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欠某公司款,某公司欠总公司货款,可以抵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03:40:39 477 人看过

可以,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公司倒闭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倒闭后,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范围是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若股东不积极履行义务,导致公司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对公司进行清算,股东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过这个责任取决于债权人的主张。《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公司能投标吗

分公司不能参加投标,因为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是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且该分公司有相应的资质,就可以投标。分公司要投标,必须要有自己的法人,且拥有该法人名义的企业资质,意思就是应完全是一个独立的公司,而不能用母公司的任何东西参与投标。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母公司签订合同适用于分公司吗

母公司签订合同适用于分公司。但只是在分公司的营业范围内适用,超出营业范围的,和分公司无关。总公司可以代替分公司签署合同,但是一般情形下,母公司与分公司的合同还是分开签署的。只有母公司特意说明是代替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此时对分公司才会具有约束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总公司相关文章
  • 总公司是否仍需承担分公司欠款
    一、总公司是否仍需承担分公司欠款总公司可以承担分公司债务。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二、设立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分公司注册成立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2.必须由依法成立的公司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提出注册申请;3.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吗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发票的。分公司无论是否为独立核算
    2023-05-30
    306人看过
  • 公司在某地设立最新分公司
    一、经营设立方面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二、税务方面1、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公司法》第八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分公司的设立1.分公司是
    2023-07-02
    471人看过
  • 分公司欠款是否会影响总公司股价
    分公司的欠款能执行总公司,理由如下:1、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偿还债务,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应承担责任。2、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3、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欠款拆迁房是否能够申请强制执行房屋的所有权人欠款不还,不履行生效裁判,其拆迁的房屋可以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
    2023-07-02
    278人看过
  • 分公司开给总公司的专票能抵扣吗
    不可以的,分公司的发票就应当分公司入账核算才是的。各自核算绝对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网上申报也没有这功能程序。增值税发票名称也是总公司,当然总公司可以抵扣。但货物在分公司,总公司会计肯定带来麻烦要操作。一、设立分公司可以合法的吗?分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所以不能再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二、分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公司有股东的一个前提是股东对公司有出资,而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可以有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分公司
    2023-03-20
    193人看过
  • 王某某、李某某与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丰民初字第18200号原告王某某,男,1959年2月25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李某某,男,1955年12月22日出生,汉族,北京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袁烽,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某,执行董事。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北京市邦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某某公司)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朱凌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共同委托代理人袁烽,被告马某某委托代理人原丽敏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某某、原告李某某诉称,原告是北京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股东,并持有某某公司全部股权。2007年6月5日,原告召开临时股东会作出决议,作出决议免去被告
    2023-06-05
    433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可以代收公司货款吗
    一、公司法人可以代收公司货款吗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是有权代收公司货款的。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公司法人可以随意处理这些货款。公司法人需要确保货款的安全,并按照公司的规定和流程进行处理。二、股东代收公司货款的法律规定对于股东代收公司货款的情况,我们需要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1.根据该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2.股东在代收公司货款时,必须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股东在代收公司货款时,不得将货款占为己有。股东只能以公司的名义收取公司的款项,并且必须确保这些款项用于公司的经营活动。如果股东将货款占为己有,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代收货款的责任与风险无论是公司法人还是股东,在代收公司货款时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与风险。1.
    2024-07-21
    205人看过
  • 扣公司货抵工资可以吗
    扣押公司物品换取工资当然是犯罪,侵犯他人财产,如果老板拖欠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调解,或在百度搜索其合法合伙人了解相关法律并使用法律起诉根据中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以法律规定的货币支付。付款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雇主和雇员商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如果实行周、日、时工资制,工资可按周、日、时发放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是违法的,当然,如果公司的利益不好,员工可以同意用公司的货物作为工资,如有争议,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风险提示:尽量协商如果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但不能擅自用公司的货物冲抵工资;擅自携带公司物品的,涉嫌职务侵占、盗窃;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
    2023-05-07
    404人看过
  • 分公司的欠款是不是能执行总公司的
    一、分公司的欠款是不是能执行总公司的能。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民法典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欠款该怎么办?1、民法典对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欠款时如何处理没有作出规定。而企业破产法则规定,企业无力偿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2、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营利性法人之一,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欠下很多的债务。有
