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延期审理情形包括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8:13:15 388 人看过

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情形包括:

1、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2、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翻译人员或者鉴定人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一、审判长向被告宣告的权利有什么

审判长向被告宣告的权利包括: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自行辩护的权利;

3、有权向法庭出示罪轻或无罪的证据,可以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4、在法庭辩论终结以后,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5、对庭审笔录有阅读和申请补正的权利。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一般离婚官司中会延期的情况有哪些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已经确定开庭审理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延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离婚案件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三、刑事案件回避的对象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中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1、审判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里的“审判人员”应当包括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院长以及参加合议庭的人民陪审员。2、检察人员。“检察人员”应当包括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和检察长。3、侦查人员。“侦查人员”既包括所有侦查机关从事侦查工作的侦查人员,又包括对侦查工作进行组织指挥的负责人,即有权参与讨论和作出决定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公安机关负责人。4、书记员。“书记员”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的书记员,也包括出现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的书记员。5、翻译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即法庭审判阶段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以及在侦查、起诉阶段讯问被告人和询问证人、被害人时担任翻译工作的人员)。6、鉴定人。既包括公、检、法三机关各自指派或聘请的,也包括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阶段指派或聘请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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