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担保是不是个人债务,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10:56:53
299 人看过
帮人担保,如果配偶不知情或者没有追认的,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法律上如何认定债务人死亡
146人看过
-
家庭债务如何认定个人承担?
152人看过
-
婚姻中哪些债务是个人债务,法律上怎样认定
295人看过
-
如何确认是债务担保还是债务承担
458人看过
-
公司债务谁承担,法律上如何认定
222人看过
-
担保人,债务人,担保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
91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帮别人担保公司是不是帮做债务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06帮助他人担保,如果配偶不知道或不承认,属于担保人的个人债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愿的除外。
-
帮人担保的能承担个人债务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9是。 1、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如果是一方自愿负担的,未经其配偶同意;或者该债务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是个人债务。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愿意负担的,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则是夫妻共同债务。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债法律如何承担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241、民法典规定,担保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担保人可以以其担保责任的范围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还款的,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
-
个人债务是不是能够免除,法律上该如何规定广东在线咨询 2023-10-15个人债务可以免除。但是只有债权人可以宣布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并且必须是当场向债务人宣布。债权人在免除债务的时候不能损害到其他人的利益。而且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拒绝。
-
抵押人能否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29法律咨询解答 抵押人可以代债务人履行担保债务,当抵押人清偿债务人的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