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咋样才定为诈骗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3 18:56:24 424 人看过

关于对信用卡诈骗罪性质认定的探讨,通常牵涉到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评估行为人是否存在恶意侵占他人财产的主观意图;

其次,考察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是否运用了虚假陈述或者掩盖真相的手法;

最后,判断行为人是否借助于信用卡展开了诈骗行为。若行为人采取诸如仿制、冒名顶替、非法夺取等手段,截获并滥用信用卡,抑或是在交易过程中使用经过伪造、篡改的信用卡,并且其所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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