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0 16:54:05 490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的建立时间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1、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一般是从单位用工之日开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书面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时生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应当在什么时候订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时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的同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生效和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同时发生。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在开始使用劳动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是在已经使用劳动者的情况下,从开始使用劳动者之间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从什么时候开始,治安拘留时间开始计算?
    治安拘留时间是从进入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治安拘留日期从什么时候算(一)《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一个拘留日。(二)行政拘留的时间是从下达《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计算。如果在派出所传唤时间超过24小时,派出所就应当折抵拘留期限。没有超过24小时,则从下达决定书之日起算。比如5月26日被公安机关传唤,但5月27日才下达了拘留决定,拘留时间为五天,则在6月1号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
    2023-07-11
    128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无限期劳动合同
    无限期劳动合同是十年为期限到期。因为工作满十年以后可以续约或辞职。无限期劳动合同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简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按照有效期限的不同划分为哪几种劳动合同按照有效期限的不同划分种类为: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
    2023-03-10
    431人看过
  • 成都限号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2014年5月15日,成都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今后成都出现极端重污染天气时,成都车辆如何行驶进行了规定。《通告》决定,成都将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在成都市市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三级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规定红色预警多种运输车绕城内禁行,根据《通告》,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自预警公布次日零时起,至预警结束次日零时止,交管部门将在成都中心城区道路对应实施机动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一旦出现一级预警(红色),将全天禁止散装材料运输车、渣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大型有机溶剂运输车和“黄标车”在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通行。每日7:30至20:00,在三环路(含)以内区域道路,按机动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含临时号牌以及持《成都市货
    2023-04-27
    216人看过
  •  离职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时候?
    离职后,劳动合同通常会自动解除。但如果员工没有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劳动者已付出的劳动部分对应的报酬不应该被剥夺。如果职工自离的做法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且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离职后,劳动合同通常会自动解除。然而,如果员工没有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擅自离职了,那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部分对应的报酬是不应该被剥夺的。如果职工自离的这种做法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在不结算工资的情况下还能要求劳动者赔偿。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自 离 员 工 是 否 需 要 赔 偿 用 人 单 位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离员工在离职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否则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并依法支付其工资、加班
    2023-08-31
    221人看过
  • 立功的时间从何时开始成立
    立功的时间始于什么时候立功的时间是指立功表现发生的时间。立功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行为,是在其归案以后判决宣告以前。立功的时间是量刑阶段的立功与行刑阶段的立功的主要区别。行刑阶段的立功,是指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表现,具有立功表现的,可以获得减刑。而作为量刑制度的立功,是一种发生在量刑阶段的立功,是判决宣告前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情形,因此它发生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分子到案之后和刑罚执行完毕之前。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2023-06-12
    182人看过
  • 劳动者自我维权从什么时候开始
    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1.应聘时,要做到“勤查”、“勤问”、“勤考察”“勤查”就是要登陆北京企业信用网等政府网站查询该餐饮企业是否有正规的工商登记,是否存在吊销、注销、不在注册地经营等情况:“勤问”就是要询问招聘人员该企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因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衡量该用人单位是否正规用工的首要标准:“勤考察”就是要实地考察该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是否正规,可以采取与已经在该企业工作的劳动者交谈等方式了解情况。2.入职时,要做到“留心”、“留物”、“留材料”“留心”就是要对餐饮企业悬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管理人员名字、管理制度等要多留意并尽可能熟记于心:“留物”就是将餐饮企业发给自己的工牌、工作服等证据妥善保存,并拍照留念:“留材料”就是尽可能将自己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等书面资料留
    2023-04-17
    189人看过
  • 工伤从什么时候开始能劳动仲裁
    法律没有规定工伤后具体什么时间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纠纷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有哪些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的规定为: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存在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如果存在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仲裁时效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再开始继续计算。二、劳动纠纷劳动仲裁周期是多久当事人对劳动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则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三、劳动仲裁期限已过怎么办劳动仲裁期
    2023-04-01
    110人看过
  • 职工建立个人帐户从什么时间开始?
    因职工参加工作时间不同,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起算时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就须由其所在单位为其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投保手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应为该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2)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个人帐户的建立时间,由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改革方案的时间确定。但个人帐户建立时间,最晚须从1998年1月1日开始。我省的企业职工个人帐户建立时间是1995年1月1日。
    2023-06-09
    375人看过
  • 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集体合同的生效时间从何时开始计算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行政和工会双方签订的,以完成生产任务和改善职工的物质生活条件,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二、集体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好集体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1.协商,企业工会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体谅,按照法律法规解决双方纠纷;2.调解,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同有关部门通过调解,使集体合同当事人双方解决纠纷;3.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机关对集体合同纠纷的仲裁,它既
    2023-09-14
    99人看过
  • 劳动关系何时开始建立的
    一、劳动关系何时开始建立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劳动关系最直接的证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工作安排,以及工作的实际履行情况;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记录;3、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记录;4、劳动者相关工作打卡记录;5、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二、用人单位与劳
    2024-01-12
    52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从何时开始建立的
    一、劳动关系从什么时候建立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三、劳动关系的科学解释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
    2023-02-19
    294人看过
  • 什么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生效
    一、什么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开始生效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时候。生效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并且双方都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但是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不同于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是实际用工发生之日起。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实际意义在于,一旦劳动合同生效即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拘束力,双方必须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给劳动者相应的工作,劳动者则可以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若劳动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则可以因此追究劳动者的法律责任。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另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
    2023-08-03
    161人看过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计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二)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应按一年计算;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超过十二年的,用人单
    2023-02-17
    285人看过
  • 合同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一般自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且合同依法成立之时开始生效。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合同生效时间为该法规定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生效时间有约定的,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以约定的时间为合同生效的时间。一、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是否有效合同签订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有效。合同的签订时间作为合同的成立时间,而不是约定的时间作为合同的成立时间。合同约定生效时间的,约定时间届时合同生效。如果生效时间没有约定,生效时间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照指纹成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前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二、消费合同应该多久生效消费合同应该生效时间为: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这是合同生效时间的一般规定,即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合同成立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2、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
    2023-03-23
    25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建立劳动关系时间从何时开始算起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0
      1、用工之日起确立劳动关系。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4、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
    • 劳动关系建立时间是签合同时开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5
      1、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是企业用工事实。 只有企业开始用工,劳动者才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建立劳动关系前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开始用工后1个月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不等于同时建立了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
    • 劳动关系建立从何时开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2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具体的时间是多久?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
    • 从什么时候开始投标自动投标的开始时间为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11
      1、投标有效期通常从开标的时间开始算起,也就是从投标截止期开始计算。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是在招标文件里事先规定,由投标人在标书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的一个时间。常用的时间段有45天、60天、90天。因此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是从开标时间开始算起,按标书中约定的60天或90天为止。 2、投标有效期的终止时间通常不是一个规定死的时间点,不同的项目招投标可能有不同的有效期终止时间。投标有效期是标书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