同中寄存人的义务和权利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如下义务:1.按合同约定支付保管费。2.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4.必要的声明和告知义务。保管合同中的寄存人享有以下权利:1.保管期届满,领取保管物。2.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3.索赔权。二、保管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保管合同的主要特征有: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仅转移保管物的占有,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事实。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023-06-28
    334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如何规定的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一、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的区别:1、用益物权标的物须具有使用价值,担保物权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根据法律的规定或与财产所有人的约定独立存在,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它的存在则以担保物权人对担保物的所有人或其他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二、订金与定金哪个是能退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
    2023-04-03
    448人看过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赠与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赠与合同的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第三,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第四,赠与合同既有诺成合同的特点,又有实践合同的特点。一、赠予合同不规范成立吗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依上述分析,赠与合同的成立标准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赠与合同原则上是实践性合同,所以赠与合同的成立要件仅一般情况下不仅需要有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而不是实践性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可成立。对于赠与合同不规范这个问题的话,只要是满足上文中所涉及到的两个方面就可以有效了,而且赠与合同是可以进行撤销的,但是必须要满足相应的条件。二、常见的单务合同有哪些?常见的单务合同主要包括:1、赠与合同;
    2023-06-24
    210人看过
  • 社会保险的特征特征
    (一)相关特性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一、社保和农保哪个报销比例会高一些社保报销比例高一些。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
    2023-06-26
    408人看过
  • 管制的特征探究
    特征:1、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2、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3、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拘役和管制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而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进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但是在数罪并罚时,可以延长到3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3、刑罚对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适用于罪行性质轻、危害小、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4、执行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
    2023-07-05
    311人看过
  • 合同特征的实践性
    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哪些合同是属于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有哪些?属于实践合同的主要有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
    2023-07-09
    21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分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偿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从合同中得到利益要支付相应对价给付(此给付并不局限于财产的给付,也包含劳务、事务等)的合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安全行为能力人。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 更多>

    #有偿合同
    相关咨询
    • 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在现在的社会中,为了保障各种商业活动的进行,确保其安全性,一般会签订合同。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协议。那么债权担保合同有哪些特征,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 保险合同特征及其特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6-11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 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一旦生效,便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当事人均负有自己的义务,并且必须依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与此同时,一方当事人的义务,对另一方而言就是权利。例如:投保人有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与此相对应的是,保险人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 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所谓要式是指合同的订立要依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进行。订立合同的方式多种多样。在保险实务中,保险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
    • 保管合同指什么,特征种类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0-24
      保管合同法律特征: 一、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二、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三、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四、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保管合同的种类:保管合同分为一般保管合同与特殊保管合同,同时特殊保管合同又包括消费保管合同与法定保管合同。
    • 2022年保管合同包括哪些法律特征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9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在约定期限内或应寄存人的请求,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保管合同的客体是保管人为保管物提供的保管劳务;依保管合同交付保管人保管的物品只临时转移保管物品的占有权;保管合同的保管物只能是特定物或特定化了的种类物;保管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也有无偿的合同。其有如下法律特征: 1、保管合同是提供保管服务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服务,即提供保管寄存人托
    •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特征如下: 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2.保管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3.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 4.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 5.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