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法对于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的规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是职工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也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并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只能办理转移,不能退保提取现金。
但如果出现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离退休人员死亡等情形时,可以将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需要提供死亡参保职工的死亡证明、社保卡、社会保险减少表等证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具体业务办理以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程序为准。
此外,职工如果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那么他的个人账户会予以保留,等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我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取经办程序
(1)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境)定居后,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一次性支取,其支取金额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办理一次性支付的参保人员所在单位须向公司社保部门提供:
①用人单位填写的《职工个人帐户一次性支付情况表》并加盖公章;
②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或出国(境)定居证明复印件;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④继承人(领取人)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其中:继承人申请须有请求的事项、原因。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的须注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与继承人的关系等,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公司社保部门携带以上资料到陕西省社保局办理完审批手续后,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上的支取金额汇到参保人员用人单位财务,由用人单位发放给继承人(领取人)。
(2)已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有余额的,也可以继承。
-
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取消操作
279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储蓄金可否取出?
393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不可以随本人全国流动
224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断交后是否可以恢复?
174人看过
-
什么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帐户养老保险金计算公式
309人看过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还有利息
247人看过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退出劳动岗位以后,由政府提供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 政府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并以税收优惠的形式负担部分费用,职工和用人单位按工资收入的不同比例,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费。... 更多>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损失是否可以清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10(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以将个人缴费部分以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只有如下三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其一,到退休年龄时候,仍不够领取养老金年限。可以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其二,如果不幸在退休之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及利
-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提取需要哪些手续?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当地社保局申请,其申请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退保申请书,交纳社保情况(养老本本,医保卡)等材料即可。并且只能退养老,医疗保险。
-
-
企业欠交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要继续记账吗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3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5号)等的规定,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者个人不能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无论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时不计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者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计入个人账户。不允许采取“先记账,后缴费”的做法。
-
原都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转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0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原征地农转非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员),本人自愿的,可按以下规定办理:(一)“4050”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二)“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未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所在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按月发给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