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房产税征收管理细则的主要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09:10:28 77 人看过

一、征收对象

1.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二、计税依据

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条件成熟时,以房产评估值作为计税依据。

三、应税税率

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四、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注: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扣除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纳税人在开征房产税之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纳税人家庭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应税住房计算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

五、缴纳方式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为房产权属登记日期的次月起。税款按年计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计算应纳税额。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期限为每年的10月1—31日。纳税人若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8日 0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房产税相关文章
  • 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
    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如下:2018年1月13日,重庆市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现阶段重庆房产税相关重点问题的解读: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即对上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征收房产税,对于2011版重庆市规划的主城区中,璧山区、江津区未被纳入现阶段征收房产税试点的范围。征税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高档住宅,在重庆同时没有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税务机关依据身份证件号码非本市的个人提供的重庆市户籍,或者营业执照,或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确定其是否为纳税人。本法规只对自然人拥有房产进行征税,对于以非自然人名义购买房产则由其他相关法律进行规定。
    2023-02-23
    264人看过
  • 上海市房产税征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征收对象: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二、应税面积: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新购住房需征收房产税。三、应税税率:税基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四、计算公式: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五、缴纳方式:根据规定,需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下面的这个例子,可以
    2023-05-04
    498人看过
  • 重庆的房产税如何征收
    1、其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2、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一)房产的计税余值要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二)租金收入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
    2023-05-04
    252人看过
  • 重庆市房产税税率的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1、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2、目前重庆规定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主城九区行政区域范围征收,即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一、买卖房屋契税需要缴纳哪一种?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一般按合同中标明的房屋价款的1.5/100税率征税(房交会契税优惠除外),契税是国家收的。这没有什么疑问,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为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
    2023-03-12
    309人看过
  • 重庆房产税怎么征收
    重庆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年进行征收,分期缴纳。一、房产税需要每年都交吗房产税需要每年都交。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所以房产税需要每年缴纳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二、夫妻间过户房产是否要交税夫妻间过户房产不需要交税。夫妻间的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不需要交税。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手续:1、以书面形式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2、提交登记申
    2023-03-03
    196人看过
  • 重庆如何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重庆房产税如何征收: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税率征收标准为:1、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计算方法: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2023-02-04
    475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产税
    词条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 更多>

    #房产税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37条包含些什么内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税务机关应加强与财政、国土房管、、工商、民政、人力、建设等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获取第三方的涉税信息资料,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
    • 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各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规划、技术标准、技术方案与实施办法,做好本地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工作。
    •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26
      房产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内容: 1.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2.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4条有什么新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独栋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
    • 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8
      重庆市房产税的征收政策如下: 2018年1月13日,重庆市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以下是现阶段重庆房产税相关重点问题的解读: 试点区域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下简称主城九区)。 即对上述地区符合条件的对象征收房产税,对于2011版重庆市规划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