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被告的质量抗辩成功率很低,原因无非有二:其一是买方举证不能而无法证明所购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二是卖方产品本身根本不存在质量问题。
1、买方懈怠而缺乏证据。在第一种情况中,买方往往在卖方对自己提起诉讼要求给付货款时,才想到要收集有关质量抗辩的证据,有的则缺乏诉讼知识以为产品质量问题通过法院就会查明,把精力放在提出事由上而不积极收集证据和举证,当卖方拒不承认产品质量问题时,买方陷入了被动。这种纠纷,在买方刚提出质量问题时,一开始往往是双方的自行协商解决,根据双方买卖业务是否继续下去有两种情况:一是买卖双方业务继续保持的,卖方虽然表示要解决产品质问题或承诺承担因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损失,但买方却未将明确的具体解决方案与卖方达成协议,或者在口头上达成协议却未将协议内容用书面或其他形式加以固定下来,一长或卖方人员变动而双方再次时,买方就拿不出相应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二是双方明知不再继续两家的买卖业务往来了,卖方在与买方失去业务交往纽带的情况下,往往不太愿意作较大让步,买方的质量异议解决要求难以为卖方接受,为此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买方却缺乏主动性,而自恃控制着卖方的全部或部分货款未支付,认为自己掌握着主动权故采取以静制动的方式观望卖方态度,懈怠于收集证据和继续协商,更不将纠纷诉至法院解决,直到卖方提起货款纠纷诉讼时其才以质量问题进行抗辩,从而陷入诉讼的被动局面。
2、买方恶意追求不当利益。买方在购得卖方产品后,在并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恶意拖欠货款,而当卖方起诉后,却在诉讼中以对方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为由为己开脱或者拒绝承担违约责任,有的甚至为继续拖欠或减少货款恶意对抗卖方的诉讼请求。这种情况,往往是买方会依据自己与卖方继续保持买卖业务关系的有利情势,在购得对方产品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质量问题,其真实意图是以提出质量问题来使卖方作出让步,从而取得额外利益。审判实践中,有的被告方是毫无理由地拖欠货款,却将其曾经提出过产品的质量异议卖方未予解决为由,在诉讼中变得理直气壮与原告抗衡,而实际是明显地违约,然而这种与情依法都不合的行为往往成为了被告谋取不当的筹码,在双方协商或在法院的调解过程中,卖方考虑到判决的期间要长、执行后果难以确定等多方面因素,于是就主动让步减少货款,以致于认真履行合同的原告方在被买方拖欠后还减少了货款,买方追求不当利益的愿望却得到了实现。这种状况的负面作用是破坏了经营中的诚信,也是当前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中有关质量抗辩呈上升趋势的一个主要原因。
-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
390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24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抗辩
173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原因有哪些?
79人看过
-
买卖合同货款纠纷
486人看过
-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222人看过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
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质量抗辩是怎样的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2(一)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做到案结事了。买卖合同中涉及到质量异议的案件当事人往往矛盾尖锐:货款给付和质量问题并存,违约先后及违约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正确处理买卖合同案件中的质量异议,可以理顺当事人之间复杂的法律关系,分清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作出正确的判决。 (二)促进商业诚信。诚信要求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相互信任、坦诚相待、不相欺诈,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促进交易的进行。卖方有义务及时、适当的
-
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抗辩问题的处理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5一、协商 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
因货物质量能终止买卖合同纠纷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27要看是否有以下情形,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法院审理买卖合同纠纷中质量抗辩问题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7一、协商 是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约定,自行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即调解的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由第三者对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明劝导,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三、仲裁 即由第三者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断,
-
买卖合同纠纷的原因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2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常见原因有: 1、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2、商品交接及货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 3、违反诚信原则; 4、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5、违约责任问题; 6、管辖约定; 7、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