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错误可否撤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8 21:21:03 253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错误可否撤诉

民事诉讼中,诉讼请求错误的,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前,起诉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法院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裁定驳回起诉的几种情形

1、主体不适格,既包括原告主体不适格,也包括被告主体不适格。

应当以当事人是否是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即本案诉讼标的)的主体,作为判断当事人适格与否的标准。

在某些例外的情况下,非民事法律关系或民事权利的主体,也可以作为适格的当事人。

原告必须是有诉讼权利能力且与案件存在着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必须是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的被请求的相对人。

否则,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适格,人民法院就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

2、被告不明确。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即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者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如果没有明确具体的被告,诉讼程序就无从进行,人民法院也无法对案件进行审理。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起诉时必须明确指出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益的内容,对被告实体权利请求的内容,以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这些都是起诉中的核心内容。

倘若原告起诉时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就只有驳回其起诉。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原告提起的诉讼应当属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范围,否则人民法院无权对案件进行审理。

例如:

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

涉及城镇企业(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案件;

非法集资而引发的纠纷;

涉及到大面积土地调整或者群体性利益的重新分配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追索土地征用补偿费等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有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公安机关;

认为不属于民事纠纷案件而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告知原告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请求有错误时,在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当事人要出庭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济犯罪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撤诉口头申请可不可以?
    不可以口头申请的,要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的。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是: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按撤诉处理;6、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法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诉处理。民事撤诉申请书的写作要点:1、首页上方注明文书名称。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
    2023-06-27
    152人看过
  • 诉讼中的原告是否可以放弃诉讼请求?
    原告可以放弃诉讼请求。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法院不再审理放弃部分;当事人放弃全部诉讼请求的,法院视为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法院提起撤回诉讼。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许可诉讼,案件审理终止;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驳回原告崔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800元,诉讼保全费2000元,共计7800元,由被告高某某和金某某共同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十份,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王某东审判员常某审判员刘某二一年五月六日书记员赵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023-07-07
    27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诉讼请求能否更改?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有权更改诉讼要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是有权更改诉讼要求的。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允许变更的期限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 民 事 诉 讼 】 原 告 有 哪 些 权 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在民事诉讼中享有多种权利。首先,原告有陈述权利,可以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主张和事实。其次,原告有举证权利,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和事实。第三,原告有提供证人证言的权利,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此外,原告还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并且有权获得法院的官方帮助
    2023-09-12
    312人看过
  • 忽略的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一审中遗漏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是指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判决、裁定不予审理并拒绝作出裁判的情形。无救济即无权利,遗漏诉讼请求实际上是对当事人受到侵害的权利不予救济,致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不能实现民事诉讼定争止分的目的。因此对于当事人起诉所主张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都应一一作出裁判,不能遗漏,做到有诉必理。民事诉讼一审的程序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4、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
    2023-07-03
    225人看过
  • 民事借贷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么
    一、民事借贷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么可以。司法实践中,增加诉讼请求一般包括两种情形:一是请求事项的增加。如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起诉时只要求被告支付货款,但在诉讼过程中增加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二是请求数额的增加。即在请求项目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某项或某几项的请求数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司法解释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从立法目的上看,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是为了保障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诉讼权利。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
    2023-03-09
    446人看过
  • 原告在诉讼中能否要求被告撤销诉讼?
    不可以,撤诉必须出于原告自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撤诉是原告行使诉讼权利的体现,应当由原告决定是否提出申请。原告撤诉,必须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申请可以是书面申请,也可以是口头申请。对于口头申请,人民法院应记入庭审笔录,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这是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准许撤诉裁定的根据。股东被起诉能撤销吗?在我国无论是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是可以通过起诉来撤销监事股东的。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然后召开股东大会,在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就可以退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
    2023-07-07
    24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民事赔偿请求
    起诉状中一般需要包括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赡养财产纠纷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最迟可以什么时候交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状最迟在刑事案件判决之前可以交,一般是在刑事案件立案之后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
    2023-07-16
    47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离婚有过错可以请求经济赔偿吗
    可以请求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诽谤罪可以申请经济赔偿吗诽谤侵权的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因诽谤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主要是指的精神赔偿。但对于精神赔偿,全国没有确定的的标准与数额,主要由法官根据一定的原则、参考多种因素确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
    2023-08-02
    234人看过
  • 起诉对象错误诉讼时效中断?
    一、起诉对象错误诉讼时效中断?起诉对象错误诉讼时效中断,使诉讼时效中断的行为有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根据该规定,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1、提起诉讼,指权利人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申请给予法律上的保护。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没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而较少使用仲裁这种方式。2、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即权利人向对方主张权利、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信贷业务实践中,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未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时,银行通常会向借款人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此种行为即属于主张权利性质的行为,从银行发出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此外,银行从借款人账户扣收贷款的行为,亦属于主张权利的行为。不论扣收多少金额,均从扣收之日起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3
    2023-04-16
    339人看过
  • 公民在民事诉讼中能否代为诉讼?
    不是任何公民都可以代理民事诉讼案件。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一定权限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在我国的案件审判中,原则上,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这已经达到完整的状态,公民不能再进行上诉,然而若是审判阅卷已经结束,此种民事诉讼案件应是如何被记录的呢?下面则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的问题以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调(借)阅人民法院的审判卷宗,是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规定的必经程序。制作阅卷笔录正是这一环节的具体体现。当前,检察机关中对制作阅卷笔录有三种不正确的态度。一是没有养成记阅卷笔录的习惯,看卷走马观花,看完以后凭记忆和印象讨
    2023-07-16
    17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可以吗?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可以吗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后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可以不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二、有关提起附事民事诉讼的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起诉要符合起诉条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有4项,即:原告人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明确的被告人(以全部或部分刑事被告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有请求的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是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未得到被偿。根据《刑法
    2023-05-02
    118人看过
  •  请求撤销诉讼起诉费吗?
    该段内容讲述了撤诉的两种情况和退费的前提条件。撤诉包括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和不按照开庭传票的要求参加庭审。而退费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全额交纳了诉讼费。有些法院在立案时按简易程序收取诉讼费,但法律规定简易程序也只收一半诉讼费。如果是这种情况,撤诉时不会退诉讼费。1.撤诉有两种情况,既包括主动向法院申请撤诉,也包括不按照开庭传票的要求参加庭审,这两种情况都视为撤诉。2、退费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起诉时,全额交纳了诉讼费。有些法院为了免得后续退费麻烦,在立案时是按简易程序收取的诉讼费。而根据法律规定,简易程序也是只收一半诉讼费。如果是这种情况,撤诉是不退诉讼费的,因为当时只收了一半,所以不存在退费的问题。 简 易 程 序 收 一 半 诉 讼 费 问 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审理。然而,在简易程序审理过程中,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中华人
    2023-09-09
    282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找不到被告
    民事诉讼状法院找不到被告的解决方式为: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送达行政处罚决定:(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2)留置送达。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送达人、见证
    2023-06-25
    3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一、不当得利的诉讼费用怎么算?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按照规定: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决定。第一种
    2023-06-25
    7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更多>