    2023-12-04
    489人看过
  • 总公司是否有责任清偿分公司的欠款
    一、总公司是否有责任清偿分公司的欠款总公司是有责任清偿分公司的欠款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虽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相应民事责任还应由总公司进行承担。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其次,由于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即使分公司有能力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的话,实际的和最终的责任承担者还是总公司。二、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公司债务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公司债务是否可以转让公司债务经债权人同意可以转让
    2023-10-18
    110人看过
  • 某公司暂借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管理范围第二条暂借款是指因特殊用途的临时性借款,包括:1.差旅费借款;2.零星购物借款;3.其他临时性借款。第三章借款程序和标准第三条对因公出差:1.需借支差旅费时,应填写请款单,注明预借金额;2.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3.到财务部领款;4.财务部以请款单为借款依据、报销差旅费审核依据。第四条对零星购物借款:1.由采购部门作出书面采购计划;2.经各级主管审查、审核、签批;3.到财务部领款;4.财务部以采购请款单为借款依据。第五条一般零星购物借款限额为元(如2000元),驾驶员、采购主管可领取定额借款(备用金),定额标准由各部门经理拟订报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对个人临时性借款:1.一般不予借给,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借给;有借款尚未还清者,一律不准再借。2.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注明个人用途。3.经各级主管签批。4.到财务部以
    2023-04-21
    283人看过
  • 佛山市某某房地产公司借款纠纷
    2002年9月18日,原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市分行(下简称:建行佛山分行)与被告一签订(2002)房字第16号《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一向建设佛山分行借款人民币300万元整,用于归还建行2000年房字第11号合同项下的款项,借款期限为1年,即从2002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并约定了利率。同日,建设佛山分行与被告签订编号(2002)年抵字第16号《最高额抵押合同》,被告二愿意为被告一与建设佛山分行所形成的自2002年9月18日至2006年12月31日间的一系例债务提供最高额300万元的抵押担保。当被告一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时,建行佛山分行均有权直接要求被告二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被告二并用其拥有的位于佛山市环市镇镇安管理区桂澜路旁[原土地使用权证号:佛府国用(1999)字第06000603978号,新证号:佛府国用(2004)第06000623529号]面积
    2023-06-09
    227人看过
  • 分公司开的票总公司可以拿来抵税吗
    1,如果分公司有增值税业务,可以向税务局领购增值税发票。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不过注意一点:对企业附设的不在同一县(市、区)国税局管辖范围内不单独核算收入的工厂、车间、仓库等分支机构,相互移送货物不做视同销售处理。2,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缴增值税=公司统一核算的当月应缴增值税总额×[公司本级(或分公司)当月应税销售收入÷公司统一核算当月应税销售收入总额]。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家税务总局或其授权的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下是我的理解:分公司要向总公司开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要满足以下条件:独立核算,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4,总公司可以向分公司平销商品,只要两者内部协商好即可,税法上并无相关的硬性规定。一
    2023-04-03
    427人看过
  • 可以挂靠总公司开分公司吗
    一、挂靠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它是一种借用行为。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2、它是一种独立核算行为。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3、挂靠方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因为是借用被挂靠方的资质、信誉等并对外以被挂靠方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挂靠方通常要以管理费、保证金的形式向其交纳一些费用。而被挂靠方只是配合承接工程项目,并非实际上真正履行所谓的管理义务。4、挂靠多数是一种临时性行为。挂靠作为
    2023-06-15
    94人看过
  • 分公司拖欠工资找总公司行吗?
    一、分公司拖欠工资找总公司行吗?1、分公司拖欠工资找总公司行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2、拖欠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超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支付工资的时间发放工资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实行月薪制的用人单位,工资必须按月发放;实行小时工资制、日工资制、周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应依照约定按小时、按日或者按周发放工资。二、满足什么条件才算拖欠工资?1、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拖欠工资全称是无故拖欠工资,即单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而不按期或者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2、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
    2023-04-28
    360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总公司
    词条

    总公司是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总机构。总公司本身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直接从事经营活动。总公司对公司系统内的业务经营、资金调度、人事安排等具有统一的决定权。... 更多>

    #总公司
    相关咨询
    •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主张拖欠货款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09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乙公司可以起诉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乙公司不得以被甲公司欠货款为由拖欠员工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工资。否则员工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
    • 分公司欠款总公司可以强制执行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4
      可以,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
    • 某单位欠我公司货款,可申请执行中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06
      民事调解书是有效的法律文书,同判决书是一样的,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强制执行的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果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
    • 总公司欠款分公司有权力管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16
      1.承担。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2.《公司法》第十四条【分公司与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本承包某公司的活,某公司承包的是天然气公司的活,现在某公司拖欠几年不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1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和员工对工资有争议的。可以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监察部门不予处理或难以解决的,员工可到法院起诉单位;员工有工资欠条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下达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