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发生效力的时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20:52:36 225 人看过

新劳动法在2008年1月1日生效答案补充我国《劳动法》开始施行的时间为1995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房屋登记办法

房屋登记办法旨在规范房屋登记行为,于2008年1月22日经建设部第1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于2019年8月22日第12次部常务会议废止。房屋登记办法极大程度上维护了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一项部门规章。

二、劳动合同中止和终止区别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

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怎么办

合同没有约定付款日期的,当事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无法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及其生效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来生效,除非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劳动合同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来生效,除非合同中有其他约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 动 关 系 建 立 与 劳 动 合 同 的 法 律 规 定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该法规定了劳动关系建立的
    2023-09-03
    198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法律要求和生效时间说明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其生效的时间始于合同签订之日。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股权质押合同何时生效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应采用《民法典》新规,即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生效后,只要在国家认可的登记机构办理质押登记,均可产生权利质押的法律效力。新规将质押登记机构扩大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市场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省级“股权交易中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
    2023-07-15
    372人看过
  • 能否更改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可以。劳动合同的变更也应该和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大致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调整生产任务、转产、企业合并、分立等(二)就业者方面的原因,例如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的(三)客观方面的原因,例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的影响等。劳动合同变更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变更通知或协议,采取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变更的含义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在合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对劳动合同内容作部分修改、补充或者删减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原劳动合同的派生,是双方已存在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发展。劳动时间的
    2023-07-05
    393人看过
  • 劳动关系奖多长时间生效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确认劳动关系的裁定收到后15日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该裁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第二,劳动仲裁的程序是什么P>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上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驳回上诉的决定。受理案件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
    2023-05-07
    51人看过
  • 对破产重整期间中止效力何时发生效力的讨论
    一般而言,许可债务人重整的裁定意味着重整程序进入实质阶段,或者说重整程序真正开始。重整期间为债务人企业提供了免受债权人追索的喘息空间,它能够阻止任何对债务人的个别追索、侵扰、行使担保权以及股东要求收益分配等行为,允许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重整协议或者干脆从驱使其走向破产的财务压力中解脱出来。各国对重整期间的中止效力何时开始发生效力,有自动中止主义和裁定中止主义的差别。加拿大《破产与资不抵债法》采取自动中止主义原则,当事人一旦提出重整的意图通知,即对担保债权和非担保债权产生自动中止的效力。自动中止的期间一般为30天,但法院可延长达半年。立法对于自动中止的性质和涵义也作出了具体界定和解释,主要内容包括:(1)任何人均不得通过申请破产或重整的方式中止或加速付款或者重新安排债务。(2)任何公共机构均不得中断提供服务,尽管债务人没有正常地支付服务费或提供所需材料。(3)如果债务人是承租人,出租人欲废弃租
    2023-04-24
    404人看过
  • 仲裁时效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行使权利
    李某系某劳服公司职工,1993年5月参加工作,该劳服公司属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单位,该单位于1989年7月19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2001年4月16日被工商部门注销。1998年8月,公司业务分营后,李某随其父划分到公司三产,在报刊分发岗位从事报刊自取工作至2005年初李某自动离岗。2009年9月,李某到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信访,诉求说其在岗时单位给她工资福利待遇低,要原企业依照国家政策规定为申诉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补发相关的工资福利报酬。据介绍,针对该案有几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李某在岗期间没向所在单位提出工资福利待遇低、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邮电劳服公司注销、本人离岗时没及时主张其权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李某现在主张权利,早已超过主张权利的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的法定时效,仲裁委和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另一种观点认为
    2023-04-21
    7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合同效力的发生时间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2-03
      合同产生效力的时间是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具体如下: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 劳动关系发生在单位时间有时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28
      有,劳动关系认定的时效是一年,并且劳动争议案件必须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这是法定的前置性程序。期间因为公司故意阻挠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耽误的,仲裁时效中止,从这些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将继续计算。从公司否认劳动关系开始,就要准备申请仲裁维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
    • 调解发生效力的时间怎样确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1-08-13
      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对于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调解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则上,调解书应自双方当事人签收调解书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送达之前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反悔的或调解书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收的(调解书不适用留置送达),调解不成立,法院应对案件继续进行审理。但是,根据《民事调解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经法院审
    •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是否有时间限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0
      (是指2013年1月1日以后产生的“生效判决”还是指包括1月1日之前就已产生的所有“生效判决”)
    • 2022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是怎样的规定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3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