    #经济犯罪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被告错误诉讼?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1
      民事诉讼中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如果被告错误,那么将不符合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需要原告对此进行补正,不能补正的,会裁定驳回起诉。根据《》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中,对被告的要求是“明确”,即起诉时,被告名字或名称及住址、联系方式应当正确。法律赋予了原告选择被告的权利,原告认定其选定的被告是与其有诉讼争议的主体,故原告对其选择不当或选择错误的主体为被告,应当承担败诉风险。即被告主体错误,所诉被告并不
    • 民事诉讼中当庭撤回诉讼请求后可以保留诉权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撤诉就是为了保留诉权,不撤判决生效后,就是一事不再理了。
    • 一、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错误判决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0
      国家赔偿法对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错误判决采取不同的态度。对前者承担赔偿责任,对后者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主要是因为:第一,诉讼的提起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同。
    • 民事诉讼再审中,当事人是否可以对再审变更诉讼请求以外的诉讼请求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08
      已经再审的案件,变更上诉理由,不可以再上诉。民事诉讼过程中常常出现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民事再审程序中亦不例外。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当事人在再审中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未有相关规定,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意见。在一般的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可以对诉讼请求提出新的变更,理由有四个方面:1、我国设立再审制度的宗旨决定了再审程序中当事人不得变更讼诉请求。我国设立再审制度的宗旨是通过再审程序在
    • 增加诉讼请求可否撤销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所示: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法院撤销或变更该裁判的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的,有权提起反诉。”第一百二十六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意见》第184条及186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