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利息什么时候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多少最新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7 10:01:49 434 人看过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该什么时候支付本金,不按约定支付的,应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施工方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为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始时间为开工前6天。二、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15天起计算。三、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计算。四、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在报量后15天内计算进度款利息。5、索赔利息的起始时间也存在利息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利息的计算时间:(1)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及相关材料后28天内未回复或未对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的,视为索赔已经批准,开始计息。(2)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分阶段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并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送相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工程师在收到后28天内未回复或未对承包商提出进一步要求的,视为索赔已经得到认可并开始计息。六、保修款的利息从约定开始。一般来说,保修期满,无息返还是约定的。但如无约定,则按工程款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拖欠工程款利息应该怎么样计算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

(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

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

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7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
    2023-06-15
    149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的利息什么时候给?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当什么时候支付本金,未按约定支付的,就应当什么时候支付利息。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是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算时间是开工前的第6天。2、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3、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送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算利息。4、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报量后的15天计算进度款的利息。5、索赔款利息的起算时间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索赔款利息的
    2023-04-23
    124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要不要支付利息
    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法律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一、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该怎么处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主张相应的利息作为补偿,利息的计算标准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这种主张必须在仲裁请求中明确是利息损失,不要与违约金混淆,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对于主张违约金还是主张利息损失不明确的,仲裁员可以行使释明权,要求当事人明确仲裁请求,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二、民间借贷的利息应该如何认定?民间借贷的利息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贷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
    2023-03-26
    224人看过
  • 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
    从法理上讲,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时起算,但由于建设工程是按形象进度付款的,许多案件难以确定工程款欠款发生之日,因此,各级法院对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应当从何时计付,认识不一,掌握的标准也不统一。有的从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起算,有的从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起算,还有的从终审判决确定工程价款给付之日起算,为了统一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计付时间,维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8条规定,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时间点即为应付工程款的时间,对付款时间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这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同履行情况,把工程欠款利息的
    2023-06-15
    174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拖欠工程款的最高利息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地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含本金利率)的四倍。超过该限额的,超出部分的利益不受保护。”。因此,如果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上述规定,显然是不公平的,法院不予支持。应在何时计算和支付未付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准。”。利息自工程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利息
    2023-05-07
    441人看过
  • 拖欠工程款的最高利息是多少
    拖欠工程款的最高利息是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贷款案件的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地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含本金利率)的四倍。超过该限额的,超出部分的利益不受保护。”。因此,如果合同约定的利息超过上述规定,显然是不公平的,法院不予支持。应在何时计算和支付未付工程款的利息。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下时间为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以交付日期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以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准。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未结算的,以当事人起诉之日为准。”。利息自工程款到期之日起计算支付。利息
    2023-05-07
    8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工程款利息什么时候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多少最新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支付。利息应该跟着本金走,应该什么时候支付本金,不按约定支付的,应该什么时候支付利息。施工方使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利息:1。工程预付款的应付时间为开工前7天,因此预付款的利息起始时间为开工前6天。二、进度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从报量后15天起计算。三、结算款利息起算时间,从结算书交给发包人后的第29天起计算。四、签证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在报量后1
    • 拖欠工程款能支付多少利息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7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拖欠工程款要支付利息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12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
    • 拖欠工程款多少利息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23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利率计息。(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
    • 拖欠工程价款要支付利息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1
      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了支付利息的这个条件的话,那么当然可以要对方的利息了,如果没有约定的话一般也是按照对方工程欠款发生时的时间开始进行计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一年,自承包人催告发包人给付工程价款期间届满